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SX20191230 |
填堵河道的审批(其他河道) |
普通 |
上海地产三林滨江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19年6月14日提出的三林楔形绿地项目第三阶段开发建设工程填堵河道的申请(受理号:SHSX20191230)及6月26日的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条件下,对东至济阳路、南至外环线、西至耀龙路、北至华夏西路的三林楔形绿地项目第三阶段开发建设工程范围内涉及的现状水系进行调整。
二、你公司应按照《三林楔形绿地项目第三阶段开发建设工程填河论证方案》实施水系调整,根据规划要求新开(疏拓)三林北港(耀龙路~三阶段地块东侧边界)、小黄浦(三阶段地块北侧边界~三阶段地块南侧边界)、华夏西河(耀龙路~小黄浦)、浦江河(小黄浦~三阶段地块南侧边界),共新增河道面积75936平方米。其中用于本次补偿的河道为三林北港(小黄浦~三阶段地块东侧边界)长约308米,河道中心线起讫位置城建坐标X:-10167.05,Y:650.07~X:-10172.88,Y:954.37;小黄浦(三阶段地块北侧边界~三阶段地块南侧边界)长约1981米,河道中心线起讫位置城建坐标X:-9701.48,Y:498.24~X:-11336.04,Y:1128.23,共新增河道面积61116平方米。三林北港规模为:河口宽35米,河底宽14米,河底高程-0.5米(上海吴淞高程,下同);小黄浦规模为:河口宽30米,河底宽10米,河底高程-0.5米;华夏西河规模为:河口宽30米,河底宽10米,河底高程0.0米;浦江河规模为:河口宽24米,河底宽4米,河底高程0.0米。
三、按照“先开后填”的原则,你公司应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新开河道工程,新开河道工程需经过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核验通过,并在妥善落实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措施后,可对地块范围内涉及的面积约45390平方米的现状河道实施填堵。同时,为确保地块范围内5处共计48400平方米的规划弹性水面积落地,你公司应另外将弹性水面工程纳入三林楔形绿地项目第三阶段开发建设工程中同步设计,同步施工。
四、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河道填堵前,你公司应就开、填河方案到浦东新区水务局办理施工审核手续。同时,开、填河实施期间,你公司应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你公司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浦东新区水务局审核后实施,确保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请你公司根据浦东新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落实新开河道的工程管理范围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规划道路穿越规划河道时应设置跨河桥梁,你公司应根据河道蓝线及《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具体落实。
(三)本次三林北港及小黄浦新增面积均不再用作其它项目填堵河道的补偿,请浦东新区水务局根据本项目开填河情况做好与年度航空遥感影像成果的对接和区域现状河湖数据的复核。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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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地产三林滨江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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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政 |
2019-07-15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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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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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191248 |
填堵河道的审批(其他河道) |
普通 |
上海嘉鑫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19年6月18日提出的青浦区徐泾镇嘉悦别墅地块填堵河道的申请(受理号:SHSX20191248)及2019年6月27日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前提下,对东至泥塘泾、南至沪青平公路、西至滁腰泾、北至银涛高尔夫球场的青浦区徐泾镇嘉悦别墅地块范围内涉及的现状已填堵水系进行补办手续。
二、鉴于目前青浦区徐泾镇嘉悦别墅地块范围内约1500平方米的现状水系已实施了填堵,且上海市水务执法总队已就擅自填河行为进行了执法。你公司须根据青浦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采取必要的临排措施,确保防汛安全。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将保留对已填堵河道造成的影响进行后续跟踪并采取必要措施的权利。
三、你公司应按照《青浦区徐泾镇嘉悦别墅地块填堵河道论证报告(报批稿)》实施水系调整,新开(疏拓)泥塘泾(青浦区徐泾镇嘉悦别墅地块西侧及北侧河段)长约297米,河道中心线起讫位置城建坐标X:-8047.65,Y:-20830.74~X:-7900.88,Y:-20631.08,新增河道面积3779平方米。泥塘泾规模为:河口宽7~15米,河底宽3~4米,河底高程1.0米(上海吴淞高程)。同时,为确保防汛排水安全和水系沟通,在青浦区徐泾镇嘉悦别墅地块东侧新开口宽不小于6米,底高程1.0米的临时排水沟与现状泥塘泾连通。
四、你公司应于2019年12月底前实施完成新开河道工程,并报请市、区河道行政主管部门核验通过,同时落实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措施。
五、其它事项
(一)你公司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青浦区水务局审核后实施,以确保地块范围内及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请你公司根据青浦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落实新开河道的工程管理范围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规划道路穿越规划河道时应设置跨河桥梁,你公司应根据河道蓝线及《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具体落实。
(三)本次泥塘泾新增面积不再用作其它项目填堵河道的补偿,请青浦区水务局根据本项目开填河情况做好与年度航空遥感影像成果的对接和区域现状河湖数据的复核。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抄送: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水利管理处,青浦区水务局,青浦区规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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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嘉鑫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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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雍 |
2019-07-15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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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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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191157 |
填堵河道的审批(其他河道) |
普通 |
上海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19年6月5日提出的松江区工业区V-49-3地块(新城C01单元08-03C地块)填堵河道的申请(受理号:SHSX20191157)及6月28日的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条件下,对东至鼎松路、南至文俊路、西至山泾河、北至修正药业地块的松江区工业区V-49-3地块(新城C01单元08-03C地块)范围内的现状水系进行调整。
