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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63680

退还多收款

咨询时间:6/10/2011 10:37:37 AM

【内容】局长:我是松江九亭居民,我家水表2011年1月24日换表,抄见数为156,而1月份自抄数为262,实际缴费大于抄表数,用户根据换表间抄见数要求退还多收款。我已经和九亭水站魏组长沟通过,但她表示只能退15吨,理由是水表坏了,并说抄表员进门抄到数为247,出示了凭证,但水站凭证也都显示为自抄,抄表员没有进门抄到数。而我报的数是自估,如果这次换表抄见数是实际缴费小于抄表数,敢言没有任何理由允许我来申辩,只能补缴差额。在这里我要说明的是作为用户最简单的认知度就是水表,它计量了一切,又说明了一切,抄见数与自抄数,水表坏与水表不坏,只是人为因素在作怪,归根到能证明一切的是水表,如不是这样那弃了水表,凭空瞎编一通算了,还用水表作啥。老百姓只晓得多收要退,少收要付。望领导慎重,不要为了一点利益而影响自来水公司整体的形象。不好意思打扰,谢谢。

回复时间:8/22/2011 9:49:23 AM 【内容】乐先生,你好。你咨询的有关退还多收水费一事,已由我局受理后转给市供水管理处。根据《信访条例》有关规定,将视情况尽快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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