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49608
河道被占用
咨询时间:3/9/2010 7:10:38 PM【内容】你好,我曾于今年一月反映过A15高速占用五灶港河道的问题,贵局也作了回复,非常感谢。但至今没有看到河道改建的迹象,而这里的水位已经比较高了,对周围居民的财产安全是一个隐患。我已向贵局申请查阅沪水务(2006)901号文件,但半月过去了,没有拿到。是否能麻烦把该文件直接发到我的邮箱?谢谢。
回复时间:3/30/2010 10:37:15 AM
【内容】张正红:
您好!
有关您说反映的河道被占用的信访事项,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我们已于1月转交市水务执法行政执法总队会同浦东新区水务局办理,针对您目前所反映的问题,市水务局信访部门将督促有关部门查核原因,尽快处理好该信访问题。
其次,针对您提出的查阅沪水务(2006)901号文件问题,应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办理,市水务信访部门无此受理权限,请您与具体职能部门联系,谢谢!
市水务局信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