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项目名称 审批类别 许可内容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许可决定日期 许可截止期 许可机关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备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代码 税务登记代码 居民身份证号
SHPX20200401 核发《排水许可证》 普通 你于2020年01月20日提出的 “浦原科技创意产业园”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十六条,《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并颁发《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85040901号,有效期为2020年2月29日至2025年2月28日止)。 二、准予该项目产生的89.09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桂林路路城镇污水管道。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桂林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阳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0-05-08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5-08
SHPX20200330 核发《排水许可证》 普通 上海市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申请核发《排水许可证》,详情请看行政许可决定书SHPX20200330。   上海市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 2020-05-08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5-08
SHPX20200320 核发《排水许可证》 普通 你单位于2020年04月08日提出的延续 “上海诚盛太好百货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85040679号)的申请,经审查,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十六条,《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限自2020年05月29日至2025年05月28日(延续期限为5年)。相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准予你单位申报的133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桂林路城镇污水管道。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桂林路城镇雨水管道。 二、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执行。 三、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四、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五、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宝禾置业有限公司 2020-05-07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5-07
SHPX20200307 核发《排水许可证》 普通 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核发《排水许可证》,详情请看行政许可决定书SHPX20200307。   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0-05-07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5-07
SHPX20200277 核发《排水许可证》 普通 你于2020年01月20日提出的 “浦原科技创意产业园”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十六条,《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并颁发《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85040901号,有效期为2020年2月29日至2025年2月28日止)。 二、准予该项目产生的89.09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桂林路路城镇污水管道。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桂林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衡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0-05-07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5-07
SHPX20200377 核发《排水许可证》 普通 一、同意核发“建工汇豪商务广场”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13040839号,有效期自2020年05月13日至2025年05月12日止)。 二、准予“建工汇豪商务广场”项目产生的污水(146立方米/日)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吴中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2个排放口排入吴中路(1个排放口)、古井路(1个排放口)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达豪置业有限公司 2020-05-07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5-07
SHPX20200166 核发《排水许可证》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上海市长宁区妇幼保健院”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57051214号,有效期自2020年05月13日至2025年05月12日止)。 二、准予“上海市长宁区妇幼保健院”项目129立方米/日污水及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愚园路城镇合流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市长宁区妇幼保健院 2020-05-07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5-07
SHPX20200200 核发《排水许可证》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上海理工大学附属中学”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002101255号,有效期自2020年05月12日至2025年05月11日止)。 二、准予“上海理工大学附属中学”项目50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延吉东路城镇污水管道,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延吉东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理工大学附属中学 2020-05-07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5-07
SHSX20200384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核 普通 1   上海市普陀区市政水务工程建设中心 马旭弘 2020-05-07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5-07
SHSX20200302 非社会投资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核(不涉及排污口) 普通 1   上海申铁投资有限公司 2020-05-07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