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项目名称 审批类别 许可内容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许可决定日期 许可截止期 许可机关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备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代码 税务登记代码 居民身份证号
SHPX20200106 核发《排水许可证》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上海市静安区静安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54060738号,有效期自2020年03月06日至2025年03月05日止)。 二、准予“上海市静安区静安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产生的污水(56立方米/日)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新闸路城镇合流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市静安区静安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0-02-26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2-26
SHPX20192197 核发《排水许可证》 普通 你于2020年01月20日提出的 “浦原科技创意产业园”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十六条,《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并颁发《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85040901号,有效期为2020年2月29日至2025年2月28日止)。 二、准予该项目产生的89.09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桂林路路城镇污水管道。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桂林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应急通信局 2020-02-25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2-25
SHSX20200066 非社会投资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核(不涉及排污口) 普通 一、同意你所报审的2019年度黄浦江(奉贤区)堤防专项维修工程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有关建设方案。 二、按照初步设计批复(沪水务[2019]1242号)要求,本工程拟对金汇港左岸(堤防里程桩号J0+000~J1+048)、黄浦江右岸(堤防里程桩号65+430~65+453)进行改造及维修加固,总长度约1071m。有关防汛墙改建按照Ⅰ等1级水工建筑物、防御黄浦江千年一遇高潮位的标准设计,临时防汛墙为3级水工建筑物。主要工程内容包括: (一)护岸工程 金汇港左岸(堤防里程桩号J0+000~J0+030)共计30m范围将现状L型防汛墙墙身凿除至标高4.9m(上海吴淞高程,下同)后采用C30钢筋砼接高至5.50m。 金汇港左岸(堤防里程桩号J0+030~J1+048)共计1018m范围拆除重建防汛墙,改建防汛墙采用低桩承台结构。墙身采用L型挡墙结构型式,底板底标高2.50m,底板厚0.6m,底板顶标高3.10m,墙身厚0.4m,墙顶标高5.50m。其中约898m(堤防里程桩号J0+030~J0+695、J0+799~J1+032)基础采用前排300×500密排板桩,后排400×400方桩,桩长均为17m;约120m(堤防里程桩号J0+695~J0+799、J1+032~J1+048)基础采用双排φ600钻孔灌注桩,桩长均为17m。 黄浦江右岸(堤防里程桩号65+430~65+453)共计23m范围保留现状防汛墙,在墙前采用长12m槽钢封堵,墙后增设单排φ600高压旋喷桩加固,桩长为8.5m。 (二)附属工程 新建防汛墙墙后陆域范围内布置4m宽防汛道路及2m宽绿化,其中金汇港左岸J0+799~J1+048段防汛道路路面标高为5.20m,其余段路面标高为4.50m。 沿墙后约0.9m处敷设2根φ40信息管,埋深不小于0.6m。防汛通道下方埋设1根DN400雨水管。 修复位于金汇港左岸J0+049、J0+294、J0+432、J0+543、J0+799、J0+869、J0+998处共7个潮拍门。恢复闸外侧靠船墩接线栈桥54㎡;恢复闸门墩1处、路灯15盏。 (三)临时工程 金汇港左岸(J0+000~J0+069)段防汛墙施工时沿墙后约10m处设置砼砌块非汛期临时防汛墙,墙身厚0.4m,墙顶标高4.80m。 三、你所应进一步完善、细化施工方案及施工影响范围内防汛设施的监测方案,落实好施工期间的防汛预案和防汛责任制,并于施工前到我局办理有关 “在一线河道堤防破堤施工或者开缺、凿洞的审核和审批”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核”的行政许可手续。   上海市奉贤区黄浦江防汛墙管理所 2020-02-25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2-25
SHSX20192123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保持方案的审批) 普通 1   上海临港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020-02-24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2-24
SHPX20192017 核发《排水许可证》 普通 你单位于2019年03月19日提出的“上海市儿童医院”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十六条,《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并颁发《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44060348号,有效期为2019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9日止)。 二、准予该项目产生的200立方米/日污水会同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新闸路城镇合流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丰诚杨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0-02-24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2-24
