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PX20171667 |
临时封堵排水管道的审批 |
普通 |
一、为支持轨道交通建设,现同意在十五号线桂林公园站排水管道割接施工期间,临时封堵桂林路DN1400毫米雨水管和DN800毫米污水管。封堵时间为:自批准之日起至2017年10月30日;实施封堵单位为:上海清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原则同意在上述管道临时封堵期间,该地区的排水采用你公司上报的“临时排水措施”过渡,“临时排水措施”不得低于该地区原有排水能力。“临时排水设施”主要内容为:
(一)桂林路DN1400毫米雨水管
1、在割接点上游的两座检查井内分别架设500QH-100-75KW水泵各一台,敷设DN500毫米钢管至集水箱(1.2米×1.2米×2.0米)后再敷设DN700毫米钢管接入下游管道;
2、在割接点下游的两座检查井内分别架设500QH-100-75KW水泵各一台,敷设DN500毫米钢管至集水箱(1.2米×1.2米×2.0米)后再敷设DN700毫米钢管接入下游管道。
(二)桂林路DN800毫米污水管
在割接点上、下游的两座检查井内分别架设500QZ-70-55KW水泵各一台,敷设DN500毫米钢管接入下游管道。
(三)采用200QW400-7-15KW水泵解决被封堵管段内的排水用户排水问题。
(四)在施工期间,现场配备的各类同型号备用水泵不少于一台。
三、为确保地区排水安全,特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督促施工单位必须按要求设置“临时排水措施”,并待建成通水及验收通过后,方可实施相关管道的封堵工作。
(二)加强对“临时排水措施”的管理,明确开停泵水位,落实值守人员和应急抢险队伍,确保泵机的正常运行。
(三)加强工程管理,督促施工单位认真组织施工,必须确保在排水管道临封期限内完成相关施工,及时恢复排水管道功能。
(四)管道封堵影响消除后,及时办理有关管道启封手续,并按启封要求组织验收,不得留有坝头等管道内障碍物。
四、请市排水处牵头做好“临时排水设施”的验收工作,加强对临泵值守、管道启封等工作的监管,并督促相关单位落实防汛排水责任制及应急处置预案;市水务局执法总队、行政服务中心应做好配合工作。
五、请徐汇区排水管理部门(单位)加强对该处工地涉及排水方面工作的日常监管,随时跟踪临时措施的设置和使用、管道封堵(启封)以及管道修复等情况。
六、根据有关规定,在实施管道封堵前,应到市排水处办理“危险场所作业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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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轨道交通十五号线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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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9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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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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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71751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古美220千伏变电站”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核发“古美220千伏变电站”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02114323号,有效期自2017年7月22日至2022年7月21日止)。
二、准予“古美220千伏变电站”项目产生的39立方米/日生活污水排入龙里路(各1个排放口)城镇污水管道,经污水泵站提升至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排入罗阳路(各1个排放口)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 T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抄送: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上海市排水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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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检修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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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钧 |
2017-08-09 |
2022-08-16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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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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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GX20171047 |
核发《取水许可证》(地表水) |
普通 |
你单位于2017年5月22日提出的“上海长兴岛第二发电厂2×12MW抽凝式燃煤热电机组”核发《取水许可证》(地下水)的申请收悉。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八条,水利部《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三十七条、三十八条,水利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工作管理规定(试行)》,《上海市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许可意见
㈠ 根据上海长兴岛第二发电厂2×12MW抽凝式燃煤热电机组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及评审报告,并复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岛第二发电厂为该公司所属企业)的“十三五”取水总量控制指标后,同意本项目仍以长江为水源,取水口位于长兴岛第二电厂厂区江段(城建坐标系:X:15828.778、Y:15761.00),年取水量为3600万立方米。
㈡ 本项目退水主要为机组直流冷却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雨水,其中机组直流冷却水排放量为9.6万立方米/日,直排长江;本项目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及雨水应分别纳入南环路市政污水和雨水管道。本项目纳管废污水及入河污水水质分别按照《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09)、《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执行。本项目设置1个热电机组直流冷却水排放口。
二、相关事项
㈠ 本项目取水设施正式运行后,应按照我局委托的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单位的要求,做好取用水总结、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水资源费缴纳、水平衡测试等相关工作。
㈡ 你厂应当注意对本项目的取水计量设施及远程计量数据传输设备的日常维护,以确保正常施用。
㈢ 你单位应在获得《取水许可证》后的六个月内提出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雨水的纳管方案,并至崇明区水务局申办《排水许可证》。
本项目中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你单位应重新进行建设工程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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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长兴岛第二发电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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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国强 |
2017-08-09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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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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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71748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新进昌彩色印刷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02130087号,有效期自2017年08月17日至2022年08月16日止)。
二、准予“上海新进昌彩色印刷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污水(3立方米/日)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曹安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曹安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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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进昌彩色印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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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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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以彬 |
2017-08-08 |
2022-08-16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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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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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71753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文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06114343号,有效期自2017年08月18日至2022年08月17日止)。
二、准予“上海文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污水(16立方米/日)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元江路城镇污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877-2011)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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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文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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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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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家义 |
