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PX20200004 |
核发《排水许可证》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天平宾馆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38041074号,有效期自2020年01月16日至2025年01月15日止)。
二、准予“上海天平宾馆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污水(72立方米/日)及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天平路城镇合流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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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天平宾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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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4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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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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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92038 |
核发《排水许可证》 |
普通 |
你单位于2019年05月13日提出的“英业达科技有限公司”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十六条,《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并颁发《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11111248号,有效期为2019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5日止)。
二、准予该项目产生的490立方米/日污水设置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二号路和三号路城镇污水管道。雨水设置3个排放口分别排入三号路(1个)和西环西路(2个)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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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德大西餐有限公司食品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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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4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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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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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92134 |
核发《排水许可证》 |
普通 |
你单位于2019年05月13日提出的“英业达科技有限公司”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十六条,《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并颁发《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11111248号,有效期为2019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5日止)。
二、准予该项目产生的490立方米/日污水设置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二号路和三号路城镇污水管道。雨水设置3个排放口分别排入三号路(1个)和西环西路(2个)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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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柏航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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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4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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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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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92144 |
核发《排水许可证》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瑞金大厦”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38010957号,有效期自2020年01月20日至2025年01月19日止)。
二、准予“瑞金大厦”项目72立方米/日污水及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茂名南路城镇合流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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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瑞金大厦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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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4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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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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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92162 |
核发《排水许可证》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虹桥上海城三期”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63050990号,有效期自2020年01月20日至2025年01月19日止)。
二、准予“虹桥上海城三期”项目产生的污水(466立方米/日)及雨水设置2个排放口排入遵义路(1个排放口)、紫云路(1个排放口)城镇合流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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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天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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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4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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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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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92164 |
核发《排水许可证》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王家沙餐饮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36060898号,有效期自2020年01月15日至2025年01月14日止)。
二、准予“上海王家沙餐饮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污水(67立方米/日)及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吴江路城镇合流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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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王家沙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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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4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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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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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91696 |
核发《排水许可证》 |
普通 |
你单位于2019年05月13日提出的“英业达科技有限公司”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十六条,《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并颁发《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11111248号,有效期为2019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5日止)。
二、准予该项目产生的490立方米/日污水设置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二号路和三号路城镇污水管道。雨水设置3个排放口分别排入三号路(1个)和西环西路(2个)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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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众交通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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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4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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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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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HX2019F812 |
海域使用权的审核(新办(建设项目)) |
普通 |
测试数据1210-2申请海域使用权的审核(新办(建设项目)),详情请看行政许可决定书SHHX2019F812。   |
测试数据12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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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数据1210-2 |
2020-01-14 |
2099-12-31 |
上海市海洋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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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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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192187 |
填堵河道的审批(其他河道) |
普通 |
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
你镇于2019年12月27日提出的梅陇镇集心3号-1地块填堵河道的申请(受理号:SHSX20192187)及2020年1月10日的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镇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镇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前提下,对东至用地红线、西至集心路、南至兴梅路、北至用地红线的梅陇镇集心3号-1地块范围内涉及的现状水系进行调整。
二、你镇应按照《梅陇镇集心3号-1地块填河论证报告》实施水系调整,疏拓塘春泾(六磊塘南侧河段)长639米,河道中心线城建坐标X:-17053.66,Y:-3125.43~ X:-17691.32,Y:-3098.19,新增河道面积6778平方米。塘春泾规模为:河口宽15~44米,河底宽3~26米,河底高程0.0米(上海吴淞高程)。
三、按照“先开后填”的原则,你镇应按程序抓紧落实疏拓河道用地,并于2020年1月底前实施完成疏拓河道工程。疏拓河道工程须经过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核验通过,并在妥善落实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措施后,方可对地块范围内涉及的面积约4631平方米的现状河道实施填堵。
四、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河道填堵前,你镇应就填河方案至闵行区水务局办理施工审核手续。同时,填河实施期间,你镇应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五、其它事项
(一)你镇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闵行区水务局审核后实施,以确保地块范围内及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请你镇根据闵行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落实疏拓河道的工程管理范围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规划道路穿越规划河道时应设置跨河桥梁,你镇应根据河道蓝线及《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具体落实。
(三)本次塘春泾局部河段补偿河道超出河口蓝线范围的水域应结合防汛通道控制线按照现状河道进行管控,你镇应按照承诺结合后续镇总体规划等法定规划的调整,将本次实施的补偿河道全部纳入河道蓝线范围进行规划控制。
(四)本次塘春泾新增面积不再用作其它项目填堵河道的补偿,请闵行区水务局根据本项目开填河情况做好与年度航空遥感影像成果的对接和区域现状河湖数据的复核。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抄送: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水利管理处,闵行区水务局,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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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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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浩 |
2020-01-14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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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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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192188 |
填堵河道的审批(其他河道) |
普通 |
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
你镇于2019年12月27日提出的梅陇镇集心2-2地块填堵河道的申请(受理号:SHSX20192188)及2020年1月10日的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镇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镇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前提下,对东至春申创意园区、西至梅富路、南至规划兴梅路、北至春申创意园区的梅陇镇集心2-2地块范围内涉及的现状水系进行调整。
二、你镇应按照《梅陇镇集心2-2地块填河论证报告》实施水系调整,疏拓东建设河(关港两侧河段)长267米,河道中心线城建坐标X:-14384.24,Y:-2517.14~ X:-14637.99,Y:-2433.68,新增河道面积3880平方米。东建设河规模为:河口宽25~35米,河底宽3~17米,河底高程0.0米(上海吴淞高程)。
三、按照“先开后填”的原则,你镇应按程序抓紧落实疏拓河道用地,并于2020年1月底前实施完成疏拓河道工程。疏拓河道工程须经过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核验通过,并在妥善落实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措施,且统筹好相邻地块填河时序后,方可对地块范围内涉及的面积约2705平方米的现状河道实施填堵。
四、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河道填堵前,你镇应就填河方案至闵行区水务局办理施工审核手续。同时,填河实施期间,你镇应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五、其它事项
(一)你镇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闵行区水务局审核后实施,以确保地块范围内及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请你镇根据闵行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落实疏拓河道的工程管理范围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规划道路穿越规划河道时应设置跨河桥梁,你镇应根据河道蓝线及《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具体落实。
(三)本次东建设河局部河段补偿河道超出河口蓝线范围的水域应结合防汛通道控制线按照现状河道进行管控,你镇应按照承诺结合后续镇总体规划等法定规划的调整,将本次实施的补偿河道全部纳入河道蓝线范围进行规划控制。
(四)本次东建设河新增面积不再用作其它项目填堵河道的补偿,请闵行区水务局根据本项目开填河情况做好与年度航空遥感影像成果的对接和区域现状河湖数据的复核。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抄送: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水利管理处,闵行区水务局,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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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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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浩 |
2020-01-14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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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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