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项目名称 审批类别 许可内容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许可决定日期 许可截止期 许可机关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备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代码 税务登记代码 居民身份证号
SHSX20192189 填堵河道的审批(其他河道) 普通 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 你镇于2019年12月27日提出的梅陇镇外环公建配套02-21-04地块填堵河道的申请(受理号:SHSX20192189)及2020年1月10日的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镇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镇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前提下,对东至规划平弛路、西至景洪路、南至春申塘、北至梅陇外环绿带永联捆绑地块的梅陇镇外环公建配套02-21-04地块范围内涉及的现状水系进行调整。 二、你镇应按照《梅陇镇外环公建配套02-21-04地块填河论证报告》实施水系调整,疏拓东建设河(关港北侧河段)长130米,河道中心线城建坐标X:-14260.74,Y:-2557.75~ X:-14384.24,Y:-2517.14,新增河道面积1650平方米。东建设河规模为:河口宽26米,河底宽8米,河底高程0.0米(上海吴淞高程)。 三、按照“先开后填”的原则,你镇应按程序抓紧落实疏拓河道用地,并于2020年1月底前实施完成疏拓河道工程。疏拓河道工程须经过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核验通过,并在妥善落实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措施,且统筹好相邻地块填河时序后,方可对地块范围内涉及的面积约1148平方米的现状河道实施填堵。 四、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河道填堵前,你镇应就填河方案至闵行区水务局办理施工审核手续。同时,填河实施期间,你镇应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五、其它事项 (一)你镇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闵行区水务局审核后实施,以确保地块范围内及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请你镇根据闵行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落实疏拓河道的工程管理范围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规划道路穿越规划河道时应设置跨河桥梁,你镇应根据河道蓝线及《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具体落实。 (三)本次东建设河局部河段补偿河道超出河口蓝线范围的水域应结合防汛通道控制线按照现状河道进行管控,你镇应按照承诺结合后续镇总体规划等法定规划的调整,将本次实施的补偿河道全部纳入河道蓝线范围进行规划控制。 (四)本次东建设河新增面积不再用作其它项目填堵河道的补偿,请闵行区水务局根据本项目开填河情况做好与年度航空遥感影像成果的对接和区域现状河湖数据的复核。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抄送: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水利管理处,闵行区水务局,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 陈浩 2020-01-14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1-14
SHSX20192156 填堵河道的审批(其他河道) 普通 上海市宝山区顾村镇人民政府: 你镇于2019年12月20日提出的宝山区顾村镇配套商品房3号地块(07C~04)填堵河道的申请(受理号:SHSX20192156)及2020年1月6日的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镇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镇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前提下,对东至潘泾路、南至白荡河路、西至宝荻路、北至白荡河的宝山区顾村镇配套商品房3号地块(07C~04)范围内涉及的现状水系进行调整。 二、你镇应按照《宝山区顾村镇配套商品房3号地块(07C~04)填堵河道论证报告》实施水系调整,疏拓苏家浜(老湄浦~老湄浦以南148米处)长148米,河道中心线城建坐标X:15395.58,Y:-7920.24~X:15267.44,Y:-7856.31,新增河道面积1554平方米。苏家浜规模为:河口宽20米,河底宽4米,河底高程0.5米(上海吴淞高程)。 三、按照“先开后填”的原则,请你镇按程序抓紧落实新开河道用地,并于2020年3月底前实施完成新开河道工程。新开河道工程需经过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核验通过,并在妥善落实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措施后,可对地块范围内涉及的面积约1274平方米的现状河道实施填堵。 四、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河道填堵前,你镇应就填河方案至宝山区水务局办理施工审核手续。同时,填河实施期间,你镇应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五、其它事项 (一)你镇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宝山区水务局审核后实施,以确保道地块范围内及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请你镇根据宝山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落实新开河道的工程管理范围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规划道路穿越规划河道时应设置跨河桥梁,你镇应根据河道蓝线及《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具体落实。 (三)本次苏家浜新增面积不再用作其它项目填堵河道的补偿,请宝山区水务局根据本项目开填河情况做好与年度航空遥感影像成果的对接和区域现状河数据的复核。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抄送: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水利管理处,宝山区水务局,宝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宝山区顾村镇人民政府 陈一岚 2020-01-14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1-14
