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项目名称 审批类别 许可内容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许可决定日期 许可截止期 许可机关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备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代码 税务登记代码 居民身份证号
SHSX20200185 填堵河道的审批(其他河道) 普通 上海市嘉定自来水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提出的嘉定区永胜水厂三期扩建及深度处理工程填堵河道的申请(受理号:SHSX20200185)及2020年3月27日的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前提下,对东、南至刘家河、西至永新路、北至胜竹路的嘉定区永胜水厂三期扩建及深度处理工程范围内涉及的现状水系进行调整。 二、你公司应按照《嘉定区永胜水厂三期扩建及深度处理工程填堵河道论证报告》实施水系调整,疏拓东李家江(孙浜东侧河段)长626米,河道中心线城建坐标X:16534.31,Y:-24422.38~X:16844.77,Y:-23878.37,共新增河道面积6592平方米。东李家江规模为:河口宽26米,河底宽10米,河底高程0.0米(上海吴淞高程)。 三、按照“先开后填”的原则,你公司应按程序抓紧落实疏拓河道用地,并于2020年12月底前实施完成疏拓河道工程。疏拓河道工程须经过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核验通过,并在妥善落实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措施后,方可对地块范围内涉及的面积约5366平方米的现状刘家河实施填堵。 四、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河道填堵前,你公司应就开、填河方案到嘉定区水务局办理施工审核手续。同时,填河实施期间,你公司应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五、其它事项 (一)你公司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嘉定区水务局审核后实施,以确保地块范围内及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请你公司根据嘉定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落实疏拓河道的工程管理范围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规划道路穿越规划河道时应设置跨河桥梁,你公司应根据河道蓝线及《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具体落实。 (三)本次东李家江新增面积不再用作其它项目填堵河道的补偿,请嘉定区水务局根据本项目开填河情况做好与年度航空遥感影像成果的对接和区域现状河湖数据的复核。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抄送: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水利管理处,嘉定区水务局,嘉定区规划资源局。   上海市嘉定自来水有限公司 吴建树 2020-03-30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3-30
SHSX20200187 填堵河道的审批(其他河道) 普通 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 你镇于2020年3月20日提出的浦江镇19-02地块填堵河道的申请(受理号:SHSX20200187)及2020年3月27日的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镇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镇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前提下,对东至联恒路、西至万芳路、南至天松路、北至联航路的浦江镇19-02地块范围内涉及的现状水系及联星张家宅河进行调整。 二、你镇应按照《闵行区浦江镇19-02地块填河论证报告》实施水系调整,新开联星河(苏召路以东30米~苏召路以东782米处)长752米,河道中心线城建坐标X:-15267.86,Y:6575.39~ X:-14947.77,Y:7239.99,新增河道面积11432平方米。联星河规模为:河口宽30米,河底宽10米,河底高程-0.5米(上海吴淞高程)。 三、按照“先开后填”的原则,你镇应按程序抓紧落实新开河道用地,并于2020年12月底前实施完成新开河道工程。新开河道工程须经过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核验通过,并在妥善落实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措施后,方可对地块范围内涉及的面积约9606平方米的顾家宅河四、联星张家宅河等现状河道实施填堵。 四、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河道填堵前,你镇应就开、填河方案至闵行区水务局办理施工审核手续。同时,填河实施期间,你镇应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五、其它事项 (一)你镇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闵行区水务局审核后实施,以确保地块范围内及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请你镇根据闵行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落实新开河道的工程管理范围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规划道路穿越规划河道时应设置跨河桥梁,你镇应根据河道蓝线及《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具体落实。 (三)本次联星河新增面积不再用作其它项目填堵河道的补偿,请闵行区水务局根据本项目开填河情况做好与年度航空遥感影像成果的对接和区域现状河湖数据的复核。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抄送: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水利管理处,闵行区水务局,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 杨毅 2020-03-30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3-30
