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2035129
污水排放标准
咨询时间:9/19/2025 4:45:56 PM【内容】尊敬的领导,您好!我司是一家肉类加工企业,目前对标准中几项条款有些疑惑,望领导予以解答,感谢! 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 199-201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适用范围规定如下: 1.1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除1.2规定范围以外的排污单位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建成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和排污单位的水污染物排放许可管理。 1.2 GB18918、GB18466适用的污染源执行相应标准。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特别排放限值实施范围内的排污单位,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国家或本市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范围内的排污单位,执行国家或本市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司为肉类加工企业,属于1.2条款中“国家或本市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范围内的排污单位,执行国家或本市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情况。请问,根据《GB 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1.2条款适用范围第二段规定,国家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行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我司执行了《GB 13457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排放标准,是否还要同时执行《DB31/ 199-201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排放标准? 望领导给予回复为盼!
回复时间:9/22/2025 9:27:41 AM
【内容】 市民咨询的《DB31/ 199-201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等文件均由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故相关咨询建议市民咨询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海洋局行政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