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名称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日期
2320200032 上海齐骋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违法取用水资源 2020年10月20日,执法人员检查发现:上海齐骋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在外青松公路(白石公路-江苏省界)新改建工程3标(吴淞江大桥)北侧临吴淞江设置了2套取水设施,执法人员现场测得1号取水管未充盈状态下半周长约为76mm,2号取水管未充盈状态下半周长约98mm,现场刚取完水,正用于桩基施工。经现场初步调查,当事人未办理过取水许可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 2020-12-02
2220200019 上海世博土地控股有限公司违法排放污水 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 2020-11-06
2220200080 上海市普陀区车之轩汽车用品店违法排放污水 未取得《排水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行为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 2020-11-12
2220200084 上海鑫骊德汽车装饰用品有限公司违法排放污水 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 2020-11-06
2420200043 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安亭管理所未按要求修建水工程 河道已填埋,未完全开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六十五条第三款 2020-10-29
2320200028 上海明友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违法取用水资源 2020年9月8日,执法人员检查发现:上海明友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在上海龙水南路泵站迁建工程东北侧临黄浦江设置了4套取水设施,现场测得1号取水管管径约为65mm,2号取水管管径约为39mm,3号取水管未充盈状态下半周长约为74mm,4号取水管未充盈状态下半周长约为96mm。分别取水至工地内用于桩基施工、水泥搅拌和场地冲洗。2020年9月16日,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王利兵来二支队接受询问。在询问过程中,当事人承认其在未办理相关取水许可手续的情况下,于2020年8月底起在上海龙水南路泵站迁建工程东北侧临黄浦江设置了4套取水设施,取用黄浦江地表水,用于桩基施工、水泥搅拌和场地冲洗。对于执法人员现场测得1号取水管管径约为65mm,2号取水管管径约为39mm,3号取水管未充盈状态下半周长约为74mm,4号取水管未充盈状态下半周长约为96mm。表示确认。现场未安装计量设施,日取水量不清楚。2020年9月24日,执法人员前往现场向当事人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和《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发现当事人已将取水设施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 2020-11-04
2320200025 青海省地质基础工程施工总公司违法取用水资源 违法取用水资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 2020-10-16
2320200029 上海百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侵害供水设施安全 侵害供水设施安全 《上海市供水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2020-11-03
2320200026 青海省地质基础工程施工总公司擅自改装公共供水设施 擅自改装供水设施 《上海市供水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四项 2020-10-16
2420200052 上海市浦东新区航头镇人民政府违法实施涉水工程施工 在浦东新区航头中心镇区三号单元A2-04、B1-02地块范围内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从事填堵河道施工 《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20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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