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PX20200236 |
核发《排水许可证》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芸达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中山西路2368号106室)”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90041086号,有效期自2020年04月23日至2025年04月22日止)。
二、准予“上海芸达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中山西路2368号106室)”项目产生的污水(5立方米/日)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中山西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中山西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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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芸达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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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7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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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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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200255 |
核发《排水许可证》 |
普通 |
你于2020年01月20日提出的 “浦原科技创意产业园”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十六条,《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并颁发《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85040901号,有效期为2020年2月29日至2025年2月28日止)。
二、准予该项目产生的89.09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桂林路路城镇污水管道。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桂林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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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虹口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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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7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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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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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200256 |
核发《排水许可证》 |
普通 |
准予延续,有效期限自2020年04月23日至2025年04月22日(延续期限为5年)。相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准予你单位污水(85立方米/日)及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政学路城镇合流管道。
二、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三、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四、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五、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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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丰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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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7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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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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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200271 |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保持方案的审批) |
普通 |
1   |
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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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5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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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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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200227 |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保持方案的审批) |
普通 |
你单位于2020年3月31日提出的月浦水厂40万m3/d深度处理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收悉。经审查,你单位提供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送的月浦水厂40万m3/d深度处理改造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
二、本工程经《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月浦水厂40万m3/d深度处理改造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沪发改环资〔2018〕119号)等文件批复同意实施。工程于2019年3月开工,计划于2020年6月完工,总工期为16个月。工程位于宝山区月浦镇联水路167 号。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增设预处理和深度处理系统建设内容为预臭氧接触池、中间提升泵房、臭氧活性炭滤池、臭氧车间、液氧站,改造加氯间、加氨间、一/二期砂滤池等。工程总占地面积4.17hm2,均为永久占地。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4.17hm2,工程挖方量7.77 万m3,填方量4.1万m3,借方量4.1 万m3,弃方量7.77万m3。工程执行防治一级标准,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工程设计水平年为工程完工当年,即2020年。
三、你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防治分区、防治措施和水土保持监测方案实施,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表植被,确保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全部落实,并达到预定的目标值,满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要求。
(二)严格按照有关建设程序,落实本方案下阶段的设计、施工组织等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三)严格按照我市渣土排放处置相关管理规定落实本工程渣土处置工作。
(四)严格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规程的有关要求,将监测情况报送市水务局,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程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报市水务局审批。
(五)在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和投入使用前,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自行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公开验收情况。在公开验收情况后、生产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前,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报送市水务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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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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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5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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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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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200228 |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保持方案的审批) |
普通 |
你单位于2020年4月14日提出的泰和水厂深度处理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收悉。经审查,你单位提供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送的泰和水厂深度处理改造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
