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GX20152581 |
建设项目节水设施设计方案的审核(新申请) |
普通 |
详见行政许可决定书 |
上海万树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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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2008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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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经明 |
2016-04-06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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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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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GX20160537 |
建设项目节水设施设计方案的审核(新申请) |
普通 |
一、同意你单位提出的“江湾镇街道A06-05地块商办综合开发项目”节水设施设计方案。经第三方中介机构节水评估,本项目在全部达到设计指标的情况下, 日用新水量为113.1立方米。
二、建设项目使用的用水设备和用水器具必须是国家认定的节水型产品。公共场所使用的水嘴、龙头内部建议设置限流配件。
三、项目竣工前应相应配备二、三级水表,二级水表装表率应达到97.5%以上,对绿化浇灌、道路冲洗等公用部位用水也均应安装计量水表。
四、绿化浇灌应采用高效节水灌溉方式,项目所有水池或水箱应设置溢流报警装置。
五、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节水管理工作,制订施工期间相应的用水、节水管理制度。
六、你单位要严格按照节水设施设计方案和节水评估报告实施,加强与市水务局的沟通,及时进行信息反馈,市水务局相关部门将定期上门了解设计方案有关节水设施的施工落实情况,项目投入运营后将不定期检查节水设施使用情况。节水设施竣工后,相关资料应报送市水务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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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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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112000792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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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飞云 |
2016-04-06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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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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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GX20160549 |
核发《取水许可证》(地下水) |
普通 |
详见行政许可决定书 |
上海鸿达饮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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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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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蕾 |
2016-04-06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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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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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GX20160367 |
核发《取水许可证》(地下水) |
普通 |
详见行政许可决定书 |
上海正广和饮用水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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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81530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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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国平 |
2016-04-06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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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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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GX20160422 |
核发《取水许可证》(地下水) |
普通 |
详见行政许可决定书 |
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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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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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洁 |
2016-04-06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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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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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GX20160423 |
核发《取水许可证》(地下水) |
普通 |
详见行政许可决定书 |
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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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113000043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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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建明 |
2016-04-06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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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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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GX20160424 |
核发《取水许可证》(地下水) |
普通 |
详见行政许可决定书 |
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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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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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华 |
