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项目名称 审批类别 许可内容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许可决定日期 许可截止期 许可机关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备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代码 税务登记代码 居民身份证号
SHPX20200197 核发《排水许可证》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上海杨浦区洪东工贸公司(翔殷路81号)”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61101249号,有效期自2020年04月23日至2025年04月22日止)。 二、准予“上海杨浦区洪东工贸公司(翔殷路81号)”项目产生的污水(14立方米/日)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军工路城镇污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杨浦区洪东工贸公司 2020-04-20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4-20
SHSX20200216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核 普通 一、原则同意你所报审的2019年度黄浦江(奉贤区)堤防专项维修工程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有关施工方案。 二、按照初步设计批复(沪水务[2019]1242号)要求,本工程拟对金汇港左岸(堤防里程桩号J0+000~J1+048)、黄浦江右岸(堤防里程桩号65+430~65+453)进行改造及维修加固,总长度约1071m。有关防汛墙改建按照Ⅰ等1级水工建筑物、防御黄浦江千年一遇高潮位的标准设计,临时防汛墙为3级水工建筑物。主要工程内容包括: (一)护岸工程 金汇港左岸(堤防里程桩号J0+000~J0+030)共计30m范围将现状L型防汛墙墙身凿除至标高4.9m(上海吴淞高程,下同)后采用C30钢筋砼接高至5.50m。 金汇港左岸(堤防里程桩号J0+030~J1+048)共计1018m范围拆除重建防汛墙,改建防汛墙采用低桩承台结构。墙身采用L型挡墙结构型式,底板底标高优化为3.00m,底板厚0.6m,底板顶标高3.60m,墙身厚0.4m,墙顶标高5.50m。其中约898m(堤防里程桩号J0+030~J0+695、J0+799~J1+032)基础采用前排300×500密排板桩,后排400×400方桩,桩长均为17m;约120m(堤防里程桩号J0+695~J0+799、J1+032~J1+048)基础采用双排φ600钻孔灌注桩,桩长均为17m。 黄浦江右岸(堤防里程桩号65+430~65+453)共计23m范围优化为拆除重建防汛墙墙身,墙顶标高5.30m,在墙前采用长12m槽钢封堵,墙后底板下压密注浆加固处理。 (二)附属工程 新建防汛墙墙后陆域范围内布置4m宽防汛道路及2m宽绿化,其中金汇港左岸J0+799~J1+048段防汛道路路面标高为5.20m,其余段路面标高为4.50m。 沿墙后约0.9m处敷设2根φ40信息管,埋深不小于0.6m。防汛通道下方埋设1根DN400雨水管。 修复位于金汇港左岸J0+049、J0+294、J0+432、J0+543、J0+799、J0+869、J0+998处共7个潮拍门。恢复闸外侧靠船墩接线栈桥54㎡;恢复闸门墩1处、路灯15盏。 (三)临时工程 金汇港左岸(J0+000~J0+069)段、黄浦江右岸段(堤防里程桩号65+430~65+453)防汛墙施工时沿墙后约10m处设置袋装土非汛期临时防汛墙,墙身厚0.5m,金汇港段墙顶标高4.80m,黄浦江右岸段墙顶标高4.70m。 三、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上报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施工时的技术要求也应严格按照上海市水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受理号SHSX20200066)的相关内容。 四、工程施工过程中,你所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防汛设施进行监测和保护,如遇位移及沉降值超过设计警戒值,应立即按照报送的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并及时报告市、区堤防管理部门;同时应落实好施工期间的防汛预案和防汛责任制,备足必需的抢险物资,及时掌握气象和水位信息,确保防汛安全。 五、本建设项目竣工后,你所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组织由市、区堤防管理部门参加的工程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本建设工程不得投入使用。竣工验收合格后,将竣工资料(包括电子版图纸)报送市、区堤防管理部门及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备案。 六、本工程工期:自批复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其中6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不得开缺施工。   上海市奉贤区黄浦江防汛墙管理所 林仁龙 2020-04-20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4-20
SHSX20200268 填堵河道的审批 普通 上海临港奉贤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0年4月9日提出的产城融合区(临港奉贤园区)B11-01、B12-01、B13-01地块填堵河道的申请(受理号:SHSX20200268)及2020年4月17日的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条件下,对东至B12-02地块、南至人民塘随塘河、西至承贤路、北至石槐路范围内涉及的现状水系进行调整。 二、你公司应按照《产城融合区(临港奉贤园区)B11-01、B12-01、B13-01地块填堵河道论证方案》实施水系调整,新开南奉界河(人民塘随塘河北侧河段)长118米,河道中心线城建坐标X:-39749.39,Y:28667.90~X:-39634.88,Y:28696.37,新增河道面积3540平方米。南奉界河规模为:河口宽30米,河底宽10米,河底高程0.0米(上海吴淞高程)。 三、鉴于你公司已基本完成新开河道的实施,请你公司于2020年5月底前报请市、区河道行政主管部门核验通过,并在妥善落实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措施后,可对地块范围内涉及的面积约2585平方米的现状园区排水河等实施填堵。 四、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河道填堵前,你公司应就填河方案到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办理施工审核手续。同时,填河实施期间,你公司应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你公司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审核后实施,以确保地块及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请你公司根据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的指导意见,落实新开河道工程的管理范围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规划道路穿越规划河道时应设置跨河桥梁,你公司应根据河道蓝线及《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具体落实。 (三)本次南奉界河新增面积不再用作其它项目填堵河道的补偿,请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根据本项目开填河情况做好与年度航空遥感影像成果的对接和区域现状河湖数据的复核。 特此批复。   上海临港奉贤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邹林昆 2020-04-20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4-20