SHSX20200120 防汛工程设施废除的审批 普通 你单位于2020年3月3日提出废除奉贤区团结塘的申请收悉。经审查,你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基本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防汛条例》第二十七条、《上海市海塘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鉴于你所本次申请废除的团结塘(起点和终点对应上海城建坐标分别为X=-43207.166、Y=15058.842,X=-43199.287、Y=15124.370)对应的金汇港(里程桩号23+157.3~15+671.5),华东灰坝东滩圈围大堤东侧堤(里程桩号0803.5+118~0803.5+473(23+157.3))、华东灰坝东滩圈围大堤顺堤(里程桩号0803.0+472.4~0803.5+118)、华东灰坝东滩圈围大堤西侧堤(里程桩号0803.0+000~0803.0+472.4)形成封闭防汛体系,均已达到现行规划要求的200年一遇高潮位加12级风组合的防御标准,原则同意你所废除该处总长度66米的备塘。 二、你所应落实海塘废除后的该区域的防汛责任,健全防汛应急预案,落实管理和巡查措施,确保区域防汛安全。 三、海塘废除施工完成后,你所应及时通知市、区防汛部门进行核查认可。   上海市奉贤区海塘管理所 彭红卫 2020-03-30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3-30
SHSX20200146 填堵河道的审批(其他河道) 普通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 你镇于2020年3月10日提出的嘉程路(胜辛南路~嘉裕路)道路及桥梁新建工程填堵河道的申请(受理号:SHSX20200146)及2020年3月27日的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镇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镇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前提下,对长约0.59公里的嘉程路(胜辛南路~嘉裕路)道路及桥梁新建工程道路红线及周边地块范围内的现状水系进行水系调整。 二、你镇应按照《嘉程路(胜辛南路~嘉裕路)道路及桥梁新建工程填堵河道论证报告》实施水系调整,新开华家浜(北李家浜南侧河段)长108米,河道中心线城建坐标X:8294.78,Y:-18599.17~X:8202.14,Y:-18550.08,新增河道面积2079平方米。华家浜规模为:河口宽24米,河底宽6米,河底高程0.0米(上海吴淞高程)。 三、鉴于你镇已完成新开河道的实施,请你镇于2020年4月底前报请市、区河道行政主管部门核验通过,并在妥善落实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措施后,可对道路红线及周边地块范围内涉及的面积约1515平方米的现状西沙浜实施填堵。 四、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河道填堵前,你镇应就填河方案到嘉定区水务局办理施工审核手续。同时,填河实施期间,你镇应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五、其它事项 (一)你镇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嘉定区水务局审核后实施,以确保道路红线及周边地块范围防汛排水安全。 (二)请你镇根据嘉定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落实新开河道的工程管理范围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规划道路穿越规划河道时应设置跨河桥梁,你镇应根据河道蓝线及《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具体落实。 (三)本次华家浜新增面积不再用作其它项目填堵河道的补偿,请嘉定区水务局根据本项目开填河情况做好与年度航空遥感影像成果的对接和区域现状河湖数据的复核。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抄送: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水利管理处,嘉定区水务局,嘉定区规划资源局。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 吴雪芬 2020-03-30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3-30
SHSX20200169 填堵河道的审批(其他河道) 普通 上海临港现代物流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提出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芦潮港区域)1.1平方公里围网及巡关道工程填堵河道的申请(受理号:SHSX20200169)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条件下,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芦潮港区域)1.1平方公里围网及巡关道工程红线及周边地块范围内的现状水系进行水系调整。 二、你公司应按照《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芦潮港区域)1.1平方公里围网及巡关道工程填堵河道论证方案》实施水系调整,疏拓绿丽港(人民塘随塘河东侧河段)长228米,河道中心线城建坐标X:-35128.01,Y:40201.97~X:-35205.75,Y:40414.41,新增河道面积14255平方米。绿丽港规模为:河口宽45~388米,河底宽15~350米,河底高程-1.0米(上海吴淞高程)。同时,为确保防汛排水安全和水系沟通,在巡关道红线(胜利塘随塘河处)范围内新建1座规模为6米×2.5米的箱涵,沟通现状胜利塘随塘河;在胜利塘随塘河北侧新开口宽不小于6米,底高程1.5米的排水明渠,沟通五连支河与胜利塘随塘河。 三、按照“先开后填”的原则,你公司应按程序抓紧落实疏拓河道和排水明渠用地,并于2020年4月底前实施完成疏拓河道及排水箱涵、明渠工程。疏拓河道及排水箱涵、明渠工程需经过市、区河道行政主管部门核验通过,并在妥善落实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措施后,可对项目红线及周边地块面积约12024平方米的沧海路北河等河道实施填堵。 