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项目名称 审批类别 许可内容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许可决定日期 许可截止期 许可机关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备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代码 税务登记代码 居民身份证号
SHSX20161054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核 普通 详见行政许可决定书 上海市徐汇区市政和水务管理署 310113001205408 蔡顺明 2016-06-15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6-15
SHPX20161147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准予延续,有效期限自2016年06月23日至2021年06月22日(延续期限为5年)。相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准予你单位申报的3.8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金都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至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金都路城镇雨水管道。 二、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三、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四、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04110493号)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你单位排水主体、排水许可内容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五、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大通高科技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杨宇奇 2016-06-15 2021-06-22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6-15
SHPX20161171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准予延续,有效期限自2016年06月24日至2021年06月23日(延续期限为5年)。相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准予你单位申报的48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南谷支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至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项目内雨水从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南谷支路、南谷路城镇雨水管道。 二、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三、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四、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02110620号)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你单位排水主体、排水许可内容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五、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强生(中国)医疗器材有限公司 宋为群 2016-06-15 2021-06-23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6-15
SHPX20161173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绿洲雅宾利花园三期”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21081056,有效期自2016年06月24日至2021年06月23日止)。 二、准予“绿洲雅宾利花园三期”项目产生914立方米/日污水从4个排放口分别排入天通庵路(2个排放口)、宝昌路(1个排放口)、中华新路(1个排放口)城镇合流管道,最终纳入竹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你单位排水主体、排水许可内容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硕诚置业有限公司 08000000220160129001 郭继勋 2016-06-15 2021-06-23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6-15
SHPX20161187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准予延续,有效期限自2016年06月27日至2021年06月26日(延续期限为5年)。相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准予你单位申报的34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召楼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至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项目内雨水从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召楼路城镇雨水管道。 二、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三、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四、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11111581号)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你单位排水主体、排水许可内容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五、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航天万源稀土电机研发中心 尤登飞 2016-06-15 2021-06-26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6-15
SHPX20161161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你单位于2014年4月11日向本机关提出延续“上海常博新型彩瓦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的申请,经审查,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限自2014年4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延续期限为5年)。相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准予你单位申报的8.3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江川西路城镇污水管道,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江川西路城镇雨水管道。 二、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三、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四、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04110168号)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你单位排水主体、排水许可内容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五、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亿骏电子有限公司 130000000201605100163 王国良 2016-06-15 2021-08-08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6-15
SHPX20161122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你单位提出的“江桥北虹桥社区63-02、63-09地块新建商办酒店项目”(位于嘉定区江桥镇,东至沙河路、南至金沙江西路、西、北至华江路,总用地面积23607平方米,新建商业、办公用房及酒店,总建筑面积96014平方米。)核发《排水许可证》(初审)的申请。 二、项目在《上海市污水处理系统专业规划》、《上海市城镇雨水排水系统专业规划》中属于雨、污水分流制地区,为江桥镇区域排水系统。同意项目产生的939立方米/日污水排入华江路、沙河路城镇污水管道,经西干线至石洞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三、我局同意你单位提交的《设计文本》和《排水方案》,并提出以下具体意见,请你单位予以落实: (一)项目内部排水系统应按雨、污分流设计,施工时雨、污水管道不得混接。 (二)项目内污水排放设置2个排放口,排入华江路(1个排放口)、沙河路(1个排放口)路城镇污水管道。 项目内餐饮污水须设置油水分离设施、车库冲洗污水须设置沉砂、隔油设施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 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项目应在污水排放口处设置排水专用检测井,排水专用检测井内应设置间距不大于15毫米的格栅。 (三)项目内雨水排入河道,至嘉定区水务局办理相关手续。 (四)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相关事项告知 (一)项目的性质、规模、内容若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 (二)项目施工前,须在基地内设置沉淀池等设施,严禁施工泥浆水直排城镇排水管道,以保护周边城镇排水管网,并至嘉定区水务局(永盛路1190号)办理施工期间《排水许可证》手续。 (三)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明确责任主体后,到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申领项目《排水许可证》。   上海绿地江桥置业有限公司 3104002947983 任虎 2016-06-15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6-15
SHPX20161123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你单位提出的“新江湾城24-11地块商办楼”(位于杨浦区,东至国霞路、西至国安路、南至政高路、北至政恒路。用地面积4132平方米,新建1幢地下2层、地上6层办公楼,总建筑面积16159平方米)核发《排水许可证》(初审)的申请。 二、项目在《上海市污水处理系统专业规划》、《上海市城镇雨水排水系统专业规划》中属于雨、污水分流制地区,为大武川排水系统。同意项目产生的64立方米/日污水排入政高路城镇污水管道,经合流污水治理一期工程管道,至竹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项目内雨水排入政高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我局同意你单位提交的《设计文本》和《排水方案》,并提出以下具体意见,请你单位予以落实: (一)项目内部排水系统应按雨、污分流设计,施工时雨、污水管道不得混接。 (二)项目内污水排放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政高路城镇污水管道。 项目内车库冲洗污水须设置沉砂、隔油设施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 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项目应在污水排放口处设置排水专用检测井,排水专用检测井内应设置间距不大于15毫米的格栅。 (三)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项目内雨水排放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政高路城镇雨水管道。 (五)根据申报资料,项目内无餐饮设施。 四、相关事项告知 (一)项目的性质、规模、内容若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 (二)项目施工前,须在基地内设置沉淀池等设施,严禁施工泥浆水直排城镇排水管道,以保护周边城镇排水管网,并至杨浦区市政和水务管理事务中心(双阳路220号)办理施工期间《排水许可证》手续。 (三)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明确责任主体后,到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申领项目《排水许可证》。   上海筑居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10000000201511190167 王志高 2016-06-15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6-15
SHPX20161119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你单位提出的“浦江拓展大型居住社区11-01地块小学”项目(位于闵行区浦江镇拓展大型居住区基地内,规划四路以西、规划二路以南,新建教学楼、办公楼、多功能教室、食堂、风雨操场等。项目总建筑面积15455平方米,占地面积26860平方米)核发《排水许可证》(初审)的申请。 二、项目在《上海市污水处理系统专业规划》、《上海市城镇雨水排水系统专业规划》中属于雨、污水分流制地区,为浦江镇排水系统。同意项目产生的85立方米/日污水排入规划二路城镇污水管道,经污水治理二期工程管道,至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提交的《初步设计》和《排水方案》,并提出以下具体意见,请你单位予以落实: (一)项目内部排水系统应按雨、污分流设计,施工时雨、污水管道不得混接。 (二)项目内污水排放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规划二路城镇污水管道。 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项目应在污水排放口处设置排水专用检测井,排水专用检测井内应设置间距不大于15毫米的格栅。 (三)项目内雨水排放设置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规划二路城镇雨水管道。 (四)项目内实验室废水须经预处理,食堂餐饮污水须设置相应的除油处理设施,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 (五)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相关事项告知 (一)项目的性质、规模 、内容若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 (二)项目施工前,须在基地内设置沉淀池等设施,严禁施工泥浆水直排市政管道,以保护周边市政排水管网,并至闵行区水务局(庙泾路88号)办理施工期间的《排水许可证》手续。 (三)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明确责任主体后,到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申领项目《排水许可证》。   上海闵行地产经营有限公司 310112000432793 阳勇建 2016-06-14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6-14
SHPX20161120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详见行政许可决定书 上海闵行地产经营有限公司 310112000432793 阳勇建 2016-06-14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