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项目名称 审批类别 许可内容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许可决定日期 许可截止期 许可机关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备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代码 税务登记代码 居民身份证号
SHSX20191711 非社会投资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核(不涉及排污口) 普通 1   上海市堤防(泵闸)设施管理处 2019-10-25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9-10-25
SHSX20191716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核 普通 1   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水务管理站 丁民强 2019-10-25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9-10-25
SHSX20191783 非社会投资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核(不涉及排污口) 普通 上海市水务局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受理号:SHSX20191783 上海馨伴寓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19年10月18日提出的徐汇区田林街道244-19地块租赁住房项目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申请收悉,经审查,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上海市防汛条例》的有关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原则同意你公司报审的(由上海申元岩土工程有限公司设计,上海嘉定水务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论证的)徐汇区田林街道244-19地块租赁住房项目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有关建设方案。 二、本工程位于徐汇区田林街道213街坊,主要工程内容为:因地下停车库和设备用房建设,在蒲汇塘东岸防汛墙墙后新增基坑围护结构,6米范围内共计53根φ650×14000@450mm三轴搅拌桩和104根φ750×16500@950mm钻孔灌注桩,桩基距离防汛墙底板结构最小净距约1.4~4.7米,桩基施工完成后恢复墙后不小于6米宽防汛通道。 三、本工程施工期间,为确保现有防汛墙安全,你公司应严格控制墙后荷载,其中墙后8米范围内荷载不得超过5kN/m2,8米以外荷载不得超过20kN/m2。施工影响范围内防汛墙如有损坏,你公司应按原样予以恢复。 四、请你公司下阶段根据设计要求进一步细化施工期间的施工方案、监测方案、防汛预案等,于项目开工前至市水务局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核”的行政许可。   上海馨伴寓置业有限公司 2019-10-25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9-10-25
SHSX20191694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核 普通 中航油石化管道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19年5月7日提出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申请,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你单位提交的金虹航油管道工程(二期)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有关施工方案。 二、为保障虹桥机场油库用油需求,本工程新建DN450航油管(定向穿越施工扩孔不小于0.7米),南起金山区上海石化厂区、北至长宁区虹桥机场油库,管线全长73.7公里,沿途经过金山区、奉贤区、松江区、闵行区、长宁区等5个行政区,水平定向穿越黄浦江、淀浦河(闸外段)、龙泉港(两处穿越)等3条市管河道。本次申请实施的为管道穿越龙泉港(两处穿越),涉及同步改建管道上下游各30米范围防汛墙。本工程主要内容如下: (一)航油管工程 1.航油管道穿越龙泉港第一处节点位于沪金高速路以北、金山跨铁桥以东。航油管定向钻穿越长度约300米,在河道两岸现状堤防处航油管的管顶高程均为-5.05米,与现状堤防底板距离均为5.95米;在河道两岸按规划河口线后退新建的防汛墙处,航油管的管顶高程均为-5.05米,新建防汛墙桩尖高程为-8.20米(防汛墙先施工,航油管在方桩间穿越);管线出土点(城建坐标X=-47880、Y=-9637)、入土点(城建坐标X=-47972、Y=-9899)与龙泉港规划河口线最小距离分别为69米、108米,与龙泉港现状河口线最小距离分别为83米、121米。 2.航油管道穿越龙泉港第二处节点位于金山区与奉贤区交界处以北、龙泉港与叶榭港交界处。航油管定向钻穿越长度约253米;在河道两岸现状堤防处航油管的管顶高程均为-6.03米,与现状堤防底板距离均为6.93米;在河道两岸按规划河口线后退的新建防汛墙处,航油管的管顶高程均为-6.03米,新建防汛墙桩尖高程为-8.20米(防汛墙先施工,航油管在方桩间穿越);管线出土点(城建坐标X=-35720、Y=-11157)、入土点(城建坐标X=-35506、Y=-11600)与龙泉港规划河口线最小距离分别为82.4米、131米,与龙泉港现状河口线最小距离分别为96米、131米。 (二)防汛墙工程 根据划示的河道蓝线,本工程龙泉港河段规划河口线宽度为70米,航油管道穿越龙泉港的两处节点现状防汛墙岸线与河道规划蓝线不一致的,由本工程按规划河口线后退同步改建航油管上下游各30米范围防汛墙。由于本工程为借地施工,涉及到防汛墙改建仅实施现状地面以下部分,地面以上部分待以后具备条件时另行实施。 1.