二、本工程经《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泰和水厂深度处理改造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沪发改环资〔2019〕30号)等文件批复同意实施。工程于2019年10月开工,计划于2021年9月完工,总工期为24个月。工程位于宝山区顾村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预臭氧接触池、提升泵房及臭氧接触池、活性炭滤池,以及臭氧发生器问、消毒接触池、清水池、储液池、冲洗泵和鼓风机房、液氧站、排水池等;改建二级泵房、消毒系统、沉淀池等。工程总占地面积12.22hm2,均为永久占地。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2.22hm2,工程挖方量41.22 万m3,填方量25.24万m3,借方量25.24万m3,弃方量41.22万m3。工程执行防治一级标准,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8%,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工程设计水平年为工程完工后一年,即2022年。
三、你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防治分区、防治措施和水土保持监测方案实施,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表植被,确保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全部落实,并达到预定的目标值,满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要求。
(二)严格按照有关建设程序,落实本方案下阶段的设计、施工组织等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三)严格按照我市渣土排放处置相关管理规定落实本工程渣土处置工作。
(四)严格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规程的有关要求,将监测情况报送市水务局,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程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报市水务局审批。
(五)在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和投入使用前,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自行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公开验收情况。在公开验收情况后、生产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前,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报送市水务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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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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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5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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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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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200168 |
在海塘堤防上破堤、开缺、凿洞施工的审批 |
普通 |
你单位于2020年4月15日提出建设崇明区横沙岛文兴港水闸改建工程要求在海塘堤防上破堤、开缺、凿洞施工的申请收悉。本工程经上海市水务局文件《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崇明区横沙岛文兴港水闸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意见的函》(沪水务[2019]268号)和上海市水务局文件《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崇明区横沙岛文兴港水闸改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的函》(沪水务[2019]1138号)等文件批复同意实施。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海塘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你单位实施崇明区横沙岛文兴港水闸改建工程建设在海塘进行破堤、开缺、凿洞施工。
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重建1座水闸、翻建两侧海塘等,工程位置布置涉及反修圩(对应海塘里程桩号为26+791~27+356),工程等别为Ⅰ等工程,设计标准为200年一遇高潮位加12级风下限,具体工程内容如下:
(一)水闸工程
文兴港节制闸纵向总长度156m,从内河侧到外河侧各部位结构分别为:内河防冲槽段(5m)+内河海漫段(40m)+内河消力池段(15m)+闸室段(20m)+外河消力池段(18m)+外河海漫段(50m)+外河防冲槽(8m)。闸首采用C30钢筋砼坞式结构,闸孔净宽12m,底板顶高程-0.50m(上海吴淞高程,下同),底板厚度1.6m,外河侧闸墩顶高程8.70m,下设C35钢筋混凝土方桩,尺寸为350×350mm,间距2.25 m~3.0m,桩长26m。
水闸与现状大堤间设置连接堤,闸首北侧连接堤长14.90m,南侧连接堤长23.30m。连接堤采用深弧防浪墙,墙顶高程8.70m。堤顶道路宽7.50m,高程为7.50m,外坡设置栅栏板护坡。
(二)翻建两侧海塘
工程对新建水闸南侧反修圩海塘(对应海塘里程桩号为26+791~26+875)84m,北侧反修圩海塘(对应海塘里程桩号为27+186~27+356)170m进行翻建,均采用C30钢筋砼防浪墙,墙顶高程为8.7m,堤顶道路宽7.50m,高程为7.50 m,外坡设置栅栏板护坡,坡比为1:3。
(三)临时工程
在现状文兴港水闸外侧按20年一遇汛期标准设置拦河围堰,结构形式为双排钢板桩+回填土等,设防高程8.00m,顶宽5m,两侧为拉森IV钢板桩,外河侧桩长13m,内河侧桩长12m。在回填土顶部设袋装土子堰,宽1m,背部坡比1:1。
四、本工程施工作业时间自许可之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止,工程新建水闸完成后,另行办理“防汛工程设施废除的审批”之后,方可拆除老闸。
五、施工期间,你单位应按设计要求落实好施工影响范围内海塘及相关设施的保护及监测工作,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予以处置,并上报海塘管理部门。
六、你单位作为施工期间的防汛责任单位,应落实好施工作业期间的防汛预案和防汛责任制,备足必需的抢险物资,及时掌握气象和水位信息,确保防汛安全;如发生异常情况,应按照防汛预案及时处理,并报告海塘管理部门。
七、工程完成后,你单位应及时组织海塘管理部门进行验收,并将竣工资料报送海塘管理部门及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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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区横沙海塘管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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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忠 |
2020-04-15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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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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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200252 |
核发《排水许可证》 |
普通 |
上海河岸商业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核发《排水许可证》,详情请看行政许可决定书SHPX20200252。   |
上海河岸商业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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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4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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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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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200288 |
核发《排水许可证》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国际航空服务中心(W-1B地块)”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62041085号,有效期自2020年04月23日至2025年04月22日止)。
二、准予“上海国际航空服务中心(W-1B地块)”项目产生的污水(1061立方米/日)设置2个排放口排入云锦路(1个排放口)、龙耀路(1个排放口)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3个排放口排入云锦路(2个排放口)、龙耀路(1个排放口)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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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华航空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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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4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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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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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200224 |
核发《排水许可证》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10号地块)”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15060907号,有效期自2020年04月20日至2025年04月19日止)。
二、准予“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10号地块)”项目224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江场三路城镇污水管道,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江场三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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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市北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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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4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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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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