四、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河道填堵前,你公司应就填河方案到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办理施工审核手续。同时,填河实施期间,你公司应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你公司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审核后实施,以确保项目红线及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请你公司根据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的指导意见,落实疏拓河道及排水明渠工程的管理范围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规划道路穿越规划河道时应设置跨河桥梁,你公司应根据河道蓝线及《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具体落实。 (三)本次绿丽港新增面积不再用作其它项目填堵河道的补偿,请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根据本项目开填河情况做好与年度航空遥感影像成果的对接和区域现状河湖数据的复核。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上海临港现代物流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孙贵华 2020-03-30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3-30
SHSX20200136 防汛工程设施废除的审批 普通 一、鉴于你公司本次申请废除的七九塘次要备塘(起点和终点对应上海城建坐标分别为X=-17793.802、Y=36719.726,X=-19264.892、Y=37402.863)对应的主海塘南汇N1库区圈围大堤(里程桩号1802.0+000~1802.11+000)、南汇五期大堤(里程桩号0804.12+148~0804.0+000)形成封闭防汛体系,结合商飞达标大堤(0804.12+148~0804.13+186)、九四塘和八五塘形成的防汛体系可以达到现行规划要求的200年一遇高潮位加12级风上限组合的防御标准,原则同意你公司废除该处总长度1621米的次要备塘。 二、你公司应落实海塘废除后的该区域的防汛责任,健全防汛应急预案,落实管理和巡查措施,确保区域防汛安全。 三、海塘废除施工完成后,你公司应及时通知市、区防汛部门进行核查认可。   上海花卉园艺(集团)有限公司 赵才标 2020-03-30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3-30
SHSX20200155 在海塘堤防上破堤、开缺、凿洞施工的审批 普通 你单位于2020年3月27日提出建设横沙东滩圈围(八期)工程施工道路改建工程要求在海塘堤防上破堤、开缺、凿洞施工的申请收悉。本工程经上海市水务局文件《上海市水务局关于横沙东滩圈围(八期)工程施工道路改建完善方案批复意见的函》(沪水务[2019]358号)文件批复同意实施。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海塘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你单位实施横沙东滩圈围(八期)工程施工道路改建工程建设在海塘进行破堤、开缺、凿洞施工。 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兴隆圩和黄仓圩(对应海塘里程桩号24+045.5~25+000.5)及横沙五期大道(对应海塘里程桩号1303?0+000~1303?3+955)管理范围内,拆除重建防浪墙、堤顶道路等,改建方案实施后,兴隆圩、黄仓圩及横沙五期大道海塘标准应不低于原设防标准。具体工程内容如下: 在兴隆圩和黄仓圩管理范围内,拆除原有防浪墙,在现状道路外侧新建钢筋混凝土鹰嘴型防浪墙,墙顶高程约为8.9m~9.3m(上海吴淞高程,下同);拆除原海塘堤顶路面,与现状道路路面同步铺设水泥混凝土路面,堤顶路面高程为7.7m~8.1m,道路宽9.5m;在外侧加宽加高素混凝土镇脚,规格为1.2m×1.6m,并新设栅栏板护坡,栅栏板厚度0.3m,坡比为1:3。 在横沙五期大道管理范围内,拆除原海塘堤顶路面,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型式为:30mm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80mm厚粗粒式沥青混凝土、300mm厚水泥稳定碎石及碎石垫层,路面高程为8.1m~8.3m,路面宽度9.5m;整修C25素砼压顶破损处,整修后尺寸与原尺寸一致。 三、本工程施工作业时间为自批复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2020年5月31日前应完成外坡及防浪墙等度汛断面的施工。 四、施工期间,你单位应按设计要求落实好施工影响范围内海塘及相关设施的保护及监测工作,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予以处置,并上报市、区海塘管理部门。 五、你单位作为施工期间的防汛责任单位,应落实好工程影响范围内海塘设施的保护,同时落实好施工作业期间的防汛预案和防汛责任制,备足必需的抢险物资,及时掌握气象和水位信息,确保防汛安全;如发生异常情况,应按照防汛预案及时处理,并报告市、区海塘管理部门。 六、工程完成后,你单位应及时组织市、区海塘管理部门进行验收,并将竣工资料报送市、区海塘管理部门和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备案。   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 王玲慧 2020-03-27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3-27