SHSX20200038 填堵河道的审批(其他河道) 普通 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 你镇于2020年1月9日提出的敬南路(沙溪河路~富骏路)道路新建工程填堵河道的申请(受理号:SHSX20200038)及2020年2月20日的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镇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镇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前提下,对敬南路(沙溪河路~富骏路)道路新建工程红线范围及周边地块内涉及的马桥中心河等现状水系进行调整。 二、你镇应按照《敬南路(沙溪河路~富骏路)道路新建工程填河论证方案》实施水系调整,新开彭中河(金彭河西侧河段)长210米,河道中心线城建坐标X:-9541.68,Y:-26881.37~X:-9433.32,Y:-26997.77;新开星星杨家河(北沙港东侧河段)长350米,河道中心线城建坐标X:-9487.48,Y:-22355.66~X:-9222.34,Y:-22201.49,共新增河道面积8238平方米。彭中河规模为:河口宽20米,河底宽10米,河底高程0.5米(上海吴淞高程;下同);星星杨家河规模为:河口宽11米,河底宽3米,河底高程1米。 三、按照“先开后填”的原则,你镇应按程序落实新开河道用地,并于2020年3月底前实施完成新开河道工程。新开河道工程须经过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核验通过,并在妥善落实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措施后,可对道路红线范围及周边地块内涉及的面积约6012平方米的马桥中心河等现状河道实施填堵。 四、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河道填堵前,你镇应就开、填河方案至闵行区水务局办理施工审核手续。同时,填河实施期间,你镇应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五、其它事项 (一)你镇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闵行区水务局审核后实施,以确保道路红线范围内及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请你镇根据闵行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落实新开河道的工程管理范围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规划道路穿越规划河道时应设置跨河桥梁,你镇应根据河道蓝线及《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具体落实。 (三)本次实施后的星星杨家河应按照规划控制水域要求进行管控,并在闵行区河道蓝线库中落实河道线位。 (四)本次彭中河及星星杨家河新增面积均不再用作其它项目填堵河道的补偿,请闵行区水务局根据本项目开填河情况做好与年度航空遥感影像成果的对接和区域现状河湖数据的复核。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抄送: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水利管理处,闵行区水务局,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 茹洁红 2020-02-21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2-21
SHSX20200024 填堵河道的审批(其他河道) 普通 上海市浦东新区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0年1月7日提出的临港新城水华路公交停车保养场新建工程填堵河道的申请(受理号:SHSX20200024)及2020年2月20日的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条件下,对东至叶菊路、南至方竹路、西至水华路、北至05-02地块的临港新城水华路公交停车保养场新建工程范围内的水华路东河进行水系调整。 二、你公司应按照《临港新城水华路公交停车保养场新建工程填堵河道论证方案》实施水系调整,新开黄日港调蓄湖(秋涟河东侧湖段),湖泊边界城建坐标为X:-38353.89,Y:41972.91; X:-38372.28,Y:42026.34;X:-38403.42,Y:41972.91;X:-38373.04,Y:42026.66,新增湖泊面积1318平方米。黄日港调蓄湖规模为:湖底高程-1.0米(上海吴淞高程)。 三、按照“先开后填”的原则,你公司应按程序抓紧落实新开湖泊用地,并于2020年3月底前实施完成新开湖泊工程。新开湖泊工程需经过市、区河道行政主管部门核验通过,并在妥善落实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措施后,可对项目范围内面积约696平方米的现状河道实施填堵。 四、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河道填堵前,你公司应就填河方案到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办理施工审核手续。同时,填河实施期间,你公司应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你公司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审核后实施,以确保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请你公司根据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的指导意见,落实新开湖泊工程的管理范围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规划道路穿越规划湖泊时应设置跨河桥梁,你公司应根据河道蓝线及《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具体落实。 (三)本次黄日港调蓄湖新增面积不再用作其它项目填堵河道的补偿,请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根据本项目开填河情况做好与年度航空遥感影像成果的对接和区域现状河湖数据的复核。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上海市浦东新区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诸正君 2020-02-21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2-21