SHSX20192157 填堵河道的审批(其他河道) 普通 上海市宝山区顾村镇人民政府: 你镇于2019年12月20日提出的宝山区顾村镇老集镇社区BSPO-1501单元15B-02地块填堵河道的申请(受理号:SHSX20192157)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镇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镇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前提下,对东至规划宝荻南路、南至规划顾村路、西至规划俭丰厂路、北至顾北路的宝山区顾村镇老集镇社区BSPO-1501单元15B-02地块范围内涉及的现状水系进行调整。 二、你镇应按照《宝山区顾村镇老集镇社区BSPO-1501单元15B-02地块填堵河道论证报告》实施水系调整,新开老湄浦(苏家浜东侧河段)长112米,河道中心线城建坐标X:15418.14,Y:-7900.35~X:15470.82,Y:-7801.45,新增河道面积2138平方米。老湄浦规模为:河口宽12~20米,河底宽3~4米,河底高程0.5米(上海吴淞高程)。 三、按照“先开后填”的原则,请你镇按程序抓紧落实新开河道用地,并于2020年3月底前实施完成新开河道工程。新开河道工程需经过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核验通过,并在妥善落实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措施后,可对地块范围内涉及的面积约1698平方米的现状河道实施填堵。 四、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河道填堵前,你镇应就填河方案至宝山区水务局办理施工审核手续。同时,填河实施期间,你镇应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五、其它事项 (一)你镇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宝山区水务局审核后实施,以确保道地块范围内及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请你镇根据宝山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落实新开河道的工程管理范围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规划道路穿越规划河道时应设置跨河桥梁,你镇应根据河道蓝线及《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具体落实。 (三)本次老湄浦新增面积不再用作其它项目填堵河道的补偿,请宝山区水务局根据本项目开填河情况做好与年度航空遥感影像成果的对接和区域现状河数据的复核。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抄送: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水利管理处,宝山区水务局,宝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宝山区顾村镇人民政府 陈一岚 2020-01-14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1-14
SHSX20192158 填堵河道的审批(其他河道) 普通 上海市宝山区顾村镇人民政府: 你镇于2019年12月20日提出的宝山区顾村镇老集镇社区BSPO-1501单元09-06地块填堵河道的申请(受理号:SHSX20192158)及2020年1月6日的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镇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镇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前提下,对东至教育路、南至顾村中心小学、西至电台路、北至沙浦的宝山区顾村镇老集镇社区BSPO-1501单元09-06地块范围内涉及的现状水系进行调整。 二、你镇应按照《宝山区顾村镇老集镇社区BSPO-1501单元09-06地块填堵河道论证报告》实施水系调整,新开老湄浦(苏家浜东侧河段)长10米,河道中心线城建坐标X:15470.82,Y:-7801.45~X:15477.23,Y:-7793.30,新增河道面积136平方米。老湄浦规模为:河口宽12~14米,河底宽3米,河底高程0.5米(上海吴淞高程)。 三、按照“先开后填”的原则,请你镇按程序抓紧落实新开河道用地,并于2020年3月底前实施完成新开河道工程。新开河道工程需经过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核验通过,并在妥善落实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措施后,可对地块范围内涉及的面积约107平方米的现状河道实施填堵。 四、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河道填堵前,你镇应就填河方案至宝山区水务局办理施工审核手续。同时,填河实施期间,你镇应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五、其它事项 (一)你镇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宝山区水务局审核后实施,以确保道地块范围内及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请你镇根据宝山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落实新开河道的工程管理范围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规划道路穿越规划河道时应设置跨河桥梁,你镇应根据河道蓝线及《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具体落实。 (三)本次老湄浦新增面积不再用作其它项目填堵河道的补偿,请宝山区水务局根据本项目开填河情况做好与年度航空遥感影像成果的对接和区域现状河数据的复核。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抄送: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水利管理处,宝山区水务局,宝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宝山区顾村镇人民政府 陈一岚 2020-01-14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1-14
