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项目名称 审批类别 许可内容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许可决定日期 许可截止期 许可机关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备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代码 税务登记代码 居民身份证号
SHGX20160517 核发《取水许可证》(地下水) 普通 详见行政许可决定书 上海市嘉定区民防办公室 戴迎庐 2016-03-28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3-28
SHGX20160518 核发《取水许可证》(地下水) 普通 详见行政许可决定书 上海市嘉定区民防办公室 徐建良 2016-03-28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3-28
SHGX20160519 核发《取水许可证》(地下水) 普通 详见行政许可决定书 上海市嘉定区民防办公室 徐建良 2016-03-28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3-28
SHPX20160550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你单位于2015年06月09日提出的 “锦元公司二期厂房”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并颁发《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10070161号,有效期为2015年6月19日至2020年6月18日止)。 二、准予该项目产生的22.6立方米/日污水设置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红柳路和柳园路市政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红柳路和柳园路市政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贺利氏工业技术材料有限公司 Hans 2016-03-28 2021-03-24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3-28
SHPX20160512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你单位于2015年06月09日提出的 “锦元公司二期厂房”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并颁发《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10070161号,有效期为2015年6月19日至2020年6月18日止)。 二、准予该项目产生的22.6立方米/日污水设置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红柳路和柳园路市政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红柳路和柳园路市政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元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徐建良 2016-03-28 2021-03-30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3-28
SHPX20160506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上海理工大学第六期学生公寓”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03101055号,有效期自2016年4月7日至2021年4月6日止)。 二、准予“上海理工大学第六期学生公寓”项目产生的355立方米/日污水及项目内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海安路城镇合流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理工大学 42503614-8 胡寿根 2016-03-28 2021-04-06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3-28
SHPX20160527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你(单位)于2015年07月27日提出的“上海市第二中学(梅陇校区)”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初审)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 《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你单位提出的“上海市第二中学(梅陇校区)”( 项目位于闵行新城MCH1062单元02-01A-04地块,东至规划路,南至银都路,西至02-01A-03地块边界、北近春申塘。主要建设内容:教学楼、综合楼,图书信息中心、行政楼、报告厅、体育馆、运动场、食堂、学生宿舍、地下停车库以及门卫、垃圾房等配套辅助用房,建筑面积35662平方米。)核发《排水许可证》(初审)的申请。 二、项目在《上海市污水处理系统专业规划》、《上海市城镇雨水排水系统专业规划》中为雨、污水分流制地区,属曹行区域排水系统。同意项目内雨水及产生的211立方米/日污(废)水排入规划一路市政污水管道,至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三、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提交的《扩初设计》和《排水方案》,并提出以下具体意见,请你单位予以落实: (一)项目内部排水系统应按雨、污分流设计,施工时雨、污水管道不得混接。 (二)项目内污水排放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规划一路市政污水管道 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项目应在污水排放口处设置排水专用检测井,排水专用检测井内应设置间距不大于15毫米的格栅。 (三)项目内雨水排放设置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规划一路城镇雨水管道和周边河道。 (四)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五)餐饮废水须设置相应的除油处理设施,实验室废水设置预处理设施,车库及车辆冲洗废水须设置隔油、沉砂处理设施,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 四、相关事项告知 (一)项目的性质、规模 、内容若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 (二)项目施工前,须在基地内设置沉淀池等设施,严禁施工泥浆水直排市政管道,以保护周边市政排水管网,并至闵行区水务局(庙泾路88号)办理施工期间的《排水许可证》手续。 (三)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明确责任主体后,到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申领项目《排水许可证》。   上海市宝山实验学校 42509082-2 徐敏 2016-03-28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3-28
SHPX20160529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上海金古源大酒店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02111945,有效期自2016年04月08日至2021年04月07日止)。 二、准予“上海金古源大酒店有限公司”项目产生110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华翔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华翔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你单位排水主体、排水许可内容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金古源大酒店有限公司 310112000792160 薛飞云 2016-03-28 2021-04-07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3-28
SHPX20160434 核发《排水许可证》(大于1000(新申请,变更)) 普通 一、同意核发“新港城”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12090973号,有效期为2016年4月6日至2021年4月5日)。 二、准予“新港城”项目产生的1132立方米/日污水和雨水从4个排放口分别排入东沙虹港路(1个排口)、天宝路(1 个排口)和南规划路(2个排口)城镇合流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项目初审阶段未申报设置经营性餐饮,现场踏勘未见餐饮废水处理装置。 五、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你公司应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等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六、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如果本项目的污水排放总量超过本《排水许可证》核定的排水量(1132立方米/日),应向我局重新提出排水许可申请。 七、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瀛联置业有限公司 徐建良 2016-03-28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3-28
SHPX20160435 核发《排水许可证》(大于1000(新申请,变更)) 普通 一、同意你单位提出的变更申请,即三期项目内增设一个金阳路雨水排放口。 二、除准予变更部分外,其余要求仍按上海市水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受理号:P-X-2011-0769)执行。   上海骏苑置业有限公司 草间幹夫 2016-03-28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