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50225
问:水上光伏技术对水质改善有显著作用,可抑制藻类生长、减少蒸发并促进水中氧气循环。建议通过优化布置方式实现发电与生态保护双赢。企业申请利用闲置水面建设大批新能源光储充项目,但面临审批难题。申请人认为缺乏先例不应阻碍发展,请求试点项目以测试市场反应和群众接受度,希望得到领导支持。
咨询时间:2/25/2025 9:49:05 AM【内容】问:水上光伏技术对水质改善有显著作用,可抑制藻类生长、减少蒸发并促进水中氧气循环。建议通过优化布置方式实现发电与生态保护双赢。企业申请利用闲置水面建设大批新能源光储充项目,但面临审批难题。申请人认为缺乏先例不应阻碍发展,请求试点项目以测试市场反应和群众接受度,希望得到领导支持。
回复时间:2/25/2025 11:49:05 AM
【内容】答:您来信中提到的“闲置水面”可能分两种情况,一类是河湖水面,另一类是养殖水面。
关于河湖水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为进一步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复苏河湖生态环境,水利部于2022年5月发布《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水河湖〔2022〕216号),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光伏电站、风力发电等项目不得在河道、湖泊、水库内建设。在湖泊周边、水库库汊建设光伏、风电项目的,要科学论证,严格管控,不得布设在具有防洪、供水功能和水生态、水环境保护需求的区域,不得妨碍行洪通畅,不得危害水库大坝和堤防等水利工程设施安全,不得影响河势稳定和航运安全。”2024年2月,水利部印发《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水河湖〔2024〕36号),提出:紧盯在河湖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光伏电站、风力发电场,涉河建设项目施工违法占用河道,以清淤疏浚之名非法采砂等新情况新问题,依法依规清理整治。
2024年10月,水利部通报了一批光伏项目违规侵占湖泊案例,如:淮南金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淮南中电焦岗湖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颍上聚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3家光伏发电企业自2015年以来违规占用焦岗湖水域3400多亩。2023年4月,安徽省淮南市毛集区下达违建光伏项目限期拆除通知。2023年11月,违建项目全部光伏板及相关组件拆除完毕。
根据以上情况,目前在河湖水面上建设光伏项目属于禁止性行为,无法办理涉河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手续。
对于养殖水面,凡是未被划入河湖管理范围中的,无需办理涉河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手续,我市已经有多处成功实施的案例。是否需要办理其它行政审批手续,建议可咨询规划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