二、你公司应按照《松江区工业区V-49-3地块(新城C01单元08-03C地块)填堵河道论证报告(报批稿)》,疏拓山泾河长250米,新增河道面积4158平方米,河道中心线起讫位置城建坐标为X:-21152.21,Y:-31010.83~X:-21388.14,Y:-30926.26。山泾河规模:河口宽34米、河底宽22.5米、河底高程0.5米(上海吴淞高程)。同时,你公司应做好本次疏拓范围内河道与疏拓范围外现状河道的衔接,确保防汛安全和水系沟通。
三、鉴于补偿河道山泾河已基本实施完成,你公司应就河道疏拓工程抓紧报请市、区河道行政主管部门核验通过后方可对松江区工业区V-49-3地块(新城C01单元08-03C地块)范围内3388平方米的现状河道实施填堵。
四、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河道填堵前,你公司应就填河方案到松江区水务局办理施工审核手续。同时,填河实施期间,你公司应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你公司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松江区水务局审核后实施,以确保地块范围内及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你公司应根据松江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落实补偿河道的工程管理范围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
(三)本次新增河道面积不再用于其它项目的填河补偿,请松江区水务局根据本项目开、填河情况做好与年度航空遥感影像成果的对接和区域现状河湖数据的复核。
(四)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规定,你公司应另行编制地块雨、污水排水方案并按程序批准后实施。
特此批复。   |
上海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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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球坤 |
2019-07-15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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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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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190798 |
填堵河道的审批(其他河道) |
普通 |
上海西虹桥商务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提出的青浦区诸光路(龙联路~崧泽大道)道路改建工程填堵河道的申请(受理号:SHSX20190798)及2019年6月27日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前提下,对长约0.26公里的青浦区诸光路(龙联路~崧泽大道)道路改建工程红线范围内及周边地区涉及的现状水系进行调整。
二、你公司应按照《青浦区诸光路(龙联路~崧泽大道)道路改建工程填堵河道论证报告(报批稿)》实施水系调整,新开(疏拓)洋泾港(诸光路东侧河段)长约234米,河道中心线起讫位置城建坐标X:-4263.47,Y:-17003.55~X:-4424.61,Y:-16875.60,新增河道面积4506平方米。洋泾港规模为:河口宽11~24米,河底宽3~4米,河底高程0.0米(上海吴淞高程)。
三、按照“先开后填”的原则,你公司应于2019年10月底前实施完成新开河道工程。新开河道工程须经过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核验通过,并在妥善落实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措施后,可对道路红线范围内及周边地区涉及的面积约2505平方米的现状河道实施填堵。
四、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河道填堵前,你公司应就开、填河方案至青浦区水务局办理施工审核手续。同时,填河实施期间,你公司应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五、其它事项
(一)你公司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青浦区水务局审核后实施,以确保道路红线范围内及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请你公司根据青浦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落实新开河道的工程管理范围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规划道路穿越规划河道时应设置跨河桥梁,你公司应根据河道蓝线及《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具体落实。
(三)本次洋泾港新增面积不再用作其它项目填堵河道的补偿,请青浦区水务局根据本项目开填河情况做好与年度航空遥感影像成果的对接和区域现状河湖数据的复核。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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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西虹桥商务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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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连云 |
2019-07-15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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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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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191163 |
填堵河道的审批(其他河道) |
普通 |
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人民政府:
你镇于2019年6月5日提出的华新镇芦蔡北路西侧28-03、37-06地块填堵河道的申请(受理号:SHSX20191163)及2019年6月28日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镇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镇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前提下,对芦蔡北路以西、新江塘河以南的28-03地块及芦蔡北路以西、新太河以南的37-06地块范围内涉及的现状水系进行调整。
二、你镇应按照《华新镇芦蔡北路西侧28-03、37-06地块填堵河道论证报告(报批稿)》实施水系调整,新开(疏拓)新谊河(芦蔡北路西侧规划蓝线以外河段)长约135米,河道四至范围城建坐标X:-4.03,Y:-25994.12;X:18.55,Y:-25794.12;X:-43.95,Y:-25941.96;X:-41.56,Y:-25860.36,新开王家浜(八号河东侧河段)长约466米,河道中心线城建坐标X:-1872.10,Y:-24888.97~X:-1978.56,Y:-24505.59,共新增河道面积14446平方米。新谊河规模为:河口宽35~90米,河底宽13.5~56.5米,河底高程-0.5~1.0米(上海吴淞高程,下同);王家浜规模为:河口宽18米,河底宽4米,河底高程0.0米。同时,为确保防汛排水安全和水系沟通,在28-03地块北侧、新谊河新开段西侧、37-06地块西侧分别新开口宽不小于6米、11米、6米,底高程1.0米的临时排水沟与现状华杨河连通。
三、按照“先开后填”的原则,你镇应于2019年12月底前实施完成新开河道及临时排水沟工程。新开河道及临时排水沟工程需经过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核验通过,并在妥善落实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措施后,可对地块范围内涉及的面积约12383平方米的现状河道实施填堵。
四、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河道填堵前,你镇应就开、填河方案至青浦区水务局办理施工审核手续。同时,填河实施期间,你镇应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五、其它事项
(一)你镇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青浦区水务局审核后实施,以确保地块范围内及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请你镇根据青浦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落实新开河道的工程管理范围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规划道路穿越规划河道时应设置跨河桥梁,你镇应根据河道蓝线及《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具体落实。