SHSX20200269 填堵河道的审批 普通 上海闵联临港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0年4月9日提出的临港重装备产业区J15-02地块填堵河道的申请(受理号:SHSX20200269)及2020年4月17日的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条件下,对东至天高路、南至飞舟路、西至玉宇路、北至江山路范围内涉及的现状水系进行调整。 二、你公司应按照《临港重装备产业区J15-02地块填堵河道论证方案》实施水系调整,新开绿丽港(冬涟河西侧河段)长71米,河道中心线城建坐标X:-35298.91,Y:40624.86~X:-35322.85,Y:40691.75,新增河道面积5575平方米。绿丽港规模为:河口宽85~104米,河底宽55~74米,河底高程-1.0米(上海吴淞高程)。 三、鉴于你公司已基本完成新开河道的实施,请你公司于2020年5月底前报请市、区河道行政主管部门核验通过,并在妥善落实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措施后,可对地块范围内涉及的面积约4716平方米的现状开发区河16实施填堵。 四、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河道填堵前,你公司应就填河方案到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办理施工审核手续。同时,填河实施期间,你公司应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你公司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审核后实施,以确保地块及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请你公司根据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的指导意见,落实新开河道工程的管理范围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规划道路穿越规划河道时应设置跨河桥梁,你公司应根据河道蓝线及《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具体落实。 (三)本次绿丽港新增面积不再用作其它项目填堵河道的补偿,请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根据本项目开填河情况做好与年度航空遥感影像成果的对接和区域现状河湖数据的复核。 特此批复。   上海闵联临港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邱彤 2020-04-20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4-20
SHSX20200264 填堵河道的审批(新办) 普通 上海临港奉贤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0年4月9日提出的产城融合区(临港奉贤园区)E08-03A地块填堵河道的申请(受理号:SHSX20200264)及2020年4月17日的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条件下,对东至正嘉路、南至E08-03C地块、西至E08-03B地块、北至万水路范围内涉及的现状水系进行调整。 二、你公司应按照《产城融合区(临港奉贤园区)E08-03A地块填堵河道论证方案》实施水系调整,新开南奉界河(人民塘随塘河北侧河段)长121米,河道中心线城建坐标X:-40245.29,Y:28544.61~X:-40127.87,Y:28573.80,新增河道面积3630平方米。南奉界河规模为:河口宽30米,河底宽10米,河底高程0.0米(上海吴淞高程)。 三、鉴于你公司已基本完成新开河道的实施,请你公司于2020年5月底前报请市、区河道行政主管部门核验通过,并在妥善落实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措施后,可对地块范围内涉及的面积约2640平方米的现状13队排水河实施填堵。 四、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河道填堵前,你公司应就填河方案到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办理施工审核手续。同时,填河实施期间,你公司应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你公司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审核后实施,以确保地块及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请你公司根据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的指导意见,落实新开河道工程的管理范围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规划道路穿越规划河道时应设置跨河桥梁,你公司应根据河道蓝线及《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具体落实。 (三)本次南奉界河新增面积不再用作其它项目填堵河道的补偿,请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根据本项目开填河情况做好与年度航空遥感影像成果的对接和区域现状河湖数据的复核。 特此批复。   上海临港奉贤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邹林昆 2020-04-20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4-20
SHSX20200265 填堵河道的审批 普通 上海临港奉贤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0年4月9日提出的产城融合区(临港奉贤园区)B01-08地块填堵河道的申请(受理号:SHSX20200265)及2020年4月17日的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条件下,对东至大泐港、南至平霄路、西至新杨公路、北至园区边界及周边地区范围内涉及的现状水系进行调整。 二、你公司应按照《产城融合区(临港奉贤园区)B01-08地块填堵河道论证方案》实施水系调整,新开南奉界河(人民塘随塘河北侧河段)长390米,河道中心线城建坐标X:-40127.87,Y:28573.80~X:-39749.39,Y:28667.90,新增河道面积11700平方米。南奉界河规模为:河口宽30米,河底宽10米,河底高程0.0米(上海吴淞高程)。 三、鉴于你公司已基本完成新开河道的实施,请你公司于2020年5月底前报请市、区河道行政主管部门核验通过,并在妥善落实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措施后,可对地块及周边地区范围内涉及的面积约8453平方米的现状前哨腰河港等实施填堵。 