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SX20160487 |
2016上海静安苏州河国际皮划艇马拉松赛 |
普通 |
占用苏州河(外白渡桥至普济路桥)4km范围内水域及两侧陆域,用于举办皮划艇马拉   |
上海市闸北区体育总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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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136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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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波 |
2016-03-14 |
2016-04-02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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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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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160407 |
在一线河道堤防破堤施工或者开缺、凿洞的审核和审批 |
普通 |
你署提出的2015年度黄浦江(徐汇区)堤防专项维修工程在黄浦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申请收悉。经审查,你署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防汛条例》、《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上海市黄浦江防汛墙保护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原则同意你署(由上海市政设计总院设计的)2015年度黄浦江(徐汇区)堤防专项维修工程在黄浦江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有关建设方案。本工程按照防御黄浦江千年一遇高潮位、Ⅰ等1级水工建筑物的标准对防汛墙进行维修。本工程主要内容为:
(一)在黄浦江左岸堤防里程桩号44+928~45+109总长度181米范围内,将上游侧长度约83米防汛墙高程2.00米(上海吴淞零点,下同)以上结构拆除,原防汛墙前排板桩保留,后排增设一排桩长为15米、直径0.6米@2.0米的钻孔灌注桩基础,重建L型高桩承台结构防汛墙,其顶高程为6.00米,底板底高程为2.20米;在下游侧长度约98米防汛墙后陆域侧退后11米~25米,新建L型结构二级防汛墙,其顶高程为6.00米,底板底高程为4.00米,并与上下游防汛墙形成封闭,同时拆除原防汛墙墙身高程4.70米以上结构后,墙顶增设栏杆;该范围防汛墙后布设信息管线、信息井,墙后绿化等。防汛墙开缺施工期间,墙后地面高程低于4.95米的区域,按非汛期标准设置临时防汛墙。
(二)在春申塘右岸堤防里程桩号0+000~0+100范围内,长度约102米防汛墙高程2.70米以上结构拆除,原防汛墙底板及桩基保留,后排增设一排桩长为15米、直径0.6米@0.8米的钻孔灌注桩基础,重建L型高桩承台结构防汛墙,其顶高程为5.80米,底板底高程为2.20米;该范围防汛墙后布设信息管线、信息井,新建墙后绿化、防汛通道等。
(三)将黄浦江左岸堤防里程桩号39+237、39+326和39+381三处防汛通道闸门,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予以封堵。
二、有关防汛墙开缺施工前应按报送的施工图做好临时防汛墙,并在通过市、区防汛墙管理部门的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阶段防汛墙开缺施工。防汛墙开缺施工时间自许可之日起至2016年5月31日止,施工期间涉及一、二级防汛墙开缺长度共约283米。
三、施工期间,你署应按设计要求落实好施工影响范围内防汛墙及相关设施的保护及监测工作,并做好监测记录。同时你署应落实好施工期间的防汛预案和防汛责任制,备足必需的抢险物资,及时掌握气象和水位信息,确保防汛安全,如发生异常情况,应按照防汛预案及时处理,并报告市、区防汛墙管理部门。
四、工程完成后,你署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通过验收后,将竣工资料(包括电子版图纸)送市、区防汛墙管理部门备案,同时落实防汛设施的养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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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市政和水务管理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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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107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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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科 |
2016-04-05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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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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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0554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你单位提出的“长风7C社区公共绿地绿化配套用房”项目(位于普陀区,西至木渎港、南至同普路、北至金沙江路,建设1幢2层绿化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1162平方米)核发《排水许可证》(初审)的申请。
二、项目在《上海市污水处理系统专业规划》、《上海市城镇雨水排水系统专业规划》中属于雨、污水合流制地区,为木渎排水系统。同意项目内产生的21立方米/日污水及项目内雨水排入丹巴路城镇合流管道,经合流污水治理一期工程管道,至竹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三、我局同意你单位提交的《设计文本》和《排水方案》,并提出以下具体意见,请你单位予以落实:
(一)项目内部排水系统应按雨、污分流设计,施工时雨、污水管道不得混接。
(二)项目内污水排放设置1个排放口,经中海紫御豪庭污水管道排入丹巴路城镇合流管道。项目内食堂餐饮污水须设置油水分离设施,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
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项目应在污水排放口处设置排水专用检测井,排水专用检测井内应设置间距不大于15毫米的格栅。
(三)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项目内雨水排放设置1个排放口,经中海紫御豪庭雨水管道排入丹巴路城镇合流管道。
四、相关事项告知
(一)项目的性质、规模、内容若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
(二)项目施工前,须在基地内设置沉淀池等设施,严禁施工泥浆水直排城镇排水管道,以保护周边城镇排水管网,并至普陀区市政工程管理署(武宁路911号)办理施工期间《排水许可证》手续。
(三)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明确责任主体后,到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申领项目《排水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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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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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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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蕾 |
2016-04-05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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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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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0562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欧领特(上海)重型冷轧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56125036,有效期自2016年04月14日至2021年04月13日止)。
二、准予“欧领特(上海)重型冷轧有限公司”项目产生10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金石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石洞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石洞口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你单位排水主体、排水许可内容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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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领特(上海)重型冷轧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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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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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ANSIN |
2016-04-05 |
2021-04-13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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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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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0563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你单位于2015年06月09日提出的 “锦元公司二期厂房”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并颁发《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10070161号,有效期为2015年6月19日至2020年6月18日止)。
二、准予该项目产生的22.6立方米/日污水设置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红柳路和柳园路市政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红柳路和柳园路市政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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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十三冶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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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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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立 |