(三)本次新谊河及王家浜新增面积均不再用作其它项目填堵河道的补偿,请青浦区水务局根据本项目开填河情况做好与年度航空遥感影像成果的对接和区域现状河湖数据的复核。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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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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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峰 |
2019-07-15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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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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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91224 |
核发《排水许可证》 |
普通 |
2   |
中国科学院上海学术活动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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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5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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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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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91076 |
核发《排水许可证》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南洋日光电缆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63050238号,有效期自2019年01月30日至2024年01月29日止)。
二、准予“上海南洋日光电缆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118立方米/日污水(其中实验室废水经处理后)从1个排放口排入春光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从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春光路与申南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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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南洋日光电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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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5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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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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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91212 |
核发《排水许可证》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颛桥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06110610号,有效期自2019年07月18日至2024年07月17日止)。
二、准予“上海颛桥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项目16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光华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光华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闵行区水务局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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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颛桥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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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5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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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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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91327 |
核发《排水许可证》 |
普通 |
麦迪蒲生物药业(上海)有限公司申请核发《排水许可证》,详情请看行政许可决定书SHPX20191327。   |
麦迪蒲生物药业(上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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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5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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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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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91329 |
核发《排水许可证》 |
普通 |
你单位于2019年05月13日提出的“英业达科技有限公司”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十六条,《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并颁发《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11111248号,有效期为2019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5日止)。
二、准予该项目产生的490立方米/日污水设置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二号路和三号路城镇污水管道。雨水设置3个排放口分别排入三号路(1个)和西环西路(2个)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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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立强机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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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5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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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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