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SX20192114 |
填堵河道的审批(其他河道) |
普通 |
上海周浦新城镇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19年12月17日提出的周泰路(韵涛路~繁荣路)、周秀路(韵涛路~繁荣路)新建工程填堵河道的申请(受理号:SHSX20192114)及12月23日的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前提下,对长约0.32公里的周泰路(韵涛路~繁荣路)和长约0.31公里的周秀路(韵涛路~繁荣路)新建工程红线范围内涉及的现状水系进行调整。
二、你公司应按照《周泰路(韵涛路~繁荣路)、周秀路(韵涛路~繁荣路)新建工程填堵河道论证方案》实施水系调整,新开(疏拓)姚鱼港(七灶港~七灶港以北129米处)长129米,河道中心线城建坐标X:-13139.40,Y:12452.79~X:-13266.87,Y:12471.37,新增河道面积1154平方米。姚鱼港规模为:河口宽40米,河底宽15米,河底高程0.0米(上海吴淞高程)。同时,为确保防汛排水安全和水系沟通,在周泰路石家漕支河15南侧新开口宽不小于8米,底高程1.5米的排水明渠,沟通现状石家漕支河15两侧河段。
三、按照“先开后填”的原则,你公司应按程序落实新开河道和排水明渠用地,并于2019年12月底前实施完成新开河道及排水明渠工程。新开河道及排水明渠工程须经过市、区河道行政主管部门核验通过,并在妥善落实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措施后,方可对道路红线范围内面积约945平方米的现状河道实施填堵。
四、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河道填堵前,你公司应就开、填河方案至浦东新区水务局办理施工审核手续。同时,填河实施期间,你公司应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五、其它事项
(一)你公司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浦东新区水务局审核后实施,以确保道路红线范围内及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请你公司根据浦东新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落实新开河道和排水明渠工程的管理范围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规划道路穿越规划河道时应设置跨河桥梁,你公司应根据河道蓝线及《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具体落实。
(三)本次姚鱼港新增面积不再用作其它项目填堵河道的补偿,请浦东新区水务局根据本项目开填河情况做好与年度航空遥感影像成果的对接和区域现状河湖数据的复核。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抄送: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上海市水利管理处,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浦东新区水务局,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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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周浦新城镇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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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正安 |
2019-12-31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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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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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192132 |
填堵河道的审批(其他河道) |
普通 |
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
你镇于2019年12月19日提出的梅陇镇市二中学东侧地块填堵河道的申请(受理号:SHSX20192132)及12月25日的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镇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镇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前提下,对东至规划梅富路、西至规划环路、南至银都路、北至规划环路的梅陇镇市二中学东侧地块范围内涉及的现状水系进行调整。
二、你镇应按照《梅陇镇市二中学东侧地块填河论证报告》实施水系调整,新开东建设河(六磊塘以北373米~六磊塘以北1030米处)长657米,河道中心线城建坐标X:-16045.00,Y:-2097.62~ X:-16696.37,Y:-2005.22,新增河道面积6530平方米。东建设河规模为:河口宽18.5~32.5米,河底宽3~15米,河底高程0.0米(上海吴淞高程)。
三、按照“先开后填”的原则,你镇应按程序抓紧落实新开河道用地,统筹好相邻地块开发时序,并于2020年1月底前实施完成新开河道工程。新开河道工程须经过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核验通过,并在妥善落实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措施后,方可对地块范围内涉及的面积约4564平方米的现状河道实施填堵。
四、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河道填堵前,你镇应就填河方案至闵行区水务局办理施工审核手续。同时,填河实施期间,你镇应统筹好相邻地块填河时序,并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五、其它事项
(一)你镇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闵行区水务局审核后实施,以确保地块范围内及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请你镇根据闵行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落实新开河道的工程管理范围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规划道路穿越规划河湖时应设置跨河桥梁,你镇应根据河道蓝线及《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具体落实。
(三)本次东建设河个别河段补偿河道超出河口蓝线范围的水域应结合防汛通道控制线按照现状河道进行管控,你镇应按照承诺结合后续镇总体规划等法定规划的调整,将本次实施的补偿河道全部纳入河道蓝线范围进行规划控制。
(四)本次东建设河新增面积不再用作其它项目填堵河道的补偿,请闵行区水务局根据本项目开填河情况做好与年度航空遥感影像成果的对接和区域现状河湖数据的复核。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抄送: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水利管理处,闵行区水务局,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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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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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浩 |
2019-12-31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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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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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192084 |
填堵河道的审批(其他河道) |
普通 |
上海市闵行区华漕镇人民政府:
你镇于2019年12月12日提出的闵行区华漕社区03单元33街坊填堵河道的申请(受理号:SHSX20192084)及12月23日的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镇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镇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前提下,对东至金辉路、西至纪潭路、南至芳乐路、北至纪展路的闵行区华漕社区03单元33街坊范围内涉及的现状水系进行调整。
二、你镇应按照《闵行区华漕社区03单元33街坊填河论证方案》实施水系调整,新开纪源河(纪翟浦~纪翟浦以北50米处)长50米,河道中心线城建坐标X:-1503.33,Y:-19512.74~ X:-1550.82,Y:-19497.09,新增河道面积1550平方米。纪源河河规模为:河口宽31米,河底宽9米,河底高程0.0米(上海吴淞高程)。
三、按照“先开后填”的原则,你镇应按程序抓紧落实新开河道用地,并于2019年12月底前实施完成新开河道工程。新开河道工程须经过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核验通过,并在妥善落实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措施后,方可对地块范围内涉及的面积约1092平方米的现状河道实施填堵。
四、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河道填堵前,你镇应就填河方案至闵行区水务局办理施工审核手续。同时,填河实施期间,你镇应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五、其它事项
