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项目名称 审批类别 许可内容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许可决定日期 许可截止期 许可机关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备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代码 税务登记代码 居民身份证号
SHSX20191720 河道管理范围内树木迁移的审批 普通 你单位于2019年9月30日提出的河道管理范围内树木迁移的审批的申请,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为配合南新泾泵闸工程的实施,同意你单位迁移本工程实施影响范围内的河道绿化。 1、绿化搬迁位置及范围:新泾港(现状南新泾水闸闸首位置至闵虹路桥)河道两岸6m范围内。 2、搬迁绿化品种数量:香樟23株、铁树4株、无花果1株、棕树6株、桂花6株、水杉254株、柏树球3株、女贞5株、白玉兰4株、梧桐2株、杜鹃120株、冬青90株、南天竹80株、紫荆39株、瓜子黄杨140㎡、八角金盘840㎡。 3、绿化搬迁至上海闵行区梅龙镇双溪村8组地块内,搬迁时间为自批复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本次搬迁范围内绿化恢复,届时工程结束后结合景观设计进行布置。 二、负责绿化迁移的绿化施工单位须在施工现场设立告示牌,向社会公示绿化迁移项目的基本情况。绿化搬迁时严格按照绿化迁移技术规程和上报的实施方案等实施迁移,确保施工质量和绿化成活率,并加强对迁移绿化的养护管理。 三、绿化迁移后一年内未成活的,你单位应当负责补植相应的绿化。 四、你单位在绿化迁移过程中应加强对周边水利设施的保护,尽量减少对其影响,如对其造成损毁的应进行原样恢复。   上海市堤防(泵闸)设施管理处 兰士刚 2019-10-16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9-10-16
SHSX20191676 填堵河道的审批(其他河道) 普通 上海浦东土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19年9月20日提出的张家浜楔形绿地工程(四期、五期及浦东足球场周边)填堵河道的申请(受理号:SHSX20191676)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条件下,对锦绣东路、中环线、马家浜、陆家宅河围合的张家浜楔形绿地工程五期项目区域(除浦东足球场范围)及金槐路、张家浜、申江路、张东路围合的张家浜楔形绿地工程四期项目区域范围内涉及的现状水系进行调整。 二、你公司应按照《张家浜楔形绿地工程(四期、五期及浦东足球场周边)填河论证报告》实施水系调整,新开龙东湖(张家浜南侧湖段)24562平方米,湖泊边界城建坐标X:-11.40,Y:15594.81; X:84.74,Y:15745.97;X:78.35,Y:15769.14; X:-100.05,Y:15876.39,新增河湖面积24562平方米。龙东湖规模为:湖底高程0.5米(上海吴淞高程)。 三、按照“先开后填”的原则,你公司应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新开湖泊工程,新开湖泊工程需经过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核验通过,并在妥善落实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措施后,可对地块范围内涉及的面积约19636平方米的现状河道实施填堵。同时,为确保防汛排水安全和水系沟通,本地块范围内规划陈家沟、马家浜应于2020年5月底前实施完成并与地块外马家浜沟通,新开河道面积不计入本次填堵河道补偿面积。 四、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河道填堵前,你公司应就开、填河方案到浦东新区水务局办理施工审核手续。同时,开、填河实施期间,你公司应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你公司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浦东新区水务局审核后实施,确保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请你公司根据浦东新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落实新开河湖的工程管理范围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规划道路穿越规划河道时应设置跨河桥梁,你公司应根据河道蓝线及《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具体落实。 (三)本次龙东湖新增面积不再用作其它项目填堵河道的补偿,请浦东新区水务局根据本项目开填河情况做好与年度航空遥感影像成果的对接和区域现状河湖数据的复核。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上海浦东土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严炯浩 2019-10-16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9-10-16
SHSX20191649 填堵河道的审批(其他河道) 普通 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 你镇于2019年9月16日提出的浦江拓展大型居住社区36-06地块填堵河道的申请(受理号:SHSX20191649)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镇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镇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前提下,对东至规划九路、西至跃进河、南至跃进河、北至规划八路的浦江拓展大型居住社区36-06地块范围内涉及的现状水系进行调整。 二、你镇应按照《浦江拓展大型居住社区36-06地块填河论证报告》实施水系调整,根据规划要求新开(疏拓)恒星河(芦胜河以北386米~芦胜河以北429米)长43米,河道中心线城建坐标X:-12365.63,Y:1672.51~ X:-12408.21,Y:1678.55新增河道面积793平方米。恒星河规模为:河口宽30米,河底宽10米,河底高程-0.5米(上海吴淞高程)。 