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本人9月13号晚上10点左右骑车路过春申路1888号时,在自行车道是哪个 井盖出现没有盖好,而且并没有设立危险标志,导致我骑车路过时摔倒,身体多处摔伤,大腿,手肘,膝盖出现损伤。当时已报警110处理,警察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认定。现希望申请对我损坏的电动车,误工费以及身体损伤进行赔偿,望及时跟进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