2016-04-05 |
2021-04-10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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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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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0564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富煊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56125037号,有效期自2016年4月7日至2021年4月6日止)。
二、准予“上海富煊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40立方米/日污水从2个排放口排入长建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从2个排放口排入长建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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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富煊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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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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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H |
2016-04-05 |
2021-04-06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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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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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0507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你单位提出的“大场老镇改造西街地块新建商办项目(二期)”项目(位于宝山区守仁桥街西、沪太支路北、沪太路东,新建办公、商业用房,总建筑面积140719平方米,占地面积82373平方米)核发《排水许可证》(初审)的申请。
二、项目在《上海市污水处理系统专业规划》、《上海市城镇雨水排水系统专业规划》中属于雨、污水分流制地区,为大场老镇排水系统。同意项目产生的769立方米/日污水排入沪太支路、场中路、守仁桥街城镇污水管道,经西干线,至石洞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提交的《初步设计》和《排水方案》,并提出以下具体意见,请你单位予以落实:
(一)项目内部排水系统应按雨、污分流设计,施工时雨、污水管道不得混接。
(二)项目内污水排放设置4个排放口,分别排入沪太支路(2个排放口)、场中路(1个排放口)、守仁桥街(1个排放口)城镇污水管道。
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项目应在污水排放口处设置排水专用检测井,排水专用检测井内应设置间距不大于15毫米的格栅。
(三)项目内雨水排放设置4个排放口,分别排入沪太支路(2个排放口)、场中路(1个排放口)、守仁桥街(1个排放口)城镇雨水管道,另有部分雨水排入一期雨水管道。
(四)项目内设置经营性餐饮,产生的餐饮污水须经除油设施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根据《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餐厨废弃油脂从严监管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1]54)的要求,经营性餐饮污水须设置有效的油水分离器,以强化动植物油脂的去除能力,并加强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严禁餐饮污水未经除油处理直接排入城镇排水管网。项目内车辆及车库冲洗废水须设置隔油、沉砂处理设施,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
(五)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相关事项告知
(一)项目的性质、规模 、内容若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
(二)项目施工前,须在基地内设置沉淀池等设施,严禁施工泥浆水直排市政管道,以保护周边市政排水管网,并至宝山区水务局(密山路10号)办理施工期间的《排水许可证》手续。
(三)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明确责任主体后,到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申领项目《排水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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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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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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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惠明 |
2016-04-05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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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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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0508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详见行政许可决定书 |
上海米创电器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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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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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峰 |
2016-04-01 |
2021-04-06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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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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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0514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你单位提出的“110千伏华展输变电工程”(位于徐汇区春申港以南、望月路以西。用地面积2400平方米,新建变电站,总建筑面积2433平方米)核发《排水许可证》(初审)的申请。
二、项目在《上海市污水处理系统专业规划》、《上海市城镇雨水排水系统专业规划》中属于雨、污水分流制地区,为曹行区域排水系统。同意项目产生的1立方米/日生活污水排入望月路城镇污水管道,经吴闵污水外排工程管道,至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项目内雨水排入望月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我局同意你单位提交的《设计文本》和《排水方案》,并提出以下具体意见,请你单位予以落实:
(一)项目内部排水系统应按雨、污分流设计,施工时雨、污水管道不得混接。
(二)项目内生活污水排放设置1个排放口,经盛华景苑污水管道排入望月路城镇污水管道。
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项目应在污水排放口处设置排水专用检测井,排水专用检测井内应设置间距不大于15毫米的格栅。
(三)项目事故油池内废油须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得排入排水管道;事故油池不得与排水管道连通。
(四)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五)项目内雨水排放设置1个排放口,经盛华景苑雨水管道排入望月路城镇雨水管道。
(六)根据申报资料,项目内无餐饮设施。
四、相关事项告知
(一)项目的性质、规模、内容若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
(二)项目施工前,须在基地内设置沉淀池等设施,严禁施工泥浆水直排城镇排水管道,以保护周边城镇排水管网,并至徐汇区市政和水务管理署(钦州路111弄30号)办理施工期间《排水许可证》手续。
(三)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明确责任主体后,到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申领项目《排水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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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市南供电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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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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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前 |
2016-04-01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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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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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0515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详见行政许可决定书 |
上海东洲罗顿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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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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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坚 |
2016-04-01 |
2021-03-24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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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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