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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交办,要求:告知市民办结报告,但市民反馈的处理结果和承办部门的办结报告明显不符的。市民表示排污设施没有做但是要收取排污费用,市民表示不认可,希望核实并回复。(需回复)最近办结的工单编号20160521001869,工单内容:市民来电反应:市民表示上述地址没有排污管,其想知道:为什么要收排污费,其还想知道是不是5月1日起上述地区的水费涨价了。(需回复)】
浦东新区书院镇余姚村 时间:6/9/2016 9:19:00 AM
您好!根据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水务局沪财预【2016】25号文件精神,按照该文件及其实施办法即《上海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我司自2016年3月1日开始施行,具体为临港地区用户于2016年5月1日起将原排水费改为污水处理费,同时原暂缓收取排水费的用户同步开始征收污水处理费。我司收取污水处理费的性质为代征,是受相关政府部门委托后代为收取的,收取后全额缴入国库,故非企业行为。感谢您对水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回复单位:浦东新区水务局 时间:2016-06-13 16:5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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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处河道上有大量水葫芦,请尽快核实处理。(信息保密,无需回复)
惠南镇 塘路村7组632号西面 时间:6/9/2016 9:14:00 AM
您好!河道中的水生植物是有村民养殖的,该水生植物有一定净化环境的作用,已要求养殖户严格限定养殖范围,一旦越界,立刻清理整治,同时督促村委会要加强养护工作。
回复单位:浦东新区水务局 时间:2016-06-12 09: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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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来电反映:在青浦区五厍浜路208号这里是住宅用地,在这里建造房子,用的水费是普通住宅费用还是商户的费用,望管理部门核实之后给予回复。
青浦区五厍浜路208号 时间:6/9/2016 9:04:00 AM
您好!上述地址并非居民小区,而是独立的一幢楼,之前基本用于租赁给个体单位做办公楼用,故一直收取个体户的水价(5元/吨)。您提出该处房产属居民性质,个别已租赁给个人做房屋居住使用,要求变更用水性质。自来水公司作为服务性行业,一贯秉承人性化服务的宗旨,对于反映人的要求,可以按实际情况而定,如租赁给个人做房屋居住使用的可以带着房产证、租赁合同及申请书来自来水公司变更用水性质。感谢您对水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回复单位:青浦区水务局 时间:2016-06-13 08:5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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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交办,要求:告知市民办结报告,市民表示该处工地最近一个月来一直在进行施工,6月9日端午6:00不到就开始施工,之前管理部门说是违章的,希望制止该施工。最近办结工单编号:20150924009832。工单内容:市民来电反映:该处小区外有一个河道,市民表示该处有河道进行填埋,河道宽度已经建设了10米左右了,市民听说要做为文化街。市民诉求:该处填埋是否经过审核同意,若无同意,希望管理部门进行查处。】
宝山区菊泉街1281弄 时间:6/9/2016 8:43:00 AM
已回复。
回复单位:市水务局执法总队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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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来电反映:上述地址有公用阀门漏水的现象,现造成部分积水,市民的住宅的墙壁也一直潮湿。给市民的正常生活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市民认为该公用阀门属于市政的。漏出的水是清水。诉求:希望管理部门把公用阀门向北移6米。(需回复)
崇明县竖新镇竖西村新进101号东边0.5米 时间:6/9/2016 8:26:00 AM
您好!阀门漏水已经修复,至于移阀问题,由于位置关系,靠近路边,不方便移位。感谢您对水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回复单位:崇明县水务局(海洋局) 时间:2016-06-16 09:0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