四、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河道填堵前,你公司应就填河方案到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办理施工审核手续。同时,填河实施期间,你公司应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你公司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审核后实施,以确保地块及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请你公司根据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的指导意见,落实新开河道工程的管理范围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规划道路穿越规划河道时应设置跨河桥梁,你公司应根据河道蓝线及《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具体落实。 (三)本次南奉界河新增面积不再用作其它项目填堵河道的补偿,请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根据本项目开填河情况做好与年度航空遥感影像成果的对接和区域现状河湖数据的复核。 特此批复。   上海临港奉贤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邹林昆 2020-04-20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4-20
SHSX20200289 填堵河道的审批(新办) 普通 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人民政府: 你镇于2020年4月13日提出的金山区朱泾镇水上新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填堵河道的申请(受理号:SHSX20200289)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镇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镇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条件下,对东至清泉路、南至众安街、西至沈浦泾南路、北至亭枫公路的朱泾镇水上新村“城中村”改造项目范围内(不含地块东南角“始尚佳苑”住宅校区和地块中部2栋6层居民楼和16户2层居民楼)涉及的杨家滩河进行调整。 二、你镇应按照《金山区朱泾镇水上新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填河论证方案》实施水系调整,新开紫金绿地湖(暂定名),湖泊补偿范围的城建坐标X:-38704.095,Y:-30443.213~X:-38689.804,Y:-30339.301~X:-38697.574,Y:-30252.564~X:-38719.699,Y:-30446.427,新增湖泊面积4474平方米。紫金绿地湖的河底高程为0.5米(上海吴淞高程)。同时,应确保新开湖泊与西侧河道五人港水系沟通。 三、按照“先开后填”的原则,你镇应落实新开湖泊用地,并于2020年5月31日前完成新开湖泊,经市、区河道行政主管部门核验通过,并在落实过渡时期防汛排水措施后,方可对朱泾镇水上新村“城中村”改造项目范围内面积为2768平方米的现状水系实施填堵。 四、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河道填堵前,你镇应就开、填河方案到金山区水务局办理施工审核手续。同时,开、填河实施期间,你镇应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你镇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金山区水务局审核后实施,以确保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你镇应按照程序至金山区水务局划示河道蓝线,并根据金山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落实新开湖泊的工程管理范围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并配合金山区水务局做好湖泊命名有关工作,将新开湖泊纳入河道蓝线予以管控(湖泊蓝线应与五人港连通)。 (三)规划道路穿越规划河道时应设置跨河桥梁,你镇应根据河道蓝线及《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具体落实。 (四)本次用于补偿的新增湖泊面积不再用于其它项目的填河补偿,请金山区水务局根据本项目开、填河情况做好与年度航空遥感影像成果的对接和区域现状河湖数据的复核。 特此批复。   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人民政府 夏红梅 2020-04-20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4-20
SHPX20200176 核发《排水许可证》 普通 你于2020年01月20日提出的 “浦原科技创意产业园”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十六条,《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并颁发《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85040901号,有效期为2020年2月29日至2025年2月28日止)。 二、准予该项目产生的89.09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桂林路路城镇污水管道。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桂林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一研究所 2020-04-17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4-17
SHPX20200221 核发《排水许可证》 普通 上海新视界中兴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申请核发《排水许可证》,详情请看行政许可决定书SHPX20200221。   上海新视界中兴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2020-04-17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4-17
SHPX20200231 核发《排水许可证》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上海圣康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59051213号,有效期自2020年04月21日至2025年04月20日止)。 二、准予“上海圣康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项目1.9立方米/日污水及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长宁路城镇合流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圣康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2020-04-17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