SHSX20200194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核 普通 一、原则同意你中心报审的杨树浦路(大连路-黎平路)综合改造工程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有关施工方案。 二、本工程涉河主要内容为:改建现有杨树浦路跨杨树浦港桥梁;配合道路改建布置一根给水管、两根电力管及一根信息管非开挖穿越杨树浦港;桥梁及管线上下游两岸总长约144米防汛墙同步改建;原有跨河燃气管在防汛墙完工后进行恢复。本工程涉及防汛墙,按照III等3级水工建筑物、设防高程不低于5.00米(上海吴淞高程,下同)的标准设计,具体工程内容如下: (一)桥梁改建工程 现有杨树浦桥为一跨过河,跨径为11.9~18.5米,两岸桥台兼做防汛墙,桥面宽度为22.2~38.4米,中心梁底高程3.30米。本次为满足文物保护要求,将原有部分结构拆除后原位改建,桥梁北侧边线与老桥一致,南侧进行拼接加宽。改建后的桥梁投影面内杨树浦港规划口宽约17.9~18.5米,桥梁跨径约11.9~18.5米,桥面宽度约33.1~49.3米,中心梁底高程3.50米,两岸采用重力式桥台仍兼做防汛墙,基础为双排φ1000×53000mm钻孔灌注桩,桥台顶高程不低于5.00米。 (二)管线工程 1.改建后的杨树浦桥北侧约13.0米处敷设一根DN1400给水管、18.5米处敷设一根DN2000电力管,均以顶管方式穿越河道,两根管道共用工作井,穿越段总长约78米,工作井与杨树浦港规划河口线水平距离为东岸8.75米(避让历史保护建筑)、西岸32.8米,管道中心标高均为-4.50米。 2.改建后的杨树浦桥南侧约8.75米处敷设一根DN2000电力管,以顶管方式穿越河道,穿越段总长约49米,工作井与规划河口线水平距离为东岸10.2米、西岸10.2米,管道中心标高为-4.50米。 3.原杨树浦桥北侧和南侧各有一根信息管拆除后搬迁至改建后的杨树浦桥下方,敷设一根DN200信息管以定向钻方式穿越河道,穿越段总长约170米,入土点与东岸规划河口线水平距离为76.4米、出土点与西岸规划河口线水平距离为41.0米,管线穿越两岸防汛墙处中心标高为-20.00米。 4.杨树浦桥北侧原有一根燃气管跨越河道布置,本次防汛墙改建完成后,对燃气管原位恢复。 (三)防汛墙工程 本工程桥梁投影面内及上下游各30米、管线投影面内及上下游各15米范围内杨树浦港两岸总长约144米防汛墙进行同步改建,西岸改建长度约68米,东岸改建长度约76米。其中工程桩号EK0+000~0+031.973、EK0+049.313~0+063.183、WK0+000~0+067.745范围内设计河口线与规划蓝线一致,工程桩号EK0+031.973~0+049.313范围内为与桥梁的衔接段,规划口宽约17.5米、设计口宽约11.0~17.5米。 1.工程桩号EK0+000~0+015.55、EK0+031.973~0+049.313、EK0+063.183~0+076.46、WK0+000~0+018.965、WK0+051.871~0+067.745,总长约81米范围内拆除原有防汛墙结构,新建低桩承台“L”型钢筋砼防汛墙,基础采用前排φ800×24000@3000mm、后排φ800×24000@3500~4000mm钻孔灌注桩,底板顶高程0.8米、宽4.4米、厚0.8米,墙身厚0.4米,墙顶高程不低于5.00米。 2.工程桩号EK0+015.55~0+031.973、EK0+049.313~0+063.183、WK0+018.965~0+051.871,总长约63米范围内拆除原有防汛墙结构,新建低桩“L”型钢筋砼防汛墙, 基础采用前排φ800×27000@2400mm、后排φ800×27000@3000~4000mm钻孔灌注桩,底板顶高程0.8米、宽4.4米、厚0.8米,墙身厚0.4米,墙顶高程不低于5.00米。 (四)临时工程 1.桥梁施工期间,两岸桥台采用基坑围护(兼做施工围堰)进行干施工,围堰宽6.5米,顶高程5.00米,外边线距离现状河口线最远约2.9米。现有桥梁北侧约6.5米、南侧约18.7米处各设一座6米宽人行便桥,南侧约3.5米处设一座11.8米宽车行便桥,均为一跨过河,跨径分别为24米、30米、33米,梁底高程5.10米,两岸桥台采用浅基础布置于防汛墙后,其中车行便桥桥台下设φ630×24000@1950~3450mm钢管桩基础。 2.防汛墙施工期间,采用基坑围护(兼做临时防汛墙)进行干施工,基坑围护宽6.0米,顶高程5.00米,水域侧结构外边线距现状河口线最远约2.3米。 三、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上报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施工时的技术要求也应严格按照上海市水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受理号SHSX20191622)的相关内容。 四、工程施工过程中,你中心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防汛设施进行监测和保护,如遇位移及沉降值超过设计警戒值,应立即按照报送的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并及时报告市、区河道管理部门;同时应落实好施工期间的防汛预案和防汛责任制,备足必需的抢险物资,及时掌握气象和水位信息,确保防汛安全。 五、本建设项目竣工后,你中心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组织由市、区河道管理部门参加的工程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本建设工程不得投入使用。竣工验收合格后,将竣工资料(包括电子版图纸)报送市、区河道管理部门及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备案。 六、本工程工期:自批复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   上海市杨浦区市政和水务管理事务中心 翁建英 2020-03-27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3-27
SHGB20200195 深井报废的事先备案 普通 上海市水务局 准予备案决定书 受理号:SHGX20200195 上海高热实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0年03月23日提出的《深井报废的事先备案》申请,经审查,根据《上海市深井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备案。相关要求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深井(取水许可证号:U31098、井号:浦66-3)填没,地点位于浦东新区东塘路740号老厂内,填没施工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实施。 二、原深井取水许可证:(U31098、井号:浦66-3)予以注销。 上海市水务局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   上海高热实业有限公司 严峻柏 2020-03-27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3-27
SHGX20200192 设立专用水文测站的审批 普通 准予行政许可。   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 任建华 2020-03-26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