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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50516

问:信访人反映供水公司通知水表使用年限已满,需要更换水表。信访人认为水表应为国有资源,在能正常使用情况下无需更换,浪费国家资源,并要求不换水表,维护公民基本权利,合理利用公共资源。

咨询时间:5/16/2025 9:49:05 AM

【内容】问:信访人反映供水公司通知水表使用年限已满,需要更换水表。信访人认为水表应为国有资源,在能正常使用情况下无需更换,浪费国家资源,并要求不换水表,维护公民基本权利,合理利用公共资源。

回复时间:5/16/2025 11:49:05 AM 【内容】答:因信访人多次拒绝换表,供水公司暂未对其水表进行更换。水表超期使用可能对水表计量造成影响。后续供水公司将按法律法规要求,每年按换表计划上门通知业主换表事宜。 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162-2019)饮用冷水水表检定规程。2019年12月31日发布,2020年3月31日实施。其中涉及条款:7.5检定周期7.5.1对于公称通径为DN50以下,且常用流量Q3不大于16m3/h的水表只作安装前首次强制检定,限期使用,到期轮换,使用期限规定如下:公称通径不超过DN25的水表使用期限不超过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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