2017-08-08 |
2022-08-17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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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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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71758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XXXXX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XXXXXXX号,有效期自2017年X月X日至2022年X月X日止)。
二、准予“上海XXXXX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XX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XX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XXX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XX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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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力意机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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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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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振勤 |
2017-08-08 |
2022-08-20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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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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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71755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准予延续,有效期限自2017年2月20日至2022年2月19日(延续期限为5年)。相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准予你单位申报的污水(XX立方米/日)从1个排放口排入XX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XX路城镇雨水管道。
二、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三、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四、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XXXXXXX号)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五、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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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吉象铝塑板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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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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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贤友 |
2017-08-08 |
2022-08-17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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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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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71765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XXXXX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XXXXXXX号,有效期自2017年X月X日至2022年X月X日止)。
二、准予“上海XXXXX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XX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XX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XXX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XX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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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恒通(上海)有限公司兆丰环球大厦物业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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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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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跃平 |
2017-08-08 |
2022-08-17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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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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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71766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你单位提出的“XXXX”(位于XX区XX路西侧、XX路东侧。用地面积XXX平方米,总建筑面积XXXX平方米)核发《排水许可证》(初审)的申请。
二、项目在《上海市污水处理系统专业规划》、《上海市城镇雨水排水系统专业规划》中属于雨、污水X流制地区,为XX排水系统。同意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X立方米/日)及项目内雨水排入XXX路城镇合流管道,经污水治理XX工程管道,至XXX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三、我局同意你单位提交的《设计文本》和《排水方案》,并提出以下具体意见,请你单位予以落实:
(一)项目内部排水系统应按雨、污分流设计,施工时雨、污水管道不得混接。
(二)项目内生活污水排放设置X个排放口,排入XXX路城镇合流管道。
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项目应在污水排放口处设置排水专用检测井,排水专用检测井内应设置间距不大于15毫米的格栅。
(三)项目XXXX须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得排入排水管道。
(四)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五)项目内雨水至排放口汇同经排水专用检测井后的污水排入X路城镇合流管道。
(六)根据申报资料,项目内无餐饮设施。
四、相关事项告知
(一)项目的性质、规模、内容若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
(二)项目施工前,须在基地内设置沉淀池等设施,严禁施工泥浆水直排城镇排水管道,以保护周边城镇排水管网,并至XX区市政和水务管理署(XX路XX号)办理施工期间《排水许可证》手续。
(三)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明确责任主体后,到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申领项目《排水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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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历史博物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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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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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岚 |
2017-08-08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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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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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71742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海红印刷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56125217号,有效期自2017年6月23日至2022年6月22日止)。
二、准予“上海海红印刷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3立方米/日污水(其中餐饮污水须经油水分离器或隔油池处理后)从1个排放口排入长发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石洞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长发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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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锦原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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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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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超 |
2017-08-08 |
2022-08-16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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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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