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PX20200140 |
核发《排水许可证》 |
普通 |
你单位于2019年02月18日提出的“上海国祥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高逸路99号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十六条,《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并颁发《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87121915号,有效期为2019年2月28日至2024年2月27日止)。
二、准予该项目产生的5.25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高逸路城镇污水管道。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高逸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877-2011)、《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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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陀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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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2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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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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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200008 |
核发《排水许可证》 |
普通 |
你于2020年01月20日提出的 “浦原科技创意产业园”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十六条,《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并颁发《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85040901号,有效期为2020年2月29日至2025年2月28日止)。
二、准予该项目产生的89.09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桂林路路城镇污水管道。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桂林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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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康仁乐购超市贸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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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2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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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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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200051 |
核发《排水许可证》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城建路桥研发中心”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80100946号,有效期自2020年03月13日至2025年03月12日止)。
二、准予“城建路桥研发中心”项目内16立方米/日污水及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国科路城镇合流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项目内1001单元永致口腔门诊部所排放污水浓度,还须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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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路桥梁(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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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2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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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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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200152 |
核发《排水许可证》 |
普通 |
你单位于2019年03月19日提出的“上海市儿童医院”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十六条,《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并颁发《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44060348号,有效期为2019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9日止)。
二、准予该项目产生的200立方米/日污水会同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新闸路城镇合流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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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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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1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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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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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200037 |
核发《排水许可证》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安检护卫保障部”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41051048号,有效期自2020年03月16日至2025年03月15日止)。
二、准予“安检护卫保障部”项目产生的污水(80立方米/日)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空港一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2个排放口排入空港一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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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虹桥国际机场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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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1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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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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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200083 |
核发《排水许可证》 |
普通 |
你于2020年01月20日提出的 “浦原科技创意产业园”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十六条,《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并颁发《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85040901号,有效期为2020年2月29日至2025年2月28日止)。
二、准予该项目产生的89.09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桂林路路城镇污水管道。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桂林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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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一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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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1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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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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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200090 |
核发《排水许可证》 |
普通 |
你单位于2019年05月13日提出的“英业达科技有限公司”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十六条,《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并颁发《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11111248号,有效期为2019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5日止)。
二、准予该项目产生的490立方米/日污水设置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二号路和三号路城镇污水管道。雨水设置3个排放口分别排入三号路(1个)和西环西路(2个)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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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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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0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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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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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200047 |
核发《排水许可证》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铭德国际广场”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26060901号,有效期自2020年03月12日至2025年03月11日止)。
二、准予“铭德国际广场”项目内248.9立方米/日污水及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虬江路城镇合流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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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民都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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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0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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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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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200012 |
核发《排水许可证》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徐汇滨江188N-L-2地块商办楼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62041080号,有效期自2020年03月16日至2025年03月15日止)。
二、准予“徐汇滨江188N-L-2地块商办楼项目”项目产生的污水(372立方米/日)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龙腾大道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2个排放口排入龙腾大道(1个排放口)、瑞江路(1个排放口)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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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寰宇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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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0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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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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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200099 |
填堵河道的审批(其他河道) |
普通 |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你单位于2020年2月18日提出的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三期建设工程项目填堵河道的申请(受理号:SHSX20200099)及2020年3月9日的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条件下,对东至顾唐路、南至C7-1B、C7-3B地块、西至金丰路、北至银峰路范围内涉及的现状水系进行调整。
二、你单位应按照《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三期建设工程项目填河论证方案》实施水系调整,新开浦成河(西横圩西侧河段)长129米,河道中心线城建坐标为X:2623.00,Y:17600.05~X:2545.67,Y:17630.27;新开浦育河(西横圩东侧河段)长248米,河道中心线城建坐标为X:2556.94,Y:17660.24~X:2655.38,Y:17866.51;新开赵家沟(浦东运河东侧河段)长10米,河道中心线城建坐标为X:7475.32,Y:18298.44~X:7473.67,Y:18309.02,共新增河道面积5473平方米。浦成河规模为:河口宽6~20.9米,河底宽3米,河底高程1.1米(上海吴淞高程,下同);浦育河规模为:河口宽6~23米,河底宽3米,河底高程1.1米;赵家沟规模为:河口宽70米,河底宽45米,河底高程-1.5米。同时,为确保防汛排水安全和水系沟通,在浦成河与西横圩交界处、浦育河与校内道路交界处新建三座桥涵,将浦成河、浦育河与现状西横圩沟通。
三、按照“先开后填”的原则,你单位应按程序抓紧落实新开河道用地,并于2021年4月底前完成新开河道工程。新开河道工程需经过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核验通过,并在妥善落实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措施后,可对项目范围内涉及的面积约4697平方米的现状河道实施填堵。
四、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河道填堵前,你单位应就开、填河方案到浦东新区水务局办理施工审核手续。同时,开、填河实施期间,你单位应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你单位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浦东新区水务局审核后实施,确保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请你单位根据浦东新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落实新开河道的工程管理范围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规划道路穿越规划河道时应设置跨河桥梁,你单位应根据河道蓝线及《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具体落实。
(三)本次实施后的浦成河、浦育河应按照规划控制水域要求进行管控,并在浦东新区河道蓝线库中落实河道线位。
(四)本次浦成河、浦育河及赵家沟新增面积均不再用作其它项目填堵河道的补偿,请浦东新区水务局根据本项目开填河情况做好与年度航空遥感影像成果的对接和区域现状河湖数据的复核。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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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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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涛 |
2020-03-10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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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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