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PX20191259 |
核发《排水许可证》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中环逸仙敬老院”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35071346号,有效期自2019年07月17日至2024年07月16日止)。
二、准予“上海中环逸仙敬老院”项目产生的116.6立方米/日污水(其中食堂厨房餐饮污水须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从1个排放口排入富水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富水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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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环逸仙敬老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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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7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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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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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91231 |
核发《排水许可证》 |
普通 |
2   |
锦江国际旅游中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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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7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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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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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91185 |
核发《排水许可证》 |
普通 |
准予延续,有效期自2019年07月19日至2024年07月18日(延续期限为5年)。相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准予“上海华俐石化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11.6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吴河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吴河路城镇雨水管道。
二、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执行。
三、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四、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五、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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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俐石化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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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7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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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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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190213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核(不涉及排水口) |
普通 |
测试数据123申请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核(不涉及排水口),详情请看行政许可决定书SHSX20190213。   |
测试数据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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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7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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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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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191402 |
在海塘堤防上破堤、开缺、凿洞施工的审批 |
普通 |
你单位于2019年7月16日提出建设横沙轮渡码头南侧海塘达标工程要求在横沙海塘堤防上破堤、开缺、凿洞施工延期的申请收悉。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海塘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你单位实施横沙轮渡码头南侧海塘达标工程建设在横沙海塘进行破堤、开缺、凿洞施工延期,工程施工作业时间延期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二、其他要求按原行政许可决定书(SHSX20190566)的相关内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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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堤防(泵闸)设施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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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士刚 |
2019-07-17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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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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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HX20195675 |
在无居民海岛采集生物和非生物样本的审批 |
普通 |
唐测试申请在无居民海岛采集生物和非生物样本的审批 ,详情请看行政许可决定书SHHX20195675。   |
唐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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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7 |
2099-12-31 |
上海市海洋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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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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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HX20197777 |
在无居民海岛采集生物和非生物样本的审批 |
普通 |
唐测试申请在无居民海岛采集生物和非生物样本的审批 ,详情请看行政许可决定书SHHX20197777。   |
唐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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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7 |
2099-12-31 |
上海市海洋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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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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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191375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核 |
普通 |
受理号:SHSX20191375
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19年7月16日向本机关提出延续静安区市北高新园区走马塘(共和新路-彭越浦)南侧、彭越浦(走马塘-江场西路)东侧防汛墙改造工程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核申请(原受理号:SHSX20190431)。经审查,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延续。工程施工作业时间自批准之日起延续至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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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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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岚 |
2019-07-16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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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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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191228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核 |
普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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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轨道交通十五号线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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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军 |
2019-07-16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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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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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191229 |
填堵河道的审批(其他河道) |
普通 |
上海地产三林滨江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19年6月14日提出的三林楔形绿地项目第四阶段开发建设工程填堵河道的申请(受理号:SHSX20191229)及6月27日的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条件下,对东至耀龙路、南至外环线、西至沿江公路、北至华夏西路的三林楔形绿地项目第四阶段开发建设工程范围内涉及的现状水系进行调整。
二、你公司应按照《三林楔形绿地项目第四阶段开发建设工程填河论证方案》实施水系调整,根据规划要求新开(疏拓)华夏西河(三林北港~耀龙路)、三林北港(沿江公路~耀龙路)、三林塘港(三阶段地块北侧边界~三阶段地块南侧边界)、华夏西河(沿江公路东侧河段),共新增河道面积81673平方米。其中用于本次补偿的河道为华夏西河(三林北港~耀龙路)长约1172米,河道中心线起讫位置城建坐标X:-10104.65,Y:-349.71~X:-9802.86,Y:462.32,新增河道面积35695平方米。华夏西河规模为:河口宽30米,河底宽10米,河底高程0.0米(上海吴淞高程,下同);三林北港规模为:河口宽35米,河底宽14米,河底高程-0.5米;三林塘港规模为:河口宽30~40米,河底宽16米,河底高程-0.5米。
三、按照“先开后填”的原则,你公司应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新开河道工程,新开河道工程需经过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核验通过,并在妥善落实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措施后,可对地块范围内涉及的面积约28908平方米的现状河道实施填堵。同时,为确保地块范围内2处共计67200平方米的规划弹性水面积落地,你公司应另外将弹性水面工程纳入三林楔形绿地项目第四阶段开发建设工程中同步设计,同步施工。
四、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河道填堵前,你公司应就开、填河方案到浦东新区水务局办理施工审核手续。同时,开、填河实施期间,你公司应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你公司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浦东新区水务局审核后实施,确保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请你公司根据浦东新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落实新开河道的工程管理范围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规划道路穿越规划河道时应设置跨河桥梁,你公司应根据河道蓝线及《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具体落实。
(三)本次华夏西河新增面积不再用作其它项目填堵河道的补偿,请浦东新区水务局根据本项目开填河情况做好与年度航空遥感影像成果的对接和区域现状河湖数据的复核。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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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地产三林滨江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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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政 |
2019-07-15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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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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