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73372
上海高层建筑二次供水设施管理混乱,多个责任主体
咨询时间:1/28/2013 1:56:17 PM【内容】尊敬的市水务局领导,您好! 上海市高层建筑都通过地下室空间安装水泵等设备将水送到楼顶水箱供市民使用。据我通过供水热线962740了解供水部门不负责该水泵、水箱的维护工作,一般有小区物业负责,可是监督物业的普陀区桃浦镇房管办主任用通俗的话反问我:“你水费是付给谁的?”由此我们可以看到上海高层建筑二次供水设施管理混乱,有严重的扯皮问题,二次供水设施出问题有好多责任主体,就是没有人担责?! 我们所居住的小区有3幢多小高层地下室水泵没有专业人员定期更换维修,进水阀门出问题造成一片汪洋(光抽去地下室水用了1天时间)而且地下室一旦进水不容易干,我们国家的建筑地基都没做防水! 请市水务局能理清供水责任部门,应该只有一个责任部门(主体)即上海各自来水公司负责进市民家前的供水设施定期维护,而现在小区地下室二次供水设施物业负责,物业不是水务的专业维修公司,只是坏了才来维修啊!地下室进水极大危害高层建筑使用寿命,请市水务局领导们能关注高层市民生命安全,明确二次供水应该只有一个责任主体,加强监管,谢谢!(电力、煤气、电信、有线电视等公共服务都只有一个责任主体)
回复时间:1/30/2013 9:10:40 AM
【内容】李志刚同志,你好。来信内容已详阅,现给出水务部门的权威答复意见如下:根据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旧住房综合改造管理暂行办法》,各区县房管部门负责编制本辖区内旧住房综合改造计划,通过筛选将符合条件的小区列入综合改造(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属于其中的配套工程之一)名单后,由市房地设计研究院规划设计施工方案,当地房管部门指定的施工队伍进场施工,竣工后由供水企业验收其中的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并接管。根据你的来信内容,尚不能判断你所住的小区是否已经完全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作。如果改造完成并通过供水企业的验收与接管,则小区出现供水泵房漏水造成地下车库积水,理应由供水企业抢修并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小区尚未通过二次供水设施验收或尚未实施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则应由小区物业和当地房管部门抢修并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