2016-04-06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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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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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160488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核 (非排污口事项) |
普通 |
你所提出的2015年度苏州河(嘉定区)堤防专项维修工程在苏州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申请收悉。经审查,你所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防汛条例》、《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原则同意你所(由上海友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2015年度苏州河(嘉定区)堤防专项维修工程在苏州河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有关建设方案。本工程根据划示的规划河道蓝线,按照2级水工建筑物、设防水位4.79米(上海吴淞零点,下同)、墙顶设计高程5.20米的五十年一遇防洪标准对防汛墙进行维修;本工程所处河段现状防汛墙顶高程均为4.50米,为避免局部突兀,同意本工程防汛墙顶高程按4.50米实施,待今后统一进行加高。本工程主要内容为:
(一)在苏州河左岸、堤防里程桩号SL25+380~SL25+530范围,将长度150米现状防汛墙高程2.80米以上的墙身结构拆除后,采用桩长均为12米的前排板桩、后排方桩基础,重建L型高桩承台结构防汛墙,底板底高程为2.80米;防汛墙前沿按规划泥面高程1.00米、坡比1:4.5回填袋装碎石;防汛墙后6米范围内地面高程回填至4.50米,恢复墙后绿化;防汛墙后埋设信息管(井)、沿岸设置宣传标示牌和警示标志等。
(二)在苏州河左岸、堤防里程桩号SL26+714~SL27+940和SL27+960~SL28+037范围内,将总长度1303米现状防汛墙高程3.20米以上的墙身结构拆除后,在墙前采用桩长为11米的板桩基础、新建宽度0.8米钢筋砼导梁进行贴壁加固,导梁底高程为2.80米,并重建防汛墙墙身,原水桥保留;在堤防里程桩号SL27+940~SL27+960范围,将长度20米现状防汛墙高程3.20米以上的墙身结构拆除后,在墙前采用桩长为11米、直径0.6米@0.75米的钻孔灌注桩基础,相邻钻孔灌注桩间前后分别设长6米的槽钢、中间填充细石砼,新建宽度1.2米钢筋砼导梁进行贴壁加固,导梁底高程为2.80米,并重建防汛墙墙身;防汛墙后6米范围内地面高程回填至4.00米,新建排水明沟至墙后明浜(设闸门井),原出水口封堵,恢复墙后绿化;防汛墙后埋设信息管(井)、沿岸设置宣传标示牌和警示标志等。该范围防汛墙开缺施工期间,根据墙后地面高程情况设置临时防汛墙。
(三)在苏州河右岸、堤防里程桩号SR38+920~SR39+680范围内,将总长度769米现状防汛墙高程3.20米以上的墙身结构拆除后,在墙前采用桩长为12米的板桩基础、新建宽度0.8米钢筋砼导梁进行贴壁加固,导梁底高程为2.80米,并重建防汛墙墙身,原水桥保留;防汛墙后6米范围内地面高程回填至4.50米,原出水口封堵,恢复墙后绿化;防汛墙后埋设信息管(井)、沿岸设置宣传标示牌和警示标志等。
二、本工程需进行防汛墙开缺施工,为确保今年度汛安全,请你所抓紧并合理组织施工,避开在汛期进行防汛墙开缺施工。
三、请你所进一步完善、细化施工方案及施工影响范围内防汛设施的监测方案,落实好施工期间的防汛预案和防汛责任制,并于施工前到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办理有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核”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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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河道水闸管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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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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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银龙 |
2016-04-06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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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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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160377 |
在一线河道堤防破堤施工或者开缺、凿洞的审核和审批 |
普通 |
你公司提出的滨江大道海鸥舫拆除工程在黄浦江一线防汛墙开缺施工的申请收悉。经审查,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防汛条例》、《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上海市黄浦江防汛墙保护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原则同意你公司(由上海市政设计总院设计的)滨江大道海鸥舫拆除工程在黄浦江一线防汛墙开缺施工的有关方案。本工程位于黄浦江右岸、浦东新区陆家嘴滨江大道、近丰和路口,涉及防汛墙长度约92米。工程主要内容为:
(一)拆除海鸥舫地面以上二层(局部三层)建筑,保留地下变电所,在海鸥舫原地下结构上新做一层架空层至地面。在海鸥舫建筑拆除的同时,将现状长度约92.86米防汛墙高程5.70米(上海吴淞零点,下同)以上墙身结构拆除后,按照防御黄浦江千年一遇高潮位、Ⅰ等1级水工建筑物、防汛墙顶高程不低于6.90米的标准,新建钢筋砼墙身,墙顶增设栏杆;在工程范围内偏下游侧的防汛墙高程不低于6.50米墙身处铺设3根管径DN100的穿墙电力管线至码头;保留原有2樘防汛通道闸门。
(二)在海鸥舫建筑拆除后,墙后陆域种植景观绿化,覆土高程不高于7.00米。
二、本工程已具备下阶段防汛墙开缺施工的条件,防汛墙开缺施工时间自许可之日起至2016年5月15日止,施工期间涉及防汛墙开缺长度共约92.86米。本工程完工时间至2016年6月30日。
三、施工期间,你公司应按设计要求落实好施工影响范围内防汛墙及相关设施的保护及监测工作,并做好监测记录。同时你公司应落实好施工期间的防汛预案和防汛责任制,备足必需的抢险物资,及时掌握气象和水位信息,确保防汛安全,如发生异常情况,应按照防汛预案及时处理,并报告市、区防汛墙管理部门。
四、工程完成后,你公司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通过验收后,将竣工资料(包括电子版图纸)送市、区防汛墙管理部门备案,同时落实防汛设施的养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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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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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206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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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晋昭 |
2016-04-05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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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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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160528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核 |
普通 |
详见行政许可决定书 |
上海实业东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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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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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建良 |
2016-04-05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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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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