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项目名称 审批类别 许可内容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许可决定日期 许可截止期 许可机关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备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代码 税务登记代码 居民身份证号
SHSX20200180 在海塘堤防上破堤、开缺、凿洞施工的审批 普通 你单位于2020年4月22日提出建设长兴客运码头、横沙客运码头段海塘达标工程要求在海塘堤防上破堤、开缺、凿洞施工的申请收悉。本工程经《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客轮公司实施长兴客运码头、横沙客运码头专用岸段海塘达标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兼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沪崇发改[2019]397号)及《上海市水务局关于〈长兴客运码头、横沙客运码头段海塘达标工程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报告〉行业意见的函》(沪水务[2019]168号)等文件批复同意实施。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海塘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你单位实施长兴客运码头、横沙客运码头段海塘达标工程建设在海塘进行破堤、开缺、凿洞施工。 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在长兴八圩段(对应海塘里程桩号59+753~59+920)约167m及横沙轮渡码头段(对应海塘里程桩号0301?0+646~0301?0+794)约148m海塘管理范围内,外坡结构加固改造,防浪墙拆除改建以及堤顶道路拆除改建等。工程八圩段海塘现有防御标准为100年一遇,横沙轮渡码头段海塘为50年一遇,海塘达标工程设计标准为200年一遇高潮位加12级风下限。具体工程内容如下: 工程八圩段海塘外坡采用复合斜坡式结构,坡比均为1:3,护面均采用35cm(边框厚度)栅栏板护坡,下设C20素砼或干砌块石,消浪平台采用灌砌块石护坡,宽度4.5m,高程为5.78m(上海吴淞高程,下同),外坡脚采用埋石砼镇脚,尺寸为1.0m×1.2m,镇脚外侧设4.2m宽150~200kg抛石防护;防浪墙采用C30钢筋砼鹰嘴式防浪墙,墙顶高程8.58m;堤顶采用混凝土路面,宽5.0m,堤顶高程为6.78m ~7.18m,结构自上而下为:30cm 厚C30混凝土路面,15cm 厚C20素砼垫层;堤顶内侧设置C25素砼格埂,尺寸为0.3 m×0.6m。工程在八圩段海塘(对应海塘里程桩号59+757、59+916.9)处,分别设置规格为6.0m×1.5m(宽×高,下同)和4.2m×1.9m防汛人字钢闸门;在八圩段海塘(对应海塘里程桩号59+820.1)处,设置2座规格为1.5m×1.9m防汛一字钢闸门,1座规格为7.2m×1.9m防汛人字钢闸门。 工程横沙轮渡码头段海塘外坡采用灌砌块石护坡,坡比为1:3,结构自上而下为:35cm厚灌砌块石护坡,土工布350g/m2,15cm厚袋装碎石垫层;外坡脚采用C25素砼格梗,尺寸为0.4 m×0.7m;防浪墙采用C30钢筋砼鹰嘴式防浪墙,墙顶高程7.66m;堤顶采用混凝土路面,宽5.0m,堤顶高程为6.66m,道路结构形式与八圩段一致,内坡采用草皮护坡。工程在横沙轮渡码头段海塘(对应海塘里程桩号0301?0+689.2)处,设置规格为6.6m×1.0m防汛人字钢闸门;在横沙轮渡码头段海塘(对应海塘里程桩号0301?0+784.2)处,分别设置1座规格为2.5m×1.0m防汛一字钢闸门,1座规格为11.0m×1.0m防汛人字钢闸门。 工程施工期临防建设标准应不低于现有海塘的非汛期防御标准,采用袋装土子堰作为临时防汛墙,顶宽1m,内外边坡均为1:1,八圩段子堰顶高程为6.71m,横沙轮渡码头段子堰顶高程为6.04m。 三、本工程施工作业时间自许可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2020年5月30日前应完成外坡及防浪墙等度汛断面的施工。工程临时防汛墙验收合格之后方可进行防浪墙及外坡的拆除施工。 五、施工期间,你单位应按设计要求落实好施工影响范围内海塘及相关设施的保护及监测工作,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予以处置,并上报海塘管理部门。 六、你单位作为施工期间的防汛责任单位,应落实好施工作业期间的防汛预案和防汛责任制,备足必需的抢险物资,及时掌握气象和水位信息,确保防汛安全;如发生异常情况,应按照防汛预案及时处理,并报告海塘管理部门。 七、工程完成后,你单位应及时组织海塘管理部门进行验收,并将竣工资料报送海塘管理部门及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备案。   上海市客运轮船有限公司 陆伟华 2020-04-23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4-23
SHSX20200290 填堵河道的审批(新办) 普通 你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提出的松开V-47-7地块新建工程填堵河道的申请(受理号:SHSX20200290)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条件下,对东至德荣路、南至文松路、西至鼎丰路、北至松开V-47-9地块的松开V-47-7地块范围内的姚家浜河道进行调整。 二、你公司应按照《上海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松开V-47-7地块填堵河道论证报告》实施水系调整,新开潭泾港(长兴港至以西178米处)长约178米,河道中心线起讫位置城建坐标为X:-22245.042,Y:-29420.931~X:-22190.518,Y:-29251.744,新增河道面积2966平方米。潭泾港规模:河口宽18米、河底宽4米、河底高程0.0米(上海吴淞高程)。 