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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来电反映:上述地址门口的人行道上的排污管道堵住了经验导致污水泛滥,故来电反映。现诉求:希望管理部门核实处理并尽快疏通排污管道,需要回复。
普陀区岚皋路11号门口 时间:6/23/2016 1:37:00 PM
已回复。
回复单位:市排水管理处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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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来电反映:上述地址门面房门口的人行道上一直有积水现象,天天都有,市民怀疑是下水道堵塞了,积水不深但是范围很大,诉求:望管理部门尽快派人查证疏通。(需回复)
静安区高平路915号门口 时间:6/23/2016 1:37:00 PM
已回复。
回复单位:市排水管理处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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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来电反映:居民家中水费,是否还需再缴纳征污水处理费,且市民家中不住人,将总的水阀关掉,水表还是在转动,希望管理部门上门查看进行检修。
松江区人乐四村66幢7号604室 时间:6/23/2016 1:36:00 PM
已回复。
回复单位:松江区水务局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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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来电反映:上述地址2016年5月开始收取污水处理费:45.9元,市民称以前都是没有的,来电咨询为何突然开始收费。
浦东新区金桥路1504弄17号401室 时间:6/23/2016 1:36:00 PM
您好!经与供水热线962740联系得知该地址自2015年1月起开征排水费。2016年3月1日起根据《上海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排水费调整为污水处理费,收费名称、收费主体和使用管理方式改变,但征收标准、计费方式和征收范围不变。污水处理费并非新增费用。感谢您对水务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回复单位:市排水管理处 时间:2016-06-26 18: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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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交办,要求:管理部门至今未处理,希望尽快核实再次处理】,【原工单20160511008358市民来电反映,其居住在上述地址,2015年开始自来水公司(浦东威立雅)对其征收排水费,市民表示其家中用水排放都是被直接排放到旁边河道内的,并不是自来水公司处理的,诉求:望管理部门核实并对该排水费给予明确解释,为什么没有处理污水排放还要收取其排水费。(需回复。)】
浦东新区祝桥镇新和村2组东陆家宅6号 时间:6/23/2016 11:48:00 AM
您好!根据《上海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对该地区征收污水处理费。根据第十条规定“单位或个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后全部回用,或处理后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排向自然水体的水质标准,且未向本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水的,不缴纳污水处理费;仍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水的,应当足额缴纳污水处理费。”您将污水排往河道,不符合可免征污水处理费的情节。
回复单位:市排水管理处 时间:2016-06-27 16:2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