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5网上受理

  • 市民表示依然没有解决处理,现诉求:希望管理部门明确告知恢复河道的时间。 (注:1.销单时写明行政许可手续何时可以办理完毕。2.把和市民之间的调节的内容销上来)

    浦东新区惠南镇长江村11组737号门口河道 时间:6/22/2016 3:04:00 PM

    您好,村委与镇网格中心工作人员已多次与您进行沟通协调,鉴于该事项背景特殊,当事双方之间暂无法达成一致,下阶段一方面将继续协调,一方面尽快确定处置方案,力争恢复河道原状。

    回复单位:浦东新区水务局 时间:2016-07-11 12:02:52

  • 市民来电反映:其是上述地址小区的业主,市民表示小区旁边的胡渡浜河杂草丛生,没有人负责清理。询问过物业,物业告知归水务部门管理。诉求:希望管理部门核实前往清理并加强日常管理。

    青浦区香花桥街道清河湾路699弄(旭辉玫瑰湾) 时间:6/22/2016 2:59:00 PM

    罗先生你好,你反映的胡渡浜河道蓝线范围内种植的绿化带杂草丛生问题,经水务所工作人员调查,该绿化带资产属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且绿化种植有审批手续,但未将资产移交政府管理。经水务所工作人员与旭辉物业以及旭辉集团相关人员进行联系,其表示将联系清河湾居委会人员一同进行处理,并对该资产进行相关的移交手续。

    回复单位:青浦区水务局 时间:2016-07-08 14:46:19

  • 市民来电反映:上述地址为农村(不使用政府排污管),对管理部门收取的排污费用不认可,现市民诉求:希望管理部门对上述地址收取排污水费给予答复。(信息保密,需要回复)

    浦东新区芦潮港庙港村1153号 时间:6/22/2016 2:34:00 PM

    您好!征收污水处理费是根据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水务局沪财预【2016】25号文件精神,按照该文件及其实施办法即《上海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我司自2016年3月1日开始执行,具体为临港地区用户于2016年5月1日起将原排水费改为污水处理费,同时原暂缓收取排水费的用户同步开始征收污水处理费。我司收取污水处理费的性质为代征,是受相关政府部门委托后代为收取的,收取后全额缴入国库,故非企业行为。感谢您对水务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回复单位:浦东新区水务局 时间:2016-06-24 13:09:05

  • 市民来电反映:其居住于上述地址,用水是先缴费后使用的,目前没有收到过水费账单,也不清楚水费的查询渠道。诉求:希望管理部门告知,该处目前水费的使用情况,以及如何自助查询水费。(需回复)

    嘉定区马陆镇云谷路599弄5号楼603室 时间:6/22/2016 2:28:00 PM

    您好:经我司现场查看,已经与您沟通说明其居住地址的水表使用情况和水费查询情况。

    回复单位:嘉定区水务局 时间:2016-06-22 14:56:05

  • 【重新交办,要求,已告知市民办结汇报,市民表示与事实不符,市民表示在市民没有收到水表的检测报告情况下,就让市民付水费了,并且市民拨打检测电话电话后报了市民水表的钢印号和表号,监测站表示查询不到检测报告,诉求:市民要求拿到检测报告】最近办结的工单编号20160530005157市民来电反映:上述地址居民家的水表无故转动走字的问题向惠南镇自来水厂反映但让其联系大团镇自来水厂,互相推脱无果,诉求:希望管理部门督促尽快上门检测水表(需回复)

    浦东新区大团镇永春北路244弄4号10室 时间:6/22/2016 2:26:00 PM

    您好!经查表号;235921,2016年4月用水量2吨,6月用水量46吨。用户质疑水量高,工作人员上门检查水表,量高是马桶漏水,并不是水表有问题,但用户坚持要鉴定水表。6月8日水表检测报告显示,水表合格,由于您不在家,报告没能及时交于您手中,6月23日上午联系用户将复印件送至用户惠南的居住处。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回复单位:浦东新区水务局 时间:2016-06-23 14:5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