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64064
小区污水纳管证明
咨询时间:8/8/2011 10:56:15 AM【内容】您好:本公司位于上海市南芦公路193弄上河商务园小区内,该小区是工业用地属性,开发商(上海美住实业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对外销售该小区内的房屋,但是截止至今年该开发商一直未办理基地污水纳管证明(已向南汇水务集团查询过),并且已电话咨询过上海市水务,该操作存在不合规,污水纳管证明应在房屋销售之前,但至今该开发商一直不予办理该证明,希望贵局监察部门能核查该开发商,并及时要求办理该证明,以便后续本司能办理相关排水证明,谢谢。(注:已向南汇水务咨询相关投诉事宜,南汇水务不予告知,故无法进行相关投诉)
回复时间:8/22/2011 10:00:11 AM
【内容】陈先生,你好。你举报的有关小区开发商售楼前未办理污水纳管证明一事,已由我局受理后转给水务行政执法总队。根据《信访条例》有关规定,将视情况尽快给予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