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项目名称 审批类别 许可内容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许可决定日期 许可截止期 许可机关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备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代码 税务登记代码 居民身份证号
SHSX20152398 海塘破堤、开缺、凿洞施工的审批 普通 一、原则同意你中心实施“十二五”期末长兴、奉贤华电灰坝垦区造林项目建设在奉贤区华电灰坝海塘进行破堤、开缺施工,工程主要内容为:在奉贤区华电灰坝东滩圈围大堤对应海塘里程桩号0803.0+000~0803.5+473范围内青坎(有随塘河的至随塘河)种植胸径2.1~3.0厘米的池杉、中山杉、东方杉、落羽杉、丝绵木、女贞、乌桕等七个树种,大堤内坡不植树且植株距堤脚最近处大于2米,植株行距2.5米×2.5米且平行于海塘大堤,每7.5米~10米设置梯形引排水渠(下宽0.3米×上宽0.6米×高0.4米)并素土夯实;在距大堤坡脚2米处地下设置土工布以阻止横向侧根对大堤充泥管袋结构的影响。 二、本工程施工作业时间自许可之日起至2016年2月29日止。 三、你中心作为施工期间的防汛责任单位,应落实好施工影响范围内海塘设施的保护,同时落实好施工作业期间的防汛预案和防汛责任制,备足必需的抢险物资,及时掌握气象和水位信息,确保防汛安全;如发生异常情况,应按照防汛预案及时处理,并报告市、区海塘管理部门。 四、工程完成后,你中心应及时组织市、区海塘管理部门进行验收,并将竣工资料报送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和奉贤区海塘管理所备案。   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 42520083-3 冯经明 2016-01-07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1-07
SHSX20152041 海塘破堤、开缺、凿洞施工的审批 普通 一、原则同意你中心实施崇明北沿、横沙东滩三期造林项目造林项目建设在崇明北沿、横沙东滩三期海塘进行破堤、开缺施工,工程主要内容为:在崇明北沿海塘(里程桩号1309.0+000~1309.7+390)内青坎种植胸径3.1~4.0厘米的竹柳、墨西哥落羽杉,植株行距2.5米×2.5米且平行于海塘大堤,植株距堤脚最近处大于2米,垂直于海塘大堤每5米设置梯形引排水渠(下宽0.2米×上宽0.5米×高0.3米)并素土夯实;在横沙东滩三期海塘(里程桩号1302.0+000~1302.3+000)内青坎种植胸径3.1~4.0厘米的池杉、栾树、丝绵木,植株行距3.5米×2.5米且平行于海塘大堤,植株距堤脚最近处大于2米,垂直于海塘大堤每5米设置梯形引排水渠(下宽0.2米×上宽0.5米×高0.3米)并素土夯实;在距大堤坡脚2米处地下设置土工布以阻止横向侧根对大堤充泥管袋结构的影响。 二、本工程施工作业时间自许可之日起至2016年2月29日止。 三、你中心作为施工期间的防汛责任单位,应落实好施工影响范围内海塘设施的保护,同时落实好施工作业期间的防汛预案和防汛责任制,备足必需的抢险物资,及时掌握气象和水位信息,确保防汛安全;如发生异常情况,应按照防汛预案及时处理,并报告市、区海塘管理部门。 四、工程完成后,你中心应及时组织市、县海塘管理部门进行验收,并将竣工资料报送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和崇明县海塘管理所、崇明县横沙海塘管理所备案。   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 42520083-3 冯经明 2016-01-07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1-07
SHSX20152718 填堵河道的审批(其他河道) 普通 一、同意浦东新区水务局审核意见,即在满足防汛除涝安全的前提下,对浦东新区川沙新市镇川环南路(曙光路-川南奉公路)新建工程红线范围内5条段河道进行调整。 二、依据《关于对本市市政工程项目占用绿化和水面积实施补偿的指导意见》(沪建交联〔2007〕171号),为保证地区蓄排水能力不降低,同意你公司按照《川环南路(曙光路-川南奉公路)新建工程填河论证方案》实施水系调整,拓宽川环南路(曙光路-川南奉公路)新建工程红线范围内的西横港40米,河口宽为68-80米,河底宽不小于10米,河底高程为0米(上海吴淞高程,下同);拓宽川环南路南侧车路港(经四路以西)200米,河口宽为30米,河底宽10米,河底高程为0米。新开挖河面积约8840平方米。 三、疏拓的河道应与本工程两侧现状河道沟通。道路改建工程跨越规划河道的4座桥梁应满足跨河构筑物水务管理技术要求,并按规定另行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施工方案的审批。 四、为保证道路改建工程两侧现状水系有效沟通,你公司应根据《填河论证方案》在规划西横港处新建2米*4米明渠1处,使工程涉及的现有水系正常发挥排水作用。 五、按照“先开后填”的原则,拓宽河道工程和明渠工程需经过市、区河道行政主管部门完工验收,并在妥善落实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措施后,方可对工程范围内现状面积约8771平方米的现状水域实施填埋。 六、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河道填埋前,你公司应将填河施工方案报浦东新区水务局审核,办理施工审核手续。 五、其它事项 (一)你公司应尽快到浦东新区水务局划示规划河道蓝线,组织规划河道的实施。同时,你公司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浦东新区水务局审核后实施,以确保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请你公司根据浦东新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落实新开河道的工程管理责任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   上海致力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10115000365135 鲍一新 2016-01-07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1-07
SHPX20152772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你单位于2015年06月09日提出的 “锦元公司二期厂房”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并颁发《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10070161号,有效期为2015年6月19日至2020年6月18日止)。 二、准予该项目产生的22.6立方米/日污水设置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红柳路和柳园路市政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红柳路和柳园路市政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市杨浦区阳光幼稚园 张露 2016-01-07 2021-01-17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1-07
SHPX20152713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上海蓝十字脑科医院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03111667号,有效期自2016年1月8日至2021年1月7日止)。 二、准予“上海蓝十字脑科医院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157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宝南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宝南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及《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蓝十字脑科医院有限公司 吕阳珊 2016-01-07 2021-01-07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1-07
SHPX20152792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宝钢文化中心”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04121478号,有效期自2016年1月13日至2021年1月12日止)。 二、准予“宝钢文化中心”项目产生的727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宝林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2个排放口排入牡丹江路、宝杨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徐乐江 2016-01-07 2021-01-12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1-07
SHPX20152775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航服仓库用地”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41051046号,有效期自2016年1月13日至2021年1月12日止)。 二、准予“航服仓库用地”项目产生的6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空港二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空港七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13228429-5 李德润 2016-01-07 2021-01-12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1-07
SHPX20152799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宝鼎古北大厦”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13040711号,有效期自2016年1月14日至2021年1月13日止)。 二、准予“宝鼎古北大厦”项目产生的103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吴中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吴中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万国置业有限公司 曹中 2016-01-07 2021-01-13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1-07
SHPX20152800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宝车荟——复地 国际汽车商务园”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02120952号,有效期自2016年1月14日至2021年1月13日止)。 二、准予“宝车荟——复地 国际汽车商务园”项目产生的62立方米/日污水及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逸仙路城镇污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复地宝丰商业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陈志华 2016-01-07 2021-01-13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1-07
SHPX20152803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详见行政许可决定书 上海万都中心大厦有限公司 钟瀚德 2016-01-06 2021-01-13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