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81556
罚款
咨询时间:10/15/2014 8:42:55 PM【内容】我司没有工业污水排放,只有50人的生活用水。奉贤区水务局抽样检测我司水酸超标,复测后又合格,但于9月份对我司罚款10万,之后10月14日又再一次来我司抽样检测,同来的检测人员没有提供任何资质及委托证明等,水务人员也没有检查告知书,只出示了一下我们也不知真假的工作证。请问,这是真保护水源的工作,还是公开敛财?
回复时间:10/16/2014 10:07:00 AM
【内容】已电话联系信访人,了解核实情况,做好沟通解释说明工作,同时根据《信访条例》“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建议信访人先向奉贤区水务局提出信访,并等待行政诉讼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