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70351
河流被污染
咨询时间:6/1/2012 9:08:54 AM【内容】 举报信 尊敬的领导: 我们是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东石村的农民,在我们东石村的东石公路边上,门牌号为732号(近东石村王介队),不知道经哪个部门同意,二年前开始以建造仓库的名义建设了几幢房屋。我们认为造这个厂房的事情因该经过当地农民的同意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及土地的批准等等审批手续的。如果没有,这些房屋就是违法建筑以及违法占地。请领导明查,若无相关手续的请将此违章建筑坚决拆除为盼。并请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 现该房屋已用于出租,生产方为上海弘坤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我们不确定该公司是否经工商注册以及环保局、卫生局、消防等职能机构同意,请领导按排详查。总之在该违章房屋的北边的河流中,自该工厂生产后,生产废水就直接排入了河中,导致河中的鱼虾直接绝迹。现当地农民在河中有鸭、鹅等禽类,如误食了污水可能会对此后的蛋类及动物造成毒害,间接传染给当地农民。这是当地农民最害怕的。因此对该生产企业的禁止生产以及该违章房屋的拆除我们农民非常企盼。 请领导为民作主为盼。 举报人:李先生 13916195090
回复时间:6/6/2012 10:06:16 AM
【内容】李先生,您好。您举报的有关“松江区叶榭镇东石村732号附近有违章建筑并偷排污水一事”收悉,经研究,现将处理意见答复如下:根据“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相关职能部门行政职能分工,您举报的“违法占地及搭建房屋”一事应由当地的松江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受理,当然,您也可以一并向松江区拆违办和松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举报。您举报的“该建筑内租住企业向河道排放生产废水造成环境污染”一事,受理主体为当地的松江区环境保护局,当然在查处过程中当地的松江区水务局和松江区水务行政执法支队会配合环保部门开展工作。最后,感谢您的来信,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