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63670
7年前的水费账单该谁交?
咨询时间:6/8/2011 7:15:10 PM【内容】局长你好: 我是漕宝路静安新城一区52号504室的居民,2008年8月买了现在居住的二手房,由于自来水账号非户主姓名,当时中介公司的人说无需过户,直到这个月我们去营业厅补交上个月水费的时候(我们一直网上付费),才知道有份2004年7月份的水费账单没有交清,费用一共是1108.8元,由于房子过户已经快三年,联系不到上个住户,且帮我们办手续的中介公司已经倒闭,现在这份一千多的水费账单要谁来交?为什么这几年来我们一直没有收到欠费提醒?所以想请您给个解释。谢谢!
回复时间:8/22/2011 9:38:29 AM
【内容】于小姐,你好。你咨询的有关7年前的水费账单遗留问题,已由我局受理后转给市供水管理处。根据《信访条例》有关规定,将视情况尽快给予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