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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63643

单位践习

咨询时间:6/3/2011 4:09:13 PM

【内容】尊敬的上海市海洋局的领导: 首先对我的冒然打扰哦表示抱歉! 我叫杨华,是上海政法学院经济法系的一名老师,副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专业研究方向是环境法、资源法。 近日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实施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的意见》的通知【沪教委人(2011) 24 号】规定的精神,我想积极加入高校与事务部门合作的行列。由于我本人近期研究的课题是《填海造地的法律规制研究》,并在去年和今年发表了两篇文章,分别是1.《围海造地的权利承接及其法律规制研究》,《法学》2010年第7期,被《人大复印资料》•(经济法学、劳动法学)2010年第11全文转载期,《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10年第12期摘录;2.《海域使用权变更为土地使用权:实践及规制》,《法商研究》2011年第3期。并承担了上海市教委的科研创新重点课题“海域使用权变更为土地使用权的法律问题研究”,我想在实践中检验自己的研究成果,并为贵单位做一些我力所能及的工作,一方面实现科研成果的应用价值,一方面借助贵单位的平台加强自己的知识积累。不知道是否可以能够与贵单位取得联系、交流和合作的机会,如果贵单位有意向并要求我进一步提供个人情况,可以通知我。我的邮箱absyang@163.com。 谢谢!

回复时间:8/22/2011 9:37:00 AM 【内容】杨教授,你好。你咨询的有关与我局合作开展专业研究一事,已由我局受理后转给海域海岛处。根据《信访条例》有关规定,将视情况尽快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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