三、按照“先开后填”的原则,你镇应抓紧于2019年11月底前实施完成新开河道工程。新开河道工程需经过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核验通过,并在妥善落实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措施,统筹平衡好与相邻地块的填河时序后,可对地块范围内涉及的面积约665平方米的现状河道实施填堵。 四、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河道填堵前,你镇应就填河方案至闵行区水务局办理施工审核手续。同时,填河实施期间,你镇应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五、其它事项 (一)你镇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闵行区水务局审核后实施,以确保地块范围内及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请你镇根据闵行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落实新开河道的工程管理范围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规划道路穿越规划河湖时应设置跨河桥梁,你镇应根据河道蓝线及《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具体落实。 (三)本次恒星河新增面积不再用作其它项目填堵河道的补偿,请闵行区水务局根据本项目开填河情况做好与年度航空遥感影像成果的对接和区域现状河湖数据的复核。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抄送: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水利管理处,闵行区水务局,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 陆彬文 2019-10-16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9-10-16
SHSX20191650 填堵河道的审批(其他河道) 普通 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 你镇于2019年9月16日提出的浦江拓展大型居住社区39-01地块填堵河道的申请(受理号:SHSX20191650)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镇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镇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前提下,对东至规划八路、西至规划五路、南至跃进河、北至规划八路的浦江拓展大型居住社区39-01地块范围内涉及的现状水系进行调整。 二、你镇应按照《浦江拓展大型居住社区39-01地块填河论证报告》实施水系调整,根据规划要求新开(疏拓)中心河(三鲁河~三鲁河以西218米)长218米,河道中心线城建坐标X:-13283.06,Y:4698.18~ X:-13214.97,Y:4904.90;新开(疏拓)联胜河(联星河以南86米~联星河以南101米)长15米,河道中心线城建坐标X:-15497.58,Y:6356.75~ X:-15512.90,Y:6356.71,共新增河道面积3200平方米。中心河规模为:河口宽30米,河底宽10米,河底高程-0.5米(上海吴淞高程,下同);联胜河规模为:河口宽40米,河底宽20米,河底高程-0.5米。 三、按照“先开后填”的原则,你镇应抓紧于2019年11月底前实施完成新开河道工程。新开河道工程需经过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核验通过,并在妥善落实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措施,统筹平衡好与相邻地块的填河时序后,可对地块范围内涉及的面积约2688平方米的现状河道实施填堵。 四、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河道填堵前,你镇应就填河方案至闵行区水务局办理施工审核手续。同时,填河实施期间,你镇应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五、其它事项 (一)你镇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闵行区水务局审核后实施,以确保地块范围内及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请你镇根据闵行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落实新开河道的工程管理范围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规划道路穿越规划河湖时应设置跨河桥梁,你镇应根据河道蓝线及《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具体落实。 (三)本次中心河及联胜河新增面积均不再用作其它项目填堵河道的补偿,请闵行区水务局根据本项目开填河情况做好与年度航空遥感影像成果的对接和区域现状河湖数据的复核。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抄送: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水利管理处,闵行区水务局,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 政府 陆彬文 2019-10-16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9-10-16