龙泉港第一处航油管道穿越点防汛墙改建工程 在龙泉港右岸、本工程桩号R0+000~R0+060范围、长度约60米,现状防汛墙结构保留,按规划河口线退后14米、于规划河口线位置新建L型低桩承台结构防汛墙;新建防汛墙采用前后前后三排0.3×0.4×10@1.0米方桩基础,其底板宽3.6米、厚0.5米、顶高程-0.5米,墙顶高程实施至2.90米(现状地面标高以下)、厚0.3米;新建防汛墙处地坪恢复至原状高程4.40米。 在龙泉港左岸、本工程桩号L0+000~L0+058范围,长度约58米,现状防汛墙结构保留,按规划河口线退后13~13.2米、于规划河口线位置新建L型低桩承台结构防汛墙;新建防汛墙采用前后三排0.3×0.4×10@1.0米方桩基础,其底板宽3.6米、厚0.5米、顶高程-0.5米,墙顶高程实施至2.90米(现状地面标高以下)、厚0.3米;新建防汛墙处地坪恢复至原状高程3.70米。   中航油石化管道有限公司 史延亮 2019-10-25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9-10-25
SHSX20191580 非社会投资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核(不涉及排污口) 普通 1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市区供电公司 2019-10-25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9-10-25
SHSX20191581 非社会投资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核(不涉及排污口) 普通 1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市区供电公司 2019-10-25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9-10-25
SHPX20191493 核发《排水许可证》 普通 你单位于2019年05月13日提出的“英业达科技有限公司”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十六条,《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并颁发《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11111248号,有效期为2019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5日止)。 二、准予该项目产生的490立方米/日污水设置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二号路和三号路城镇污水管道。雨水设置3个排放口分别排入三号路(1个)和西环西路(2个)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正民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9-10-25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9-10-25
SHPX20191724 核发《排水许可证》 普通 一、同意核发“轨道交通10号线江湾体育场地下空间开发工程”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78100933号,有效期自2019年10月29日至2024年10月28日止)。 二、准予“轨道交通10号线江湾体育场地下空间开发工程”项目产生的污水(272立方米/日)及部分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淞沪路城镇合流管道;另部分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淞沪路城镇合流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申通地铁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19-10-24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9-10-24
SHPX20191782 核发《排水许可证》 普通 2   上海国际机场宾馆有限公司 2019-10-24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9-10-24
SHSX20191598 非社会投资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核(不涉及排污口) 普通 一、原则同意你公司报审的(由国网上海电力设计有限公司设计,上海渠观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论证的)上海市龙华殡仪馆(漕溪路210号)10KV业扩工程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有关建设方案。 二、本工程拟新建2根10KV(3×120mm)电力电缆及1根24芯通信电缆,南起钦州路西侧、康健路南侧的蒲塘一号站,北至漕溪路西侧的上海龙华殡仪馆,其中总长约1010米采用直埋施工方式沿蒲汇塘敷设于钦州路东侧人行道下方,与防汛墙水平距离约1.2~93米,其中长度约170米位于墙后6米范围内,管线埋深为0.8米;总长约130米采用定向钻施工方式于蒲汇塘桥南侧约2.5米处穿越河道,扩孔直径为0.8米,两岸工作井距离现状河口线水平距离为东岸45.0米、西岸48.1米,管线顶高程不高于-5.4米(上海吴淞高程),与规划河底距离约5.4米,与两岸防汛墙桩基净距约西岸1.2米、东岸1.0米。 三、本工程建成后,如遇河道整治、防汛抢险及城市规划建设需要,你公司应无条件给予配合。 四、请你公司下阶段根据设计要求进一步细化施工期间的施工方案、监测方案、防汛预案等,于项目开工前至市水务局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核”的行政许可。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市南供电公司 2019-10-23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9-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