(一)你镇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闵行区水务局审核后实施,以确保地块范围内及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请你镇根据闵行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落实新开河道的工程管理范围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规划道路穿越规划河湖时应设置跨河桥梁,你镇应根据河道蓝线及《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具体落实。
(三)本次纪源河新增面积不再用作其它项目填堵河道的补偿,请闵行区水务局根据本项目开填河情况做好与年度航空遥感影像成果的对接和区域现状河湖数据的复核。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抄送: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水利管理处,闵行区水务局,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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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华漕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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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尧 |
2019-12-31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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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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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192086 |
填堵河道的审批(其他河道) |
普通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万祥镇人民政府:
你镇于2019年12月12日提出的万祥镇万祥社区C0402地块和W1路、W4路等2条道路新建工程填堵河道的申请(受理号:SHSX20192086)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镇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镇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条件下,对万祥镇万祥社区东至Y9路、西至C0401地块、南至C0403地块、北至W10路的C0402地块和W1路(W10路~茂宏路)、W4路(三三公路~茂宏路)等2条道路新建工程项目范围内的现状水系进行水系调整。
二、你镇应按照《万祥镇万祥社区C0402地块和W1路、W4路等2条道路新建工程填堵河道论证报告》实施水系调整,新开(拓宽)新成港(泐马河~Y9路河)长1286米,河道中心线城建坐标X:-28806.34,Y:31595.24~X:-29149.94,Y:32361.07,新增河道面积3880平方米。新成港规模为:河口宽20~22米,河底宽3~5米,河底高程1.0米(上海吴淞高程)。
三、按照“先开后填”的原则,你镇应按程序落实新开河道用地,并于2019年12月底前实施完成新开河道工程。新开河道工程须经过市、区河道行政主管部门核验通过,并在妥善落实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措施后,方可对项目范围内面积约3442平方米的现状河道实施填堵。
四、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河道填堵前,你镇应就填河方案到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办理施工审核手续。同时,填河实施期间,你镇应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你镇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审核后实施,以确保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请你镇根据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的指导意见,落实新开河道工程的管理范围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规划道路穿越规划湖泊时应设置跨河桥梁,你镇应根据河道蓝线及《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具体落实。
(三)本次新成港新增面积不再用作其它项目填堵河道的补偿,请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根据本项目开填河情况做好与年度航空遥感影像成果的对接和区域现状河湖数据的复核。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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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万祥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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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臻宇 |
2019-12-31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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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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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192087 |
填堵河道的审批(其他河道) |
普通 |
上海致力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提出的哥白尼路(军民路~沔北路)新建工程填堵河道的申请(受理号:SHSX20192087)及12月23日的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前提下,对长约1.15公里的哥白尼路(军民路~沔北路)新建工程红线范围及周边地块内涉及的现状水系进行调整。
二、你公司应按照《哥白尼路(军民路~沔北路)新建工程填河论证报告》实施水系调整,新开三八河(吕家浜~高科中路)长87米,河道中心线城建坐标X:-4378.85,Y:10433.50~X:-4462.91,Y:10431.00,新开殷家浜(道路红线范围内)长35米,河道中心线城建坐标X:-6898.31,Y:13746.96~X:-6877.79,Y:13775.11,共新增河道面积1800平方米。三八河规模为:河口宽45米,河底宽10米,河底高程-1.0米(上海吴淞高程,下同);殷家浜规模为:河口宽30米,河底宽10米,河底高程0.0米。同时,为确保防汛排水安全和水系沟通,你公司应在陆家漕北侧新开口宽不小于3米,底高程1.5米的排水明渠,沟通现状桔园河及陆家漕。
三、按照“先开后填”的原则,你公司应按程序落实新开河道和排水明渠用地,并于2020年4月底前实施完成新开河道及排水明渠工程。新开河道及排水明渠工程须经过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核验通过,并在妥善落实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措施后,方可对道路红线范围内涉及的面积约1664平方米的现状河道实施填堵。
四、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河道填堵前,你公司应就开、填河方案至浦东新区水务局办理施工审核手续。同时,填河实施期间,你公司应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五、其它事项
(一)你公司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浦东新区水务局审核后实施,以确保道路红线范围内及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请你公司根据浦东新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落实新开河道及排水明渠工程的管理范围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规划道路穿越规划河道时应设置跨河桥梁,你公司应根据河道蓝线及《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具体落实。
(三)本次三八河及殷家浜新增面积均不再用作其它项目填堵河道的补偿,请浦东新区水务局根据本项目开填河情况做好与年度航空遥感影像成果的对接和区域现状河湖数据的复核。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抄送: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水利管理处,浦东新区水务局,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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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致力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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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兴华 |
2019-12-31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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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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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192043 |