SHSX20191651 填堵河道的审批(其他河道) 普通 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 你镇于2019年9月16日提出的浦江拓展大型居住社区37-01地块填堵河道的申请(受理号:SHSX20191651)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镇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镇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前提下,对东至规划三路、西至规划九路、南至跃进河、北至规划八路的浦江拓展大型居住社区37-01地块范围内涉及的现状水系进行调整。 二、你镇应按照《浦江拓展大型居住社区37-01地块填河论证报告》实施水系调整,根据规划要求新开(疏拓)恒星河(芦胜河以北47米~芦胜河以北386米)长339米,河道中心线城建坐标X:-12408.21,Y:1678.55~X:-12744.14,Y:1726.20新增河道面积5415平方米。恒星河规模为:河口宽30米,河底宽10米,河底高程-0.5米(上海吴淞高程)。 三、按照“先开后填”的原则,你镇应抓紧于2019年11月底前实施完成新开河道工程。新开河道工程需经过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核验通过,并在妥善落实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措施,统筹平衡好与相邻地块的填河时序后,可对地块范围内涉及的面积约4550平方米的现状河道实施填堵。 四、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河道填堵前,你镇应就填河方案至闵行区水务局办理施工审核手续。同时,填河实施期间,你镇应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五、其它事项 (一)你镇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闵行区水务局审核后实施,以确保地块范围内及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请你镇根据闵行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落实新开河道的工程管理范围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规划道路穿越规划河湖时应设置跨河桥梁,你镇应根据河道蓝线及《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具体落实。 (三)本次恒星河新增面积不再用作其它项目填堵河道的补偿,请闵行区水务局根据本项目开填河情况做好与年度航空遥感影像成果的对接和区域现状河湖数据的复核。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抄送: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水利管理处,闵行区水务局,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 政府 陆彬文 2019-10-16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9-10-16
SHSX20191652 填堵河道的审批(其他河道) 普通 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 你镇于2019年9月16日提出的浦江拓展大型居住社区38-01地块填堵河道的申请(受理号:SHSX20191652)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镇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镇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前提下,对东至规划五路、西至规划三路、南至跃进河、北至规划八路的浦江拓展大型居住社区38-01地块范围内涉及的现状水系进行调整。 二、你镇应按照《浦江拓展大型居住社区38-01地块填河论证报告》实施水系调整,根据规划要求新开(疏拓)恒星河(芦胜河~芦胜河以北47米)长47米,河道中心线城建坐标X:-12744.14,Y:1726.20~ X:-12790.97,Y:1732.85;新开(疏拓)中心河(三鲁河以西218米~三鲁河以西612米)长394米,河道中心线城建坐标X:-13406.49,Y:4323.51~ X:-13283.06,Y:4698.18,共新增河道面积5633平方米。恒星河规模为:河口宽30米,河底宽10米,河底高程-0.5米(上海吴淞高程,下同);中心河规模为:河口宽30米,河底宽10米,河底高程-0.5米。 三、按照“先开后填”的原则,你镇应抓紧于2019年11月底前实施完成新开河道工程。新开河道工程需经过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核验通过,并在妥善落实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措施,统筹平衡好与相邻地块的填河时序后,可对地块范围内涉及的面积约4733平方米的现状河道实施填堵。 四、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河道填堵前,你镇应就填河方案至闵行区水务局办理施工审核手续。同时,填河实施期间,你镇应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五、其它事项 (一)你镇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闵行区水务局审核后实施,以确保地块范围内及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请你镇根据闵行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落实新开河道的工程管理范围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规划道路穿越规划河湖时应设置跨河桥梁,你镇应根据河道蓝线及《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具体落实。 (三)本次恒星河及中心河新增面积均不再用作其它项目填堵河道的补偿,请闵行区水务局根据本项目开填河情况做好与年度航空遥感影像成果的对接和区域现状河湖数据的复核。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抄送: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水利管理处,闵行区水务局,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 政府 陆彬文 2019-10-16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9-10-16
