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项目名称 审批类别 许可内容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许可决定日期 许可截止期 许可机关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备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代码 税务登记代码 居民身份证号
SHPX20200095 核发《排水许可证》 普通 准予变更,具体要求告知如下: 一、上海宏康医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苏伟林”变更为“顾雄”。 二、除准予变更部分外,其余要求按上海市水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受理号:SHPX20191434)执行。   上海宏康医院有限公司 2020-02-13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2-13
SHSX20192176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普通 以《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崇明东滩启动区市政配套团旺河(潮沟~92塘西河)河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意见的函》《沪水务[2020]48号)批复。   上海实业东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0-02-03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2-03
SHSX20200018 填堵河道的审批(其他河道) 普通 你公司于2020年1月6日提出的长兴岛合作路(景观大道~长兴江南大道)新建工程填堵河道许可的变更申请(受理号:SHSX20200018)收悉。经审查,因补偿河道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征地问题,近期难以实施,需变更原水系补偿方案。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同意对文号:沪府河管〔2019〕31号的填堵河道批复予以变更,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填堵河道范围和面积维持原许可的范围和面积不变,即对长约2.4公里的长兴岛合作路(景观大道~长兴江南大道)新建工程范围内涉及的5278平方米现状河道实施填堵。 二、同意将原补偿方案中的补偿河道由先丰河(横河以北1090米~横河以北1400米处)调整为前卫河(横河以南186米~潘圆公路),前卫河长213米,河道中心线起讫位置城建坐标X:16061.206,Y:26502.405~X:15864.614,Y:26440.206,新增河道面积6030平方米,大于原批复的补偿河道面积5953平方米。前卫河规模为:河口宽30米,河底宽14米,河底高程-1.0米(上海吴淞高程)。 三、目前,道路工程范围内5278平方米的水域面积已被填堵,鉴于补偿河道已基本实施完成,请你公司就河道工程抓紧报请市、区河道行政主管部门核验,并根据崇明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采取必要的防汛措施,抓紧完善各类手续和资料,落实补偿河道用地。 四、本次许可变更后的补偿河道,其新增面积不再用于其它项目的填河补偿,请崇明区水务局根据本次许可变更的开、填河情况做好与年度航空遥感影像成果的对接和区域现状河湖数据的复核。 五、未尽事宜维持《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长兴岛合作路(景观大道~长兴江南大道)新建工程填堵河道的批复》(文号:沪府河管〔2019〕31号)不变。 特此批复。   上海长兴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王龙华 2020-01-23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1-23
SHSX20200019 填堵河道的审批(其他河道) 普通 你公司于2020年1月6日提出的长兴岛镇西区水系整治工程(团结河)填堵河道许可的变更申请(受理号:SHSX20200019)收悉。经审查,因补偿河道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征地问题,近期难以实施,需变更原水系补偿方案。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同意对文号:沪府河管〔2019〕29号的填堵河道批复予以变更,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填堵河道范围和面积维持原许可的范围和面积不变,即对长兴岛镇西区水系整治工程(团结河)范围内涉及的4994平方米现状河道实施填堵。 二、同意将原补偿方案中的补偿河道由先丰河(横河以北760米~横河以北1090米处)调整为前卫河(横河~横河以南186米处),前卫河长186米,河道中心线起讫位置城建坐标X:16238.542,Y:26558.511~X:16061.206,Y:26502.405,新增河道面积5650平方米,大于原批复的补偿河道面积5601平方米。前卫河规模为:河口宽30米,河底宽14米,河底高程-1.0米(上海吴淞高程)。 三、目前,长兴岛镇西区水系整治工程(团结河)范围内4994平方米的水域面积已被填堵,鉴于补偿河道已基本实施完成,请你公司就河道工程抓紧报请市、区河道行政主管部门核验,并根据崇明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采取必要的防汛措施,抓紧完善各类手续和资料,落实补偿河道用地。 四、本次许可变更后的补偿河道,其新增面积不再用于其它项目的填河补偿,请崇明区水务局根据本次许可变更的开、填河情况做好与年度航空遥感影像成果的对接和区域现状河湖数据的复核。 五、未尽事宜维持《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长兴岛镇西区团结河整治工程填堵河道的批复》(文号:沪府河管〔2019〕29号)不变。 特此批复。   上海长兴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王龙华 2020-01-23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1-23
