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PX20152778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航机北站用地”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41051042号,有效期自2016年1月13日至2021年1月12日止)。
二、准予“航机北站用地”项目产生的1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空港三路城镇污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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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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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284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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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德润 |
2016-01-05 |
2021-01-12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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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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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52733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华利船舶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01101018号,有效期自2016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10日止)。
二、准予“上海华利船舶工程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62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共青路城镇合流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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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利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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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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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守建 |
2016-01-05 |
2021-01-10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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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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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52711 |
临时封堵排水管道审批 |
普通 |
一、为支持你公司新宛平排水系统建设,现同意在实施新系统总管与原系统管网连接施工期间,分阶段临时封堵东安路(瑞宁路口)DN1350毫米合流管,封堵时间为:自批准之日起到2016年1月31日止;封堵宛平南路(瑞宁路口)DN2400毫米合流管,封堵时间为:2016年3月1日到4月25日止;实施封堵单位为:上海珑越打捞工程有限公司。
二、原则同意在临时封堵期间,采用你公司上报的“抢修调度方案”过渡,即:
(一)日常通过原宛平泵站、小木桥泵站、肇家浜泵站之间的运行配合,确保原宛平排水系统服务范围内排水正常;
(二)当降雨达中雨及以上时,做好启封管道内封堵头子的准备,并派出移动泵车赴现场;一旦降雨量进一步加大,应及时启封。
三、为确保该地区排水安全,特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请你公司适时对“抢修调度方案”进行试验,再次校核周边泵站的运行配合事宜,待试验成功后,方可实施相关管道的封堵工作。
(二)加强对“抢修调度方案”的管理,明确开停泵水位,落实值守人员和应急抢险队伍,确保泵机的正常运行,并加强泵站联动配合。
(三)加强工程管理,督促施工单位认真组织施工,必须确保在排水管道临封期限内完成相关施工。
(四)管道封堵影响消除后,及时办理有关管道启封手续,并按启封要求组织验收,不得留有坝头等管道内障碍物。
四、请市排水处加强对泵站运行、管道启封等工作的监管,并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应急处置预案;市水务局执法总队、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应做好配合工作。
五、根据有关规定,在实施管道封堵前,应到市排水处办理“危险场所作业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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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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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3613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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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欣 |
2016-01-04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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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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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52773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你单位于2015年06月09日提出的 “锦元公司二期厂房”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并颁发《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10070161号,有效期为2015年6月19日至2020年6月18日止)。
二、准予该项目产生的22.6立方米/日污水设置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红柳路和柳园路市政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红柳路和柳园路市政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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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市东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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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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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雅美 |
2016-01-04 |
2021-01-10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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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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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52774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你单位于2015年06月09日提出的 “锦元公司二期厂房”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并颁发《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10070161号,有效期为2015年6月19日至2020年6月18日止)。
二、准予该项目产生的22.6立方米/日污水设置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红柳路和柳园路市政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红柳路和柳园路市政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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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友谊新村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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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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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怡 |
2016-01-04 |
2021-01-10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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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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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52762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详见行政许可决定书 |
上海长宁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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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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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越强 |
2016-01-04 |
2021-01-12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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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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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52763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详见行政许可决定书 |
上海齐来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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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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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静宜 |
2016-01-04 |
2021-01-12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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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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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52808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你单位于2015年06月09日提出的 “锦元公司二期厂房”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并颁发《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10070161号,有效期为2015年6月19日至2020年6月18日止)。
二、准予该项目产生的22.6立方米/日污水设置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红柳路和柳园路市政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红柳路和柳园路市政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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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春申江大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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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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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文华 |
2016-01-04 |
2021-01-10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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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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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52811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长宁区基督教新泾堂迁建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11051040号,有效期自2016年1月8日至2021年1月7日止)。
二、准予“长宁区基督教新泾堂迁建项目”产生的7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哈密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哈密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 |
上海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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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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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学彬 |
2016-01-04 |
2021-01-07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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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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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52754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你单位于2015年06月09日提出的 “锦元公司二期厂房”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并颁发《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10070161号,有效期为2015年6月19日至2020年6月18日止)。
二、准予该项目产生的22.6立方米/日污水设置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红柳路和柳园路市政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红柳路和柳园路市政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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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同济初级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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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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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明 |
2016-01-04 |
2020-12-30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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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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