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操作说明 跳转到网站导航区 跳转到主要内容区域

上海市水务局 上海市海洋局

无障碍浏览工具
首页 新闻动态 信息公开 一网通办 市民零距离 便民服务
首页 市民零距离 网上咨询 咨询反馈
  • 局长信箱
  • 网上投诉
  • 网上咨询
  • 知识库
  • 在线访谈
  • 民意征集调查
  • 网上评议
  • 12345网上受理
  • 热点回应

编号:2022033453

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土地性质与使用规范

咨询时间:10/22/2024 3:50:09 PM

【内容】请问上海普通河道河坡两侧区域多少米范围内属于河道管理范围,按规定是否河坡两侧一定范围内严禁种植蔬菜等农作物,那么种植草地合规么?还有如果河坡两侧土地性质在认知上冲突,比如卫片认定为耕地,只能种植蔬菜农作物,但实际确属河道两侧管理范围内,又不能种植农作物,此情况如何认定,谢谢!

回复时间:10/24/2024 10:38:29 AM 【内容】 经核实,市民诉求属实。上海河道河坡两侧区域1-6米范围内属于河道管理范围,具体河道情况有所不同。但并无相关法律条文规定河道两侧严禁种植蔬菜等农作物。市民询问的关于土地使用性质方面问题已建议其咨询规资部门,非水利行业职能范围。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海洋局行政服务中心)

政务微博

Copyright 2016 Shanghai Water Authority (Shanghai Municipal Oceanic Bureau)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上海市水务局 上海市海洋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3100000062

技术支持:上海市水务信息中心 网站地图

地址:上海市江苏路389号 邮政编码:200050 电话:5239700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30 (国定假期除外)

推荐使用Chrome浏览器、IE9(及以上)

沪ICP备

05024668-1

沪公网安备

310105020028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