三、目前地块内1533平方米的河道面积(按2011年水利普查资料认定)已被填堵,你公司须根据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整改意见,采取必要的防汛措施,抓紧完善各类手续和资料,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将保留对已填堵河道造成的影响进行后续跟踪并提出整改措施的权利。 四、鉴于用于本次填河补偿的新开河道已实施完成并通过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核验,请你公司抓紧完善河道用地手续的办理,并落实防汛排水措施。 五、其他事项 (一)你公司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松江区水务局审核后实施,以确保地块范围内及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你公司应根据松江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落实潭泾港河道的工程管理范围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并根据区规划资源局的意见,将潭泾港纳入河道蓝线予以管控(潭泾港蓝线应与东侧河道长兴港及西侧河道小昆山三号河连通)。 (三)本次用于补偿的河道面积不再用于其它项目的填河补偿,请松江区水务局根据本项目开、填河情况做好与年度航空遥感影像成果的对接和区域现状河湖数据的复核。 (四)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规定,你公司应另行编制地块雨、污水排水方案并按程序批准后实施。 特此批复。   上海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袁球坤 2020-04-23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4-23
SHPX20200201 核发《排水许可证》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上海理工大学附属初级中学”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002101252号,有效期自2020年04月28日至2025年04月27日止)。 二、准予“上海理工大学附属初级中学”项目38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图们路城镇污水管道,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图们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理工大学附属初级中学 2020-04-23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4-23
SHPX20200337 临时封堵排水管道的审批 普通 一、因临时排水管道敷设施工受阻(上述问题现已解决)的影响,华盛合流泵站修缮工程施工周期延长。为支持泵站修缮工程的进行,同意延续临时封堵华盛合流泵站DN1500毫米进、出水管道;延续封堵时间至2020年05月30日止;实施封堵单位为:上海洋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二、排水管道延续临时封堵期间的其他要求,仍按《上海市水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受理号:SHPX20191857)要求执行。   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2020-04-23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4-23
SHPX20200317 核发《排水许可证》 普通 准予延续,有效期限自2020年04月30日至2025年04月29日(延续期限为5年)。相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准予你单位污水(343立方米/日)及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汉口路城镇合流管道。 二、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其中口腔诊所排放污水浓度,按《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三、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四、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五、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华盛商务大厦有限公司 2020-04-23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4-23
SHPX20200310 在重要排水设施保护范围内施工的审批 普通 同意康宁路(汶水路-走马塘)道路新建工程在重要排水设施(西干线DN2000毫米污水管道)保护范围内施工(康宁路(汶水路-走马塘)新建工程中的排水管道,采用开槽埋管,雨水管埋深约为2.60-4.67m,污水管埋深约为1.88-3.11m,康宁路新建雨污水管道距离DN2000西干线较近,且有7处与西干线相交,两者的最小净距约为0.21m)的申请,工程实施时间:自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08月25日。 根据上海市水利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康宁路(汶水路-走马塘)道路新建工程施工对西干线DN2000毫米污水管道的保护方案、监测方案”进行评审后得出的评审报告和上海市排水管理处、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等单位的意见,具体要求告知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送的“康宁路(汶水路-走马塘)道路新建工程施工对西干线DN2000毫米污水管道的保护方案、监测方案”,采取的主要保护措施: 1.