SHSX20191654 填堵河道的审批(其他河道) 普通 上海市嘉定区住宅发展中心: 你单位于2019年9月17日提出的云翔拓展大居13A-02A地块填堵河道的申请(受理号:SHSX20191654)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前提下,对东至慧润路、南至嘉美路、西至胜辛南路、北至丰北路的云翔拓展大居13A-02A地块范围内涉及的现状水系进行调整。 二、你单位应按照《云翔拓展大居13A-02A地块填堵河道论证方案》实施水系调整,新开华家浜(北李家浜~北李家浜以南185米)长185米,河道中心线城建坐标X:8420.55,Y:-18735.19~X:8294.78,Y:-18599.17,新增河道面积4246平方米。华家浜规模为:河口宽24米,河底宽6米,河底高程0.5米(上海吴淞高程)。 三、鉴于你单位已完成新开河道的实施,请你单位就新开河道工程于2019年10月底前报请市、区河道行政主管部门核验通过,并落实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措施后,可对地块范围内涉及的面积约3121平方米的现状河道实施填堵。 四、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河道填堵前,你单位应就填河方案到嘉定区水务局办理施工审核手续。同时,填河实施期间,你单位应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五、其它事项 (一)你单位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嘉定区水务局审核后实施,以确保地块范围内及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请你单位根据嘉定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落实新开河道的工程管理范围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规划道路穿越规划河道时应设置跨河桥梁,你单位应根据河道蓝线及《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具体落实。 (三)本次华家浜新增面积不再用作其它项目填堵河道的补偿,请嘉定区水务局根据本项目开填河情况做好与年度航空遥感影像成果的对接和区域现状河湖数据的复核。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抄送: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水利管理处,嘉定区水务局,嘉定区规土局。   上海市嘉定区住宅发展中心 龚和解 2019-10-16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9-10-16
SHSX20191655 填堵河道的审批(其他河道) 普通 上海市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19年9月17日提出的南叶公路(沪南公路~大治河)道路新建工程填堵河道的申请(受理号:SHSX20191655)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前提下,对长约2.0公里的南叶公路(沪南公路~大治河)道路新建工程红线范围内涉及的现状水系进行调整。 二、你公司应按照《南叶公路(沪南公路~大治河)道路新建工程填堵河道论证报告》实施水系调整,新开(疏拓)南六灶港(南叶公路道路红线范围内)长40米,河道中心线城建坐标X:-22347.16,Y:20543.17~X:-22346.68,Y:20583.17;新开(疏拓)南五灶港(南叶公路道路红线范围内)长46米,河道中心线城建坐标X:-23162.23,Y:20538.73~X:-23139.84,Y:20578.85;新开(疏拓)前界沟(南叶公路道路红线范围内)长40米,河道中心线城建坐标X:-23709.19,Y:20535.74~X:-23710.04,Y:20575.74;新开(疏拓)宣六港(前界沟~前界沟以南215米)长215米,河道中心线城建坐标X:-23673.09,Y:22442.18~X:-23888.09,Y:22443.56,共新增河道面积8315平方米。南六灶港规模为:河口宽26米,河底宽8米,河底高程0.0米(上海吴淞高程,下同);南五灶港规模为:河口宽25米,河底宽5米,河底高程0.0米;前界沟规模为:河口宽26米,河底宽8米,河底高程0.0米;宣六港规模为:河口宽45米,河底宽15米,河底高程-1.0米。同时,为确保防汛排水安全和水系沟通,在南北界沟新建1座跨径不小于16米的框架桥(梁底标高不低于4.0米),沟通道路两侧的现状水系;在南五灶港北侧、南叶公路西侧新开口宽不小于6米,底高程1.5米的排水明渠,沟通现状新安6队河与南五灶港。 三、按照“先开后填”的原则,你公司应于2019年12月底前实施完成新开河道及临时排水工程。新开河道及临时排水工程需经过市、区河道行政主管部门核验通过,并在妥善落实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措施后,可对道路红线范围内面积约7571平方米的现状河道实施填堵。 四、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河道填堵前,你公司应就开、填河方案至浦东新区水务局办理施工审核手续。同时,填河实施期间,你公司应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五、其它事项 (一)你公司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浦东新区水务局审核后实施,以确保道路红线范围内及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请你公司根据浦东新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落实新开河道和临时排水工程的管理范围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规划道路穿越规划河道时应设置跨河桥梁,你公司应根据河道蓝线及《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具体落实。 (三)本次南六灶港、南五灶港、前界沟及宣六港新增面积均不再用作其它项目填堵河道的补偿,请浦东新区水务局根据本项目开填河情况做好与年度航空遥感影像成果的对接和区域现状河湖数据的复核。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抄送: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上海市水利管理处,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浦东新区水务局,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王一鸣 2019-10-16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9-10-16
