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PX20161885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你单位于2016年08月03日提出的“上海泰普科贸有限公司”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并颁发《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18125081号,有效期为2016年8月19日至2021年8月18日止)。
二、准予该项目产生的16.29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春和路市政污水管道;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春和路市政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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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筑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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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00020512300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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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月明 |
2016-08-30 |
2021-09-08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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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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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1870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金硕河畔景园托老所”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11114216,有效期自2016年09月08日至2021年09月07日止)。
二、准予“金硕河畔景园托老所”项目产生2.3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浦连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浦连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你单位排水主体、排水许可内容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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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硕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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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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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正坤 |
2016-08-30 |
2021-09-07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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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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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1855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你(单位)于2015年07月27日提出的“上海市第二中学(梅陇校区)”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初审)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 《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你单位提出的“上海市第二中学(梅陇校区)”( 项目位于闵行新城MCH1062单元02-01A-04地块,东至规划路,南至银都路,西至02-01A-03地块边界、北近春申塘。主要建设内容:教学楼、综合楼,图书信息中心、行政楼、报告厅、体育馆、运动场、食堂、学生宿舍、地下停车库以及门卫、垃圾房等配套辅助用房,建筑面积35662平方米。)核发《排水许可证》(初审)的申请。
二、项目在《上海市污水处理系统专业规划》、《上海市城镇雨水排水系统专业规划》中为雨、污水分流制地区,属曹行区域排水系统。同意项目内雨水及产生的211立方米/日污(废)水排入规划一路市政污水管道,至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三、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提交的《扩初设计》和《排水方案》,并提出以下具体意见,请你单位予以落实:
(一)项目内部排水系统应按雨、污分流设计,施工时雨、污水管道不得混接。
(二)项目内污水排放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规划一路市政污水管道
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项目应在污水排放口处设置排水专用检测井,排水专用检测井内应设置间距不大于15毫米的格栅。
(三)项目内雨水排放设置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规划一路城镇雨水管道和周边河道。
(四)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五)餐饮废水须设置相应的除油处理设施,实验室废水设置预处理设施,车库及车辆冲洗废水须设置隔油、沉砂处理设施,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
四、相关事项告知
(一)项目的性质、规模 、内容若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
(二)项目施工前,须在基地内设置沉淀池等设施,严禁施工泥浆水直排市政管道,以保护周边市政排水管网,并至闵行区水务局(庙泾路88号)办理施工期间的《排水许可证》手续。
(三)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明确责任主体后,到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申领项目《排水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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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申花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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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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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雅芳 |
2016-08-30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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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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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1841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长风6B社区公共绿地绿化配套建筑”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67071271号,有效期自2016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5日止)。
二、准予“长风6B社区公共绿地绿化配套建筑”项目产生的污水(3立方米/日)及项目内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丹巴路城镇合流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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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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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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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蕾 |
2016-08-30 |
2021-09-05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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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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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1842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长风7C社区公共绿地绿化配套用房”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67071272号,有效期自2016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5日止)。
二、准予“长风7C社区公共绿地绿化配套用房”项目产生的污水(21立方米/日)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丹巴路城镇合流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丹巴路城镇合流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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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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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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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蕾 |
2016-08-30 |
2021-09-05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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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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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1834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吴泾二中”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07114213号,有效期自2016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5日止)。
二、准予“吴泾二中”项目产生的4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剑川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剑川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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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住宅建设发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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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延 |