SHSX20192159 填堵河道的审批(其他河道) 普通 上海市宝山区顾村镇人民政府: 你镇于2019年12月20日提出的宝山区潘泾社区BSPO-0301单元03A-01地块动迁安置房项目填堵河道的申请(受理号:SHSX20192159)及2020年1月6日的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镇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镇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前提下,对东至顾文路、南至友谊西路、西至电台路、北至富联三路的宝山区潘泾社区BSPO-0301单元03A-01地块动迁安置房项目范围内涉及的现状水系进行调整。 二、你镇应按照《宝山区潘泾社区BSPO-0301单元03A-01地块动迁安置房项目填堵河道论证报告》实施水系调整,疏拓老湄浦(戴凌宅河两侧河段)长237米,河道中心线城建坐标X:15489.22,Y:-7782.11~X:15619.59,Y:-7587.12,新增河道面积2668平方米。老湄浦规模为:河口宽12~20米,河底宽3~4米,河底高程0.5米(上海吴淞高程)。 三、按照“先开后填”的原则,请你镇按程序抓紧落实新开河道用地,并于2020年3月底前实施完成新开河道工程。新开河道工程需经过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核验通过,并在妥善落实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措施后,可对地块范围内涉及的面积约2187平方米的现状河道实施填堵。 四、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河道填堵前,你镇应就填河方案至宝山区水务局办理施工审核手续。同时,填河实施期间,你镇应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五、其它事项 (一)你镇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宝山区水务局审核后实施,以确保道地块范围内及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请你镇根据宝山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落实新开河道的工程管理范围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规划道路穿越规划河道时应设置跨河桥梁,你镇应根据河道蓝线及《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具体落实。 (三)本次老湄浦新增面积不再用作其它项目填堵河道的补偿,请宝山区水务局根据本项目开填河情况做好与年度航空遥感影像成果的对接和区域现状河数据的复核。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抄送: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水利管理处,宝山区水务局,宝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宝山区顾村镇人民政府 陈一岚 2020-01-14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1-14
SHSX20192178 填堵河道的审批(其他河道) 普通 你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提出的鼎兴路北段(广富林~南塘村江)新建工程填堵河道的申请(受理号:SHSX20192178)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条件下,对长约584米的鼎兴路北段(广富林~南塘村江)范围内的现状水系进行调整。 二、你公司应按照《鼎兴路北段(广富林~南塘村江)新建工程填堵河道论证报告》实施水系调整,疏拓谭泾港(小昆山三号河~以东96米),河道中心线起讫位置城建坐标为X:-22416.40,Y:-29951.95~X:-22387.03,Y:-29860.90,新增河道面积505平方米。谭泾港规模:河口宽15米、河底宽4米、河底高程0.0米(上海吴淞高程)。 三、鉴于补偿河道谭泾港已基本实施完成,你公司应就河道疏拓工程抓紧完善用地手续后,报请市、区河道行政主管部门核验通过,方可对鼎兴路北段(广富林~南塘村江)新建工程范围内415平方米的现状河道实施填堵。 四、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河道填堵前,你公司应就填河方案到松江区水务局办理施工审核手续。同时,填河实施期间,你公司应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你公司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松江区水务局审核后实施,以确保地块范围内及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你公司应根据松江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落实补偿河道的工程管理范围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补偿河道近期应按照河道蓝线弹性指标的要求进行管控,并在松江区河道蓝线库中落实河道线位控制,纳入河道蓝线管理;远期将补偿河道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刚性管控。 (三)本次新增河道面积不再用于其它项目的填河补偿,请松江区水务局根据本项目开、填河情况做好与年度航空遥感影像成果的对接和区域现状河湖数据的复核。 特此批复。   上海松江科技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顾军 2020-01-14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1-14
SHSX20192179 填堵河道的审批(其他河道) 普通 你单位于2019年12月26日提出的龙域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用房及配套设施建设(V-38-1地块)填堵河道的变更申请(受理号:SHSX20192179)收悉。经审查,因现状桥梁近期无改建计划,致使补偿河道位于三座桥梁处及上下游衔接段无法按河道蓝线规模实施到位,局部补偿面积不满足许可要求,需变更原水系补偿方案。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同意对文号:沪府河管〔2017〕25号的填堵河道批复予以变更,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填堵河道范围和面积维持原许可的范围和面积不变,即对东至V-38已建地块、西至鼎盛路、南至文翔路新开河、北至打铁浜横河的龙域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用房及配套设施建设(V-38-1地块)范围内涉及的23019平方米现状河道实施填堵。 二、同意将原批复中的补偿河道由小昆山三号河变更为小昆山三号河与谭泾港。其中,小昆山三号河的补偿范围由“广富林路~文翔路”调整为“广富林路~文俊路、打铁浜横河~文翔路”,河道长度由1453米调整为1342米,调整后河道中心线起讫位置城建坐标分别为X:-20702.683,Y:-30545.086~X:-21216.546,Y:-30367.541(广富林路~文俊路以北15米)、X:-21299.125,Y:-30338.696~X:-22053.558,Y:-30078.212(打铁浜横河~文翔路),小昆山三号河规模为:河口宽32米,河底宽20.5米(其中广富林路以南17米范围内以及文翔路以北16米范围内与现状桥梁堤线顺接,待桥梁改造再行实施拓宽),河底高程0.5米(上海吴淞高程,下同);谭泾港的补偿范围为“小昆山三号河以东96米处~小昆山三号河以东558米处”,河道长度为462米,河道中心线起讫位置城建坐标X:-22387.034,Y:-29860.896~X:-22245.117,Y:-29420.907,谭泾港规模为:河口宽15米,河底宽4米,河底高程0米。