SHSX20191661 填堵河道的审批(其他河道) 普通 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人民政府: 你镇于2019年9月18日提出的周浦镇07单元A1-9地块填堵河道的申请(受理号:SHSX20191661)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镇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镇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条件下,对东至A1-10地块、南至龚漕港、西至咸塘港、北至盐船港范围内涉及的现状水系进行调整。 二、你镇应按照《周浦镇07单元A1-9地块填河论证方案》实施水系调整,新开牛桥中心河(医药港以南53米~医药港以南146米)93米,河道中心线城建坐标X:-14817.65,Y:11979.36~X:-14909.10,Y:11970.23,新增河道面积2327平方米。牛桥中心河规模为:河口宽25米,河底宽5米,河底高程0.0米(上海吴淞高程)。 三、按照“先开后填”的原则,你镇应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新开河道工程,新开河道工程需经过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核验通过,并在妥善落实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措施后,可对地块范围内涉及的面积约2118平方米的现状河道实施填堵。如河道新开工程无法按时完成,你镇应在河道新开工程完成时限届满三十日前至原审批部门重新办理填堵河道审批手续。 四、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河道填堵前,你镇应就开、填河方案到浦东新区水务局办理施工审核手续。同时,开、填河实施期间,你镇应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你镇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浦东新区水务局审核后实施,确保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请你镇根据浦东新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落实新开河道的工程管理范围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规划道路穿越规划河道时应设置跨河桥梁,你镇应根据河道蓝线及《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具体落实。 (三)本次牛桥中心河新增面积不再用作其它项目填堵河道的补偿,请浦东新区水务局根据本项目开填河情况做好与年度航空遥感影像成果的对接和区域现状河湖数据的复核。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人民政府 翟磊 2019-10-16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9-10-16
SHSX20191516 填堵河道的审批(其他河道) 普通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19年8月9日提出的浦东新区S11地块住宅项目填堵河道的申请(受理号:SHSX20191516)及9月18日的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条件下,对东至云山路、南至明月路、西至白桦路、北至碧云路的浦东新区S11地块住宅项目范围内涉及的现状水系进行调整。 二、你公司应按照《浦东新区S11地块住宅项目填堵河道论证报告方案》实施水系调整,新开龙东湖南部湖段,湖泊四至范围城建坐标X:15901.1814,Y:-524.8408;X:15993.6292,Y:-515.2662; X:15959.1698,Y:-741.9600; X:15902.0731,Y:-757.4172; X:15753.9862,Y:-591.7011; X:15811.8571,Y:-530.3500,新增河道面积30500平方米。龙东湖的河底高程不高于-0.5米(上海吴淞高程)。 三、按照“先开后填”的原则,你公司应落实新开(疏拓)河道、湖泊用地,并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新开湖泊工程,并经市、区河道行政主管部门核验通过,同步落实过渡时期防汛排水措施。 四、目前项目内28218平方米的河道面积已被填堵(根据2016年河湖数据核定),你公司须根据浦东新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采取必要的防汛措施,抓紧完善各类手续和资料,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将保留对已填堵河道造成的影响进行后续跟踪并提出整改措施的权利。 五、其他事项 (一)你公司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浦东新区水务局审核后实施,确保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你公司应根据浦东新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落实新开湖泊的工程管理范围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 (三)本次用于补偿的湖泊面积不再用于其它项目的填河补偿,请浦东新区水务局根据本项目开、填河情况做好与年度航空遥感影像成果的对接和区域现状河湖数据的复核。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9年9月 日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汤文侃 2019-10-16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9-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