SHSX20200021 填堵河道的审批(其他河道) 普通 上海市浦东新区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0年1月7日提出的轨交16号线航头东站综合公共交通枢纽新建工程及配套航沿路填堵河道的申请(受理号:SHSX20200021)及2020年1月22日的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条件下,对东至S3公路、南至下沙新街、西至航沿路西侧红线(含航沿路)、北至鹤立东路范围内涉及的现状水系进行调整。 二、你公司应按照《轨交16号线航头东站综合公共交通枢纽新建工程及配套航沿路填河论证方案》实施水系调整,疏拓圣胜浜(圣北河~圣北河以东384米处)长384米,河道中心线城建坐标为X:-21333.54,Y:12350.92~X:-21329.82,Y:12735.28,新增河道面积3927平方米。圣胜浜规模为:河口宽26米,河底宽8米,河底高程0.0米(上海吴淞高程)。 三、按照“先开后填”的原则,你公司应按程序抓紧落实疏拓河道用地,并于2020年5月底前完成疏拓河道工程。疏拓河道工程需经过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核验通过,并在妥善落实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措施后,可对项目范围内涉及的面积约3633平方米的现状河道实施填堵。 四、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河道填堵前,你公司应就开、填河方案到浦东新区水务局办理施工审核手续。同时,开、填河实施期间,你公司应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你公司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浦东新区水务局审核后实施,确保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请你公司根据浦东新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落实疏拓河道的工程管理范围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规划道路穿越规划河道时应设置跨河桥梁,你公司应根据河道蓝线及《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具体落实。 (三)本次圣胜浜新增面积不再用作其它项目填堵河道的补偿,请浦东新区水务局根据本项目开填河情况做好与年度航空遥感影像成果的对接和区域现状河湖数据的复核。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上海市浦东新区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诸正君 2020-01-23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1-23
SHSX20200055 填堵河道的审批(其他河道) 普通 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 你镇于2020年1月13日提出的浦江镇周浦塘南2号地块填堵河道的申请(受理号:SHSX20200055)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镇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镇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前提下,对东至浦锦路、西至浦秀路、南至立跃路、北至江虹路的浦江镇周浦塘南2号地块范围内涉及的现状水系进行调整。 二、你镇应按照《浦江镇周浦塘南2号地块填河论证报告》实施水系调整,新开环东河(立跃路南侧河段)长210米,河道中心线城建坐标X:-16139.28,Y:3214.73~ X:-16340.69,Y:3274.99,新增河道面积5886平方米。环东河规模为:河口宽30米,河底宽11米,河底高程-0.5米(上海吴淞高程)。 三、按照“先开后填”的原则,你镇应按程序抓紧落实新开河道用地,并于2020年5月底前实施完成新开河道工程。新开河道工程须经过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核验通过,并在妥善落实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措施后,方可对地块范围内涉及的面积约4946平方米的现状河道实施填堵。 四、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河道填堵前,你镇应就填河方案至闵行区水务局办理施工审核手续。同时,填河实施期间,你镇应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五、其它事项 (一)你镇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闵行区水务局审核后实施,以确保地块范围内及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请你镇根据闵行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落实新开河道的工程管理范围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规划道路穿越规划河道时应设置跨河桥梁,你镇应根据河道蓝线及《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具体落实。 (三)本次环东河新增面积不再用作其它项目填堵河道的补偿,请闵行区水务局根据本项目开填河情况做好与年度航空遥感影像成果的对接和区域现状河湖数据的复核。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抄送: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水利管理处,闵行区水务局,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 陆彬文 2020-01-23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1-23
SHSX20200056 填堵河道的审批(其他河道) 普通 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 你镇于2020年1月13日提出的鲁汇消防站地块填堵河道的申请(受理号:SHSX20200056)及2020年1月22日的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镇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镇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前提下,对东至广申路、西至汇北河、南至用地红线、北至鲁南路的鲁汇消防站地块范围内涉及的现状水系进行调整。 二、你镇应按照《鲁汇消防站地块填河论证报告》实施水系调整,新开先进河(红星河~红星河以东45米处)长45米,河道中心线城建坐标X:-22686.80,Y:8006.11~ X:-22685.88,Y:8051.40,新增河道面积1006平方米。先进河规模为:河口宽20米,河底宽6米,河底高程0.0米(上海吴淞高程)。同时,为确保防汛排水安全和水系沟通,在地块东侧、南侧新开口宽不小于6米,底高程1.5米的排水明渠,沟通老昌蒲楼河及汇北河。 三、按照“先开后填”的原则,你镇应按程序抓紧落实新开河道用地,并于2020年4月底前实施完成新开河道工程。新开河道工程须经过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核验通过,并在妥善落实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措施后,方可对地块范围内涉及的面积约844平方米的现状河道实施填堵。 四、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河道填堵前,你镇应就填河方案至闵行区水务局办理施工审核手续。