新建管道康宁路Y01#-Y14#井间,平行于西干线,大于2倍开挖深度的,采用横列板或拉森钢板桩支护,外侧不注浆。 2.新建管道康宁路Y14#-Y26#井间,平行于西干线,围护结构水平距离4.5m,采用拉森钢板桩支护,外侧及沟槽底部采用压密注浆。 3.新建管道康宁路Y26#-Y28#井间,部分平行于西干线,部分与西干线相交,平行部分管道采用拉森钢板桩支护,外侧及沟槽底部采用压密注浆.7处相交部分管道采用横列板支护,外侧及沟槽底部采用压密注浆,并用高压旋喷桩进行土体加固。 4.新建管道康宁路Y28#-Y32#井间,平行于西干线,围护结构水平距离2m,采用拉森钢板桩支护,外侧沟槽底部采用压密注浆。 5.施工前进一步核实西干线的确切位置和标高及结构完好状况,避免近距离机械开挖,必要时采用人工开挖,以免超挖对西干线造成损坏。穿越处抓紧施工及时回填,避免西干线长期暴露引起上浮。 6.划定大型施工机械和材料堆放限制区域,禁止在西干线管道上方堆载及大型施工机械在西干线管道上方施工作业。 7.在西干线管道接缝处布置直接监测点,并确保监测点完好可寻。 二、由于西干线污水管道的重要性,请你单位严格按照评审报告及各个管理部门所提的要求,进一步深化、优化保护方案和监测方案并精心实施。 三、请你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在施工期间对工程所涉及的西干线污水管道进行监测,监测数据实时提供给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排水管理处、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及施工、管理单位,一旦发现排水管道变形数据达到或超过单次报警值(正负2毫米)或累计报警值(正负10毫米),应立即通报,立即停工,查找原因,消除隐患,并采取紧急措施,待隐患消除后方可恢复施工。管道发生异常变形或事故,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你单位组织抢修和事故处理,控制事故范围和影响。 四、建设和施工单位应加强与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的联系和协调,做好施工期间的运行配合工作,确保西干线污水管道的安全。 五、建设和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保护方案进行施工,并自觉接受市、区排水管理和执法部门的监管,确保西干线污水管道在施工期间安全、正常运行。 六、施工前,建设和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应急方案和联络网络,并事先报市、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排水管理部门备案;施工现场须配备必要的应急抢险设备,并经市、区排水管理和执法部门现场核实。 七、施工结束后,你单位须继续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工程所涉及的合流污水箱涵进行监测,至各项监测数据达到稳定值,并得到排水管理部门的认可。一旦发现管道变形数据达到或超过单次或累计报警值,应立即通报,并由你单位组织抢修和事故处理。 八、工程结束后,应组织相关部门对管道进行验收,并将竣工资料报送市、区排水管理部门备案。   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罗岚 2020-04-23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4-23
SHPX20200297 核发《排水许可证》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上海色织三厂”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37010420号,有效期自2020年04月23日至2025年04月22日止)。 二、准予“上海色织三厂”项目产生的污水(38立方米/日)与雨水合并后从1个排放口排入局门路城镇合流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色织三厂 2020-04-23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4-23
SHPX20200278 核发《排水许可证》 普通 一、同意核发“华东电力设计院”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55071388号,有效期自2020年04月28日至2025年04月27日止)。 二、准予“华东电力设计院”项目121立方米/日污水及项目内雨水从2个排放口排入武宁路城镇合流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0-04-23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4-23
SHPX20200292 核发《排水许可证》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上海同舜混凝土有限公司黎平路分公司(军工路16号)”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04101251号,有效期自2020年04月30日至2025年04月29日止)。 二、准予“上海同舜混凝土有限公司黎平路分公司(军工路16号)”项目产生的污水(2立方米/日)及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军工路城镇合流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同舜混凝土有限公司黎平路分公司 2020-04-23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4-23
SHHX20200240 海域使用金减免审批 普通 上海市水文总站申请海域使用金减免审批,详情请看行政许可决定书SHHX20200240。   上海市水文总站 孔聿 2020-04-23 2099-12-31 上海市海洋局 正常 2020-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