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项目名称 审批类别 许可内容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许可决定日期 许可截止期 许可机关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备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代码 税务登记代码 居民身份证号
SHSX20200789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核 普通 1   上海西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李飞宇 2020-07-22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7-22
SHSX20200672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核 普通 1   上海市徐汇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罗鹏翀 2020-07-22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7-22
SHSX20200722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核 普通 1   上海市长宁区交通管理中心 俞水华 2020-07-21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7-21
SHSX20200611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核(不涉及排水口) 普通 一、同意你中心报审的普陀区苏州河沿线综合整治工程(知音苑~水岸茗苑段)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有关建设方案。 二、本工程经《关于普陀区苏州河沿线综合整治工程(知音苑至水岸茗苑段)初步设计的批复》(普建委[2020]22号)同意实施。工程位于普陀区知音苑~水岸茗苑段(堤防里程桩号SR9+912~SR10+459、SR10+756~SR10+831),总长约622m。有关永久防汛墙改建按 50年一遇防洪标准、Ⅱ等工程2级水工建筑物、设防水位4.79m(上海吴淞高程,下同)、墙顶标高5.20m标准设计。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一)防汛墙工程 苏州河堤防里程桩号SR10+033~SR10+459范围内现状为两级直立式防汛墙结构型式,本次保留现状一级防汛墙,拆除重建二级防汛墙。新建二级防汛墙总长约528m,距一级防汛墙约1.9~37.9m,上下游均与现状二级防汛墙连接形成防汛封闭。新建墙体为L型钢筋砼结构,底板底标高为2.40m,底板顶标高为2.70m,底板宽2.1m,墙顶标高5.20m,墙身厚0.3m,挡墙基础采用压密注浆,注浆高度为3m。 (二)景观工程 苏州河堤防里程桩号SR9+912~SR10+459范围内在一级防汛墙后0~20m处新建长约490m,宽2.0~3.0m彩色沥青道路,顶标高为3.70~5.28m;沿线防汛墙结合景观设置栏杆;新增绿化、游步道、坡道、景观照明;沿线设置坐凳、雕塑小品、标识牌等景观设施。 苏州河堤防里程桩号SR10+756~SR10+831范围对原直立式防汛墙立面进行墙体彩绘,墙后新建长约67m,宽2.0m彩色沥青道路。 (三)临时工程 防汛墙施工时对堤防里程桩号SR10+034~SR10+059、SR10+081~SR10+111段在现状二级防汛墙前按汛期标准设置砼砌块临时防汛墙,总长度约55m,墙身厚0.4m,墙顶标高5.20m。 三、有关本工程涉及小区、轨道交通、航道等事宜,你中心应征询相关单位及管理部门意见,并依法依规予以落实。 四、你中心应进一步完善、细化施工方案及施工影响范围内防汛设施的监测方案,落实好施工期间的防汛预案和防汛责任制,并于施工前到我局办理有关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核”的行政许可手续。   上海市普陀区市政管理中心 2020-07-20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7-20
SHPX20200745 核发《排水许可证》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上海徽祥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15091135号,有效期自2020年07月23日至2025年07月22日止)。 二、准予“上海徽祥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污水(3立方米/日)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宝安路城镇合流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徽祥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2020-07-20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7-20
SHPX20200692 核发《排水许可证》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上海市普陀区太山新村幼儿园”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45071403号,有效期自2020年07月23日至2025年07月22日止)。 二、准予“上海市普陀区太山新村幼儿园”项目15.8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通过泰山三村小区污水管道排入沪太路城镇合流管道,雨水从1个排放口通过泰山三村小区雨水管道排入沪太路城镇合流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市普陀区太山新村幼儿园 2020-07-20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7-20
SHPX20200716 核发《排水许可证》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上海兰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07071404号,有效期自2020年07月24日至2025年07月23日止)。 二、准予“上海兰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项目1.35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通过小区污水管道排入兰溪路城镇污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兰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2020-07-20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7-20
SHPX20200661 核发《排水许可证》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38041099号,有效期自2020年07月23日至2025年07月22日止)。 二、准予“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13.1立方米/日污水及项目内雨水从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高邮路、兴国路城镇合流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20-07-20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7-20
SHPX20200674 核发《排水许可证》 普通 2   上海普天科创电子有限公司 2020-07-20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7-20
SHPX20200676 核发《排水许可证》 普通 2   上海神州医院 2020-07-20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