同时,填河实施期间,你镇应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五、其它事项 (一)你镇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闵行区水务局审核后实施,以确保地块范围内及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请你镇根据闵行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落实新开河道的工程管理范围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规划道路穿越规划河道时应设置跨河桥梁,你镇应根据河道蓝线及《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具体落实。 (三)本次先进河新增面积不再用作其它项目填堵河道的补偿,请闵行区水务局根据本项目开填河情况做好与年度航空遥感影像成果的对接和区域现状河湖数据的复核。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抄送: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水利管理处,闵行区水务局,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 陆彬文 2020-01-23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1-23
SHSX20200057 填堵河道的审批(市管河道及中心城区内河道) 普通 上海市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0年1月13日提出的市北高新技术园区填堵河道许可的变更申请(受理号:SHSX20200057)收悉。经审查,因补偿河道涉及动拆迁,近期难以实施,需变更原水系补偿方案。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同意对受理号:S-X-2011-00274填堵河道的批复予以变更,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填堵河道范围、面积及申请主体维持原批复不变,即对市北高新技术园区范围内涉及的2442平方米现状河道实施填堵。 二、同意将原补偿方案中的补偿河道由走马塘(共和新路~西泗塘)、西泗塘(场中路~走马塘)调整为桃花潭,桃花潭须与彭越浦沟通。桃花潭边界城建坐标 X:6359.81,Y:-3605.44;X:6323.87,Y:-3577.43;X:6463.71,Y:-3582.17;X:6456.83,Y:-3577.70,新增河湖面积4284平方米,大于原批复的补偿河道面积3965平方米。桃花潭湖底高程为1.5~1.7米(上海吴淞高程)。同时,为确保区域防汛排水安全,请你公司配合静安区政府尽早实施完成原批文中要求的拓宽走马塘、西泗塘工程。 三、你公司应按程序抓紧落实新开河湖用地,并于2020年5月底前完成新开桃花潭工程,并经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核验通过。 四、本次桃花潭新增面积不再用作其它项目填堵河道的补偿,请静安区水务局根据本项目开填河情况做好与年度航空遥感影像成果的对接和区域现状河湖数据的复核。 五、未尽事宜维持受理号S-X-2011-00274号文批复内容不变。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抄送: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上海市水利管理处,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静安区水务局,静安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罗岚 2020-01-23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1-23
SHSX20200078 填堵河道的审批(其他河道) 普通 海市松江区新桥镇人民政府: 你镇于2020年1月16日提出的松江区新桥镇SJP00203单元07-18地块土地储备项目填堵河道的申请(受理号:SHSX20200078)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镇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镇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条件下,对东至场西路、西至北沙港、南至莘松公路、北至南场三村的松江区新桥镇SJP00203单元07-18地块范围内涉及的现状水系进行调整。 二、你镇应按照《松江区新桥镇SJP00203单元07-18地块填堵河道论证报告》实施水系调整,疏拓花园浜(北沙港以东281米~以东380米处)长180米,河道中心线起讫点城建坐标X:-18361.50,Y:-10728.62~X:-18330.52,Y: -10642.71,新增河道面积1612平方米。花园浜规模为:河口宽24~26米、河底宽7~9米、河底高程为0.5米(上海吴淞高程)。 三、鉴于本次用于填河补偿的河道工程已实施完成并通过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核验,请你镇完善规划、用地手续,并在落实过渡时期防汛排水措施后,可对松江区新桥镇SJP00203单元07-18地块范围内1407平方米的现状河道实施填堵。 四、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河道填堵前,你镇应就填河方案到松江区水务局办理施工审核手续。同时,填河实施期间,你镇应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你镇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松江区水务局审核后实施,以确保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你镇应按照程序至松江区水务局划示河道蓝线,并根据松江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落实补偿河道的工程管理范围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补偿河道应在松江区河道蓝线库中落实河道线位控制,纳入河道蓝线管理,并适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刚性管控。 (三)本次用于补偿的新增河道面积不再用于其它项目的填河补偿,请松江区水务局根据本项目开、填河情况做好与年度航空遥感影像成果的对接和区域现状河湖数据的复核。 (四)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规定,你镇应另行编制地块雨、污水排水方案并按程序批准后实施。 特此批复。   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人民政府 钱锋 2020-01-23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1-23
SHHX20191784 海域使用权的审核 普通 上海金沙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海域使用权的审核,详情请看行政许可决定书SHHX20191784。   上海金沙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10***********3639 陈志强 2020-01-23 2099-12-31 上海市海洋局 正常 2020-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