SHSX20200002 填堵河道的审批(其他河道) 普通 上海市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0年1月2日提出的红星路(华俊路~华东路)新建工程填堵河道的申请(受理号:SHSX20200002)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前提下,对长约3.2公里的红星路(华俊路~华东路)新建工程红线范围内涉及的现状水系进行调整。 二、你公司应按照《红星路(华俊路~华东路)新建工程填堵河道论证报告》实施水系调整,新开唐镇西横港(道路红线范围内)长34米,河道中心线城建坐标X:1776.44,Y:17064.47~X:1747.32,Y:17082.81;新开西横圩(道路红线范围内)长34米,河道中心线城建坐标X:1918.35,Y:17820.04~X:1889.17,Y:17838.05;新开外环运河(咸塘浜以南96米~咸塘浜以南137米处)长41米,河道中心线城建坐标X:3051.40,Y:16126.00~X:3010.40,Y:16124.30,共新增河道面积4154平方米。唐镇西横港规模为:河口宽20米,河底宽8米,河底高程0.5米(上海吴淞高程,下同);西横圩规模为:河口宽20米,河底宽8米,河底高程0.5米;外环运河规模为:河口宽69~88米,河底宽20米,河底高程-1.5米。同时,为确保防汛排水安全和水系沟通,在红星路两侧(唐镇西横港处)新开口宽不小于6米,底高程1.5米的排水明渠,沟通西横港与唐朱家宅河4、1队园沟;在红星路北侧(西横圩处)新开口宽不小于6米,底高程1.5米的排水明渠,沟通西横圩与唐朱家宅河4;在红星路南侧(华俊路处)新开口宽不小于6米,底高程1.5米的排水明渠,沟通新虹外环绿带水体与1队园沟。 三、按照“先开后填”的原则,你公司应按程序落实新开河道和排水明渠用地,并于2020年6月底前实施完成新开河道及排水明渠工程。新开河道及排水明渠工程须经过市、区河道行政主管部门核验通过,并在妥善落实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措施后,方可对道路红线范围内面积约2673平方米的现状河道实施填堵。 四、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河道填堵前,你公司应就开、填河方案至浦东新区水务局办理施工审核手续。同时,填河实施期间,你公司应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五、其它事项 (一)你公司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浦东新区水务局审核后实施,以确保道路红线范围内及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请你公司根据浦东新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落实新开河道和排水明渠工程的管理范围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规划道路穿越规划河道时应设置跨河桥梁,你公司应根据河道蓝线及《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具体落实。 (三)本次唐镇西横港、西横圩及外环运河新增面积均不再用作其它项目填堵河道的补偿,请浦东新区水务局根据本项目开填河情况做好与年度航空遥感影像成果的对接和区域现状河湖数据的复核。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抄送: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上海市水利管理处,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浦东新区水务局,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王一鸣 2020-02-21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2-21
SHSX20200089 填堵河道的审批(其他河道) 普通 上海市闵行区华漕镇人民政府: 你镇于2020年1月20日提出的闵行区华漕社区02单元22街坊22-01地块填堵河道的申请(受理号:SHSX20200089)及2020年2月20日的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镇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镇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前提下,对东至芳亭路、西至青虬江、南至罗家港、北至雅乐路的闵行区华漕社区02单元22街坊22-01地块及周边范围内涉及的现状水系进行调整。 二、你镇应按照《闵行区华漕社区02单元22街坊22-01地块填河论证报告》实施水系调整,新开(疏拓)罗家港(青虬江东侧2段河段)长342米,河道中心线城建坐标X:-2553.63,Y:-19826.31~ X:-2511.35,Y:-19645.94;X:-2422.28,Y:-19265.99~ X:-2385.05,Y:-19113.85,新增河道面积5418平方米。罗家港规模为:河口宽23.3米,河底宽5米,河底高程0.5米(上海吴淞高程)。 三、按照“先开后填”的原则,你镇应按程序抓紧落实新开(疏拓)河道用地,并于2020年3月底前实施完成新开(疏拓)河道工程。河道工程须经过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核验通过,并在妥善落实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措施后,方可对地块范围内涉及的面积约4287平方米的现状河道实施填堵。 四、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河道填堵前,你镇应就填河方案至闵行区水务局办理施工审核手续。同时,填河实施期间,你镇应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五、其它事项 (一)你镇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闵行区水务局审核后实施,以确保地块范围内及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请你镇根据闵行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落实新开(疏拓)河道的工程管理范围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规划道路穿越规划河道时应设置跨河桥梁,你镇应根据河道蓝线及《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具体落实。 (三)本次罗家港补偿河道超出河口蓝线范围的水域应结合防汛通道控制线按照现状河道进行管控,你镇应按照承诺结合后续镇总体规划等法定规划的调整,将本次实施的补偿河道全部纳入河道蓝线范围进行规划控制。 (四)本次罗家港新增面积不再用作其它项目填堵河道的补偿,请闵行区水务局根据本项目开填河情况做好与年度航空遥感影像成果的对接和区域现状河湖数据的复核。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抄送: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水利管理处,闵行区水务局,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闵行区华漕镇人民政府 王尧 2020-02-21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2-21
SHSX20200094 滩涂开发利用许可证的审批(80公顷以下) 普通 1111   华东师范大学 钱旭红 2020-02-19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