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80031
处罚疑问
咨询时间:11/9/2013 11:47:33 AM【内容】闵行区新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差额补贴的公立医疗机构,于2012年7月正式运行,由区经适房发展中心作为交通枢纽配套工程筹建。2013年7月在排水监测中发现水质超标,本中心十分重视,发现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建设排污系统,局部生活废水未纳入污水处理系统,导致检测超标。本中心立即按承诺进行改建。11月8日收到处罚书,罚款6.5万,深感困惑:1、本中心是使用方,因建设单位错误施工,却让医院承担责任,起码不能完全担责;2、中心是医疗机构,医务工作者为主体,排污工程专业知识不足,难以发现排污缺陷,也是情理之中;3、中心日排水远低于20吨,处罚太重;4、财政拨款单位,交6.5万罚款有点困难,望酌情处理。 盼复。
回复时间:12/3/2013 4:49:12 PM
【内容】已电话联系信访人,了解相关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议信访人按照程序申请听证,并在听证会上提出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