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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70651

开挖施工震动大、房屋受损讨说法

咨询时间:6/28/2012 1:01:50 AM

【内容】尊敬的领导: 我是家住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高泾小区617号居民,我反映的事情是2012年06月20日,徐泾污水厂分包的施工队在对我家大门外的围墙进行拆除时,由于使用大型挖掘机进行破墙挖掘施工,造成家中房屋墙体、地面、屋顶等多处开裂、墙砖脱落,房屋地基基础受到破坏,家中82岁老人、4岁小孩受到不同程度惊吓。 第二天上午再次找到施工负责人,对方矢口否认是由于施工造成房屋破损,并强行施工。无奈只能报警,徐泾派出所民警到场后告知,无权停止施工,房屋受损属民事纠纷,叫我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我一个平民百姓哪来时间、精力、财力同企业打官司。好在上海电视台、青浦电视台就此事也做了采访,并于6月22日新闻坊栏目、青浦新闻进行了播报,但至今为止没有一个相关职能部门给我个说法。 本人对于施工方有以下几点要求: 1、 立即停止施工。 2、 修复因施工造成房屋破损墙体、地面开裂。 3、 房屋地基基础、整体结构损伤程度多少,要求具有房屋检测资质的第三方进行评估,出具报告无任何影响方可继续施工。 4、 公示施工项目报批手续,施工组织方案,工程分包单位资质。公示施工铭牌。 5、 排除因施工带来的安全、治安隐患,隔离划分好施工区域,高压电线应该规范捆绑。 特此情况向上反映,希望能尽快给我明确答复。

回复时间:7/2/2012 10:50:12 AM 【内容】已电话联系信访人,详细了解核实情况,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并告知其正确的投诉上访渠道和部门,信访人表示理解和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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