2016-08-29 |
2021-09-05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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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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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1836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市培明中学”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49060346号,有效期自2016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5日止)。
二、准予“上海市培明中学”项目产生的污水(17立方米/日)及项目内雨水设置2个排放口排入新闸路(1个排放口)、常德路(1个排放口)城镇合流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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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培明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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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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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纲 |
2016-08-29 |
2021-09-05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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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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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1687 |
核发《排水许可证》(大于1000(新申请,变更))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罗店大型居住社区经济适用房E2地块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06121516号,有效期为2016年8月26日至2021年8月25日)。
二、准予“罗店大型居住社区经济适用房E2地块项目”产生的1573立方米/日污水从3个排放口分别排入美丹路(2个排放口)和美博路(1个排放口)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从4个排放口分别排入罗真路(1个排放口)、美丹路(2个排放口)和美博路(1个排放口)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本项目内无经营性餐饮(提交的《排水许可申请表》中未申报,现场勘验未发现有餐饮废水处理设施)。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如果本项目的污水排放总量超过本《排水许可证》核定的排水量(1573立方米/日),应向我局重新提出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至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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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鼎(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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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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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槐 |
2016-08-29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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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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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1769 |
核发《排水许可证》(大于1000(新申请,变更))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外滩国际金融服务中心(南地块)”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31010866号,有效期为2016年9月5日至2021年9月4日)。
二、准予“外滩国际金融服务中心(南地块)”项目产生的3631立方米/日污(废)水和部分雨水从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东门路(2个排放口)城镇合流管道。项目内其余雨水从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人民路(1个排放口)和枫泾路(1个排放口)城镇合流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根据《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7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餐厨废弃油脂从严监管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2〕54号)的要求,项目内经营性餐饮的废水处理设施应设置有效的油水分离器,以强化动植物油脂的去除能力,并加强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严禁餐饮废水未经除油处理直接排入城镇排水管网。
五、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你公司应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等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六、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如果本项目的污水排放总量超过本《排水许可证》核定的排水量(3631立方米/日),应向我局重新提出排水许可申请。
七、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至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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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大外滩国际金融服务中心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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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1120004656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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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印龙 |
2016-08-29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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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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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1748 |
核发《排水许可证》(大于1000(新申请,变更)) |
普通 |
一、同意你单位提出的“漕河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二期(二)工程”(项目位于徐汇区东至虹梅路、南至漕宝路、西至古美路、北至田林路。项目主要建设办公楼和商业裙房等建筑,总用地面积5.3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2.53万平方米)核发《排水许可证》(初审)的申请。
二、项目在《上海市污水处理系统专业规划》、《上海市城镇雨水排水系统专业规划》中属于雨、污水分流制地区,为合川排水系统。同意项目内产生的1641立方米/日污(废)水达标后分别排入古美路和田林路城镇污水管道,经污水治理二期工程管道,最终至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分别排入古美路和田林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我局同意你单位提交的《初步设计》文本和《排水方案》,并提出以下具体意见,请你单位予以落实:
(一)项目内部排水系统应按雨、污分流设计,施工时雨、污水管道不得混接。
(二)项目内污(废)水排放共设置2个排放口。项目内污(废)水通过园区内污水管从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古美路(1个排放口)和田林路(1个排放口)城镇污水管道。
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项目应在污水排放口处设置排水专用检测井,排水专用检测井内应设置间距不大于15毫米的格栅。
(三)项目内雨水排放共设置2个排放口。项目内雨水从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古美路(1个排放口)和田林路(1个排放口)城镇雨水管道。
(四)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五)根据《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7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餐厨废弃油脂从严监管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1〕54号)的要求,经营性餐饮的废水处理设施须设置有效的油水分离器,以强化动植物油脂的去除能力,并加强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严禁餐饮废水未经除油处理直接排入城镇排水管网。因项目经营性餐饮排放的污(废)水量约占总排水量50%,请你单位提供详细的餐饮废水处理方案和设计文本,报我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相关事项告知
(一)项目的性质、规模、内容若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
(二)项目施工前,须在基地内设置沉淀池等设施,严禁施工泥浆水直排市政管道,以保护周边市政排水管网,并至徐汇区市政和水务管理署(钦州南路111弄20号)办理《排水许可证(施工)》手续。
(三)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明确责任主体后,到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申领项目《排水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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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漕河泾开发区高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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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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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锦文 |
2016-08-29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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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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