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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年当地水务部门采纳反映人的意见对区内部分河道做疏通,现已初步成效。可反映人村旁河道自疏通后就未见河水,近期下暴雨,反映人也未见河道内有积水。且河道内有人种植茨菇,此是否是造成河道干涸的原由?故望相关部门尽快核实处理并回复。

    港沿镇 富东村二组附近 时间:7/15/2016 9:10:00 AM

    您好!河道为村级河道,列人2015年度河道轮疏项目。经现场查看,并与施工方沟通联系,该段河道疏浚已基本结束,但南部与镇级河道(四号河)交接处尚存施工坝未及时清理,故造成河道内无水现象,而河道内的茨菰为周边居民随意种植。经联系,施工方承诺将于近日将施工坝清除,以确保河道畅通。感谢您对水务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回复单位:崇明县水务局(海洋局) 时间:2016-07-18 14:30:46

  • 市民来电反映:市民所在单位向水务部门申请过污水出水井,并且由水务局发证。现因证件到期,再次前往水务局办理,但是却发现原本污水出水井找不到了。市民诉求:希望管理部门协调找出污水出水井。

    奉贤区奉旺路293号上海明圣箱包有限公司 时间:7/15/2016 9:09:00 AM

    您好!经核实奉贤区奉旺路293号上海明圣箱包有限公司排水咨询的情况,因该处是奉城镇工业开发区,归奉城镇政府统一办理排水证。感谢您对水务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回复单位:奉贤区水务局 时间:2016-07-19 09:03:30

  • 市民来电反映:上述地址每个月都会收取每家每户的污水处理费(每吨9毛),市民告知,城市里是统一铺设管道的,收取污水处理费是合理的。但是在农村是没有统一铺设管道的,每家每户都是独立自己接的管子排的水,市民表示在农村收取污水处理费不合理。诉求:希望相关管理部门核实,取消在该村收取污水处理费,如果不取消,也希望给予一个付费理由。(需回复)

    崇明县堡镇镇四效村 时间:7/15/2016 9:09:00 AM

    李先生您好!根据《上海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等相关的政策文件。并告知污水处理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全额上交本市地方国库,纳入本市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感谢您对水务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回复单位:崇明县水务局(海洋局) 时间:2016-07-18 11:35:11

  • 市民来电反映:其为上述地址的居民,其收到水费账单表示有历史欠费。账单的抬头: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后市民联系管理部门,管理部门表示其欠费时间为:2001年7月份和2002年9月份。一共是142.12元,同时又有排污费97元。市民表示2015收到的账单从没有显示有该欠费,同时市民表示账单上的户主名称有错误,户主名称应该为:张家明,但账单上的户主名称:张豪明。销根号:665066548。诉求:希望管理部门核实,并注销市民的历史欠费的信息。(需回复)

    闵行区新镇路1036弄29号301室 时间:7/15/2016 9:06:00 AM

    已回复。

    回复单位:市供水管理处 时间:

  • 【重新交办,要求:告知市民办结报告,市民表示该处确实存在偷水现象,其找到了偷水的地方但是工作人员不查。诉求:请管理部门核实再次前来核查。最近办结工单编号:20160701012528。工单内容:其为101室居民,近期发现水费贵了,无漏水情况,怀疑上述地址居民偷其的水。望管理部门核实,如果真有,对该行为进行查处。】

    浦东新南汇新城镇潮乐路3弄14号201室 时间:7/15/2016 8:56:00 AM

    您好!经临港供排水核实,201室并未盗用101室的自来水。感谢您对水务部门的支持与理解。

    回复单位:浦东新区水务局 时间:2016-07-15 16:2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