填堵河道的审批(其他河道) |
普通 |
你镇于2019年12月5日提出的奉贤区金汇镇02A、05A、06A、10A、13A、14A地块填堵河道的变更申请(受理号:SHSX20192043)及12月18日的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查,因补偿河道用地与控制性详细规划存在矛盾,在确保河道功能不削弱、河道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需变更原水系补偿方案,按照市政府批复的河道蓝线专项规划实施落地。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同意对文号:沪府河管〔2016〕21号的填堵河道批复予以变更,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填堵河道范围和面积维持原许可的范围和面积不变,即对金汇镇大叶公路以南、浦星公路以西、环城北路以北、金钱公路以东的02A、05A、06A、10A、13A、14A地块范围内涉及的18080平方米现状河道实施填堵。
二、同意将原补偿方案中北行村河的走向和起讫位置由“金钱公路~金汇路”调整为“金碧路东河~南行港”,调整后的北行村河长1168米,河道中心线起讫位置城建坐标X:-28820.528,Y:3772.712~X:-29449.114,Y:4529.847;金碧路东河的长度、走向、起讫位置、面积和规模维持原批复方案不变,即长度730米,起讫位置为北行村河~南行港,河道中心线起讫位置城建坐标X:-28820.528,Y:3772.712~X:-29529.427,Y:3769.575。本次调整后用于补偿的河道面积共计28370平方米,大于原批复的补偿河道面积18307平方米。北行村河规模为:河口宽12.5~20米,河底宽6米,河底高程0.5米(上海吴淞高程,下同);金碧路东河规模为:河口宽24米,河底宽8米,河底高程0米。
三、目前,除02A地块外,其余5幅地块范围内约9576平方米的水域面积已被填堵,鉴于补偿河道已实施完成并核验通过,你镇须根据奉贤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采取必要的防汛措施,抓紧完善各类手续和资料,并落实补偿河道用地后,方可对02A地块内的现状河道进行填堵。
四、本次许可变更的两条补偿河道,其新增面积不再用于其它项目的填河补偿,请奉贤区水务局根据本次许可变更的开、填河情况做好与年度航空遥感影像成果的对接和区域现状河湖数据的复核。
五、未尽事宜维持《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金汇镇02A地块、05A、06A、10A、13A、14A地块项目填堵河道的批复》(文号:沪府河管〔2016〕21号)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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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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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如意 |
2019-12-31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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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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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192100 |
《长江河道采砂许可证》的审批 |
普通 |
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长江口南槽航道治理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8]1683号)、《交通运输部关于长江口南槽航道治理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水函[2018]820号)以及上海海事局对本项目颁发的《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沪海事准字[2019]第080号),同意你单位因实施本项目在北港潮流脊砂源地采砂。
二、本次许可采砂量为12万方,许可采砂船为“远航57”,采砂期限为2020 年1月1日至2020 年5月31日止。
三、许可采砂区现状滩面高程约为-4.6~-9.5m(上海城建吴淞基面),控制开采厚度为2m。采砂区各控制点坐标如下:
控制点 东经 北纬
A 121°49′54.1″ 31°24′42.3″
B 121°49′46.6″ 31°24′21.5″
C 121°50′54.1″ 31°24′05.6″
D 121°51′00.5″ 31°24′25.3″
四、你单位应加强对采、运砂船只的管理和采砂作业的现场监管,严格按采砂总量、采砂区范围、开采高程、采砂船只数量控制,不得越界、超量、超深开采,并应定期向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提交采砂施工日志、采砂量、涉采船舶等相关资料。你单位开展采砂作业还需符合其他相关部门要求。
采砂作业实施完成后,你单位应开展采砂区域水下地形测量以及采砂后评估工作。水下地形测量报告以及采砂后评估报告应在工程完工前提交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和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
五、请你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对采运砂船舶使用AIS 设备、二维码标识、电子围栏、视频监控、拖船协管等相关管控措施,并执行长江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制度以及落实工程监理单位采砂现场旁站式管理。
六、根据《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及《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请你单位凭准予许可决定书到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领取采砂许可证,禁止无证采砂。如有采砂船舶增补等相关情况,你单位应及时向我局申请采砂许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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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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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30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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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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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HX2019F301 |
拆除或者闲置海洋工程环境保护设施审批 |
普通 |
测试数据   |
测试数据123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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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30 |
2099-12-31 |
上海市海洋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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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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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2019F30400 |
海域使用权注销登记 |
普通 |
测试数据123004申请海域使用权注销登记 ,详情请看行政许可决定书HB2019F30400。   |
测试数据123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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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30 |
2099-12-31 |
上海市海洋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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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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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2019F30500 |
海域使用权抵押登记 |
普通 |
测试数据123005申请海域使用权抵押登记 ,详情请看行政许可决定书HB2019F30500。   |
测试数据123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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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30 |
2099-12-31 |
上海市海洋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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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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