本次调整后用于补偿的河道面积为25970平方米,与原批复的补偿河道面积一致。 三、目前,地块范围内约18933平方米的水域面积已被填堵,鉴于补偿河道已实施完成并核验通过,你单位须根据松江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采取必要的防汛措施,抓紧完善各类手续和资料,并落实补偿河道用地后,方可对地块范围内剩余约4086平方米的现状河道进行填堵。 四、本次许可变更后的两条补偿河道,其新增面积不再用于其它项目的填河补偿,请松江区水务局根据本次许可变更的开、填河情况做好与年度航空遥感影像成果的对接和区域现状河湖数据的复核。 五、未尽事宜维持《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龙域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用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松开V-38-1地块)填堵河道的批复》(文号:沪府河管〔2017〕25号)不变。 特此批复。   上海市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陈宇剑 2020-01-14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1-14
SHSX20192180 填堵河道的审批(其他河道) 普通 上海市宝山区顾村镇人民政府: 你镇于2019年12月26日提出的宝山区顾村镇富长路西侧02-44、45、46、47号地块填堵河道的申请(受理号:SHSX20192180)及2020年1月6日的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镇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镇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前提下,对东至规划共宝路、南至蕰藻浜内河、西至须家宅河、北至泰和水厂的宝山区顾村镇富长路西侧02-44、45、46、47号地块范围内涉及的现状水系进行调整。 二、你镇应按照《宝山区顾村镇富长路西侧02-44、45、46、47号地块填堵河道论证报告》实施水系调整,疏拓苏家浜(白荡河~白荡河以北595米处)长595米,河道中心线城建坐标X:15267.44,Y:-7856.31~X:14731.57,Y:-7599.24,新增河道面积4726平方米。苏家浜规模为:河口宽12~20米,河底宽3~4米,河底高程0.5米(上海吴淞高程)。 三、按照“先开后填”的原则,请你镇按程序抓紧落实新开河道用地,并于2020年3月底前实施完成新开河道工程。新开河道工程需经过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核验通过,并在妥善落实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措施,且统筹好相邻地块填河时序后,可对地块范围内涉及的面积约3874平方米的现状河道实施填堵。 四、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河道填堵前,你镇应就填河方案至宝山区水务局办理施工审核手续。同时,填河实施期间,你镇应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五、其它事项 (一)你镇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宝山区水务局审核后实施,以确保道地块范围内及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请你镇根据宝山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落实新开河道的工程管理范围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规划道路穿越规划河道时应设置跨河桥梁,你镇应根据河道蓝线及《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具体落实。 (三)本次苏家浜新增面积不再用作其它项目填堵河道的补偿,请宝山区水务局根据本项目开填河情况做好与年度航空遥感影像成果的对接和区域现状河数据的复核。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抄送: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水利管理处,宝山区水务局,宝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宝山区顾村镇人民政府 陈一岚 2020-01-14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1-14
SHSX20192124 非社会投资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核(不涉及排污口) 普通 一、原则同意你公司报审的(由上海市南供电设计有限公司设计,上海戎合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论证的)上海合砚房地产有限公司(剑川路1100弄、1200弄)35KV业扩工程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有关建设方案。 二、本工程位于东川路北沙港桥南侧,根据划示的规划河道蓝线,有关防汛墙按照I等1级水工建筑物、设防高程不低于5.30米(上海吴淞高程,下同)的标准设计,具体工程内容如下: (一)管线工程 新建1根2×10孔(φ200×16mm)MPP电力管,西起江川变电站,东至剑川路北地块,采用定向钻施工方式于东川路北沙港桥南侧8米处穿越河道,穿越段总长约407米,扩孔直径为2米,两岸工作井距离规划河口线水平距离为西岸100米、东岸80米,管线顶高程-12.00米,与规划河底距离为11.50米,与两岸防汛墙桩基净距为西岸3.80米、东岸2.70米。 (二)防汛墙工程 管线垂直投影面及上下游两侧各15米范围内,北沙港东岸总长约30米防汛墙进行同步改建,改造后防汛墙顶高程5.30米,墙身厚0.40米,底板顶高程2.80米、厚0.60米、宽5.30米,保留前排300×500×11000mm板桩、后排φ600×11000@1500mm钻孔灌注桩,其后新增一排φ600×11000@1500mm钻孔灌注桩,拆除原高程2.80米以上钢筋砼墙身;北沙港西岸总长约25米防汛墙按现状保留,墙前浆砌块石挡墙结构拆除。 三、请你公司下阶段根据设计要求进一步细化施工期间的施工方案、监测方案、防汛预案等,于项目开工前至市水务局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核”的行政许可。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市南供电公司 2020-01-13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1-13
SHSX20192052 非社会投资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核(不涉及排污口) 普通 1   上海嘉定区河道水闸管理所 2020-01-13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