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项目名称 审批类别 许可内容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许可决定日期 许可截止期 许可机关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备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代码 税务登记代码 居民身份证号
SHPX20152875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上海石油分公司润滑油一分库”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04101023号,有效期自2016年1月20日至2016年1月19日止)。 二、准予“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上海石油分公司润滑油一分库”项目产生的5立方米/日污水及项目内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杨树浦路城镇合流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上海石油分公司 聂时榜 2016-01-15 2021-01-19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1-15
SHPX20160028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你单位提出的“罗店西大型居住社区0408-02地块(A6)动迁安置房”项目(位于宝山区罗店镇,新建大型居住社区及地下车库,用地面积约5122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29596平方米)核发《排水许可证》(初审)的申请。 二、项目在《上海市污水处理系统专业规划》、《上海市城镇雨水排水系统专业规划》中属于雨、污分流制地区,为富强组团排水系统。同意项目产生的782立方米/日污水排入陆翔路和罗贤路城镇污水管道,经西干线至石洞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排入陆翔路和罗贤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我局原则上同意你单位提交的《初步设计》文本和《排水方案》,并提出以下具体意见,请你单位予以落实: (一)项目内部排水系统应按雨、污分流设计,施工时雨、污水管道不得混接。 (二)项目内产生的782立方米/日污水排放设置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陆翔路和罗贤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车库冲洗污水须设置沉砂、隔油设施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 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项目应在污水排放口处设置排水专用检测井,排水专用检测井内应设置间距不大于15毫米的格栅。 (三)项目内雨水排放设置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陆翔路和罗贤路城镇雨水管道。 (四)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五)根据申报材料,该项目内不设置餐饮。 四、相关事项告知 (一)项目的性质、规模、内容若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 (二)项目施工前,须在基地内设置沉淀池等设施,严禁施工泥浆水直排城镇排水管道,以保护周边城镇排水管网,并至宝山区水务局(密山路10号)办理施工期间的《排水许可证》手续。 (三)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明确责任主体后,到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排水许可证》。   上海罗南房地产有限公司 周建龙 2016-01-15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1-15
SHPX20160029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你单位提出的“罗店西大型居住社区0413-02地块(A8)动迁安置房”项目(位于宝山区,陆翔路东侧、杨南路南侧、罗贤路西侧、美秀路北侧,总用地面积48819平方米,新建高层住宅、商业用房、社区配套及地下车库等,总建筑面积125562平方米)核发《排水许可证》(初审)的申请。 二、项目在《上海市污水处理系统专业规划》、《上海市城镇雨水排水系统专业规划》中属于雨、污水分流制地区,其中雨水属自排区域,污水属罗店镇污水收集系统。同意项目产生的860立方米/日污水排入杨南路、罗贤路城镇污水管道,经西干线至石洞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项目内雨水排入杨南路、罗贤路、美秀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我局同意你单位提交的《设计文本》和《排水方案》,并提出以下具体意见,请你单位予以落实: (一)项目内部排水系统应按雨、污分流设计,施工时雨、污水管道不得混接。 (二)项目内污水排放设置2个排放口,排入杨南路(1个排放口)、罗贤路(1个排放口)城镇污水管道。 项目内商业用房餐饮污水须设置油水分离设施、车库冲洗污水须设置沉砂、隔油设施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 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项目应在污水排放口处设置排水专用检测井,排水专用检测井内应设置间距不大于15毫米的格栅。 (三)项目内雨水排放设置4个排放口,排入杨南路(1个排放口)、罗贤路(1个排放口)、美秀路(2个排放口)城镇雨水管道。 (四)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相关事项告知 (一)项目的性质、规模、内容若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 (二)项目施工前,须在基地内设置沉淀池等设施,严禁施工泥浆水直排城镇排水管道,以保护周边城镇排水管网,并至宝山区水务局(密山路10号)办理施工期间《排水许可证》手续。 (三)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明确责任主体后,到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申领项目《排水许可证》。   上海罗南房地产有限公司 周建龙 2016-01-15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1-15
SHPX20160030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你单位提出的“罗店西大型居住社区0406-01地块(A7)动迁安置房”项目(位于宝山区,罗贤路东侧、美平路南侧、美安路北侧,总用地面积43199平方米,新建高层住宅、商业用房、社区配套及地下车库等,总建筑面积109483平方米)核发《排水许可证》(初审)的申请。 二、项目在《上海市污水处理系统专业规划》、《上海市城镇雨水排水系统专业规划》中属于雨、污水分流制地区,其中雨水属自排区域,污水属罗店镇污水收集系统。同意项目产生的774立方米/日污水排入罗贤路、美平路城镇污水管道,经西干线至石洞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项目内雨水排入罗贤路、美平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我局同意你单位提交的《设计文本》和《排水方案》,并提出以下具体意见,请你单位予以落实: (一)项目内部排水系统应按雨、污分流设计,施工时雨、污水管道不得混接。 (二)项目内污水排放设置2个排放口,排入罗贤路(1个排放口)、美平路(1个排放口)城镇污水管道。 项目内商业用房餐饮污水须设置油水分离设施、车库冲洗污水须设置沉砂、隔油设施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 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项目应在污水排放口处设置排水专用检测井,排水专用检测井内应设置间距不大于15毫米的格栅。 (三)项目内雨水排放设置2个排放口,排入罗贤路(1个排放口)、美平路(1个排放口)城镇雨水管道。 (四)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相关事项告知 (一)项目的性质、规模、内容若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 (二)项目施工前,须在基地内设置沉淀池等设施,严禁施工泥浆水直排城镇排水管道,以保护周边城镇排水管网,并至宝山区水务局(密山路10号)办理施工期间《排水许可证》手续。 (三)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明确责任主体后,到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申领项目《排水许可证》。   上海罗南房地产有限公司 周建龙 2016-01-15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1-15
SHSX20160046 填堵河道的审批(其他河道) 普通 一、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条件下,原则同意嘉定区水务局的审核意见,对东至朱宝路西侧上海奕万涂料有限公司,南至思义路北侧上海萧州实业有限公司,西至东宝路,北至思诚路南侧东赵宅范围内涉及的现状河塘进行调整。 二、你村委会应根据《上海万马实业有限公司地块填河论证报告》,新开马泾河(第二塘至以南93米处),并与两侧现状河道接顺,新增水面积约2604平方米,马泾河实施段规模为:河道长约93米,河口宽28米,河底宽8米,河底高程0米(上海吴淞零点),河道两侧各控制陆域宽度6米。 三、按照“先开后填”的原则,你村委会应抓紧规划河道的实施,新开河道工程需经过市、区河道行政主管部门完工验收,并在妥善落实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措施后,方可对地块范围内现状面积约2570平方米的水域实施填埋。 四、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建设项目施工前,你村委会应到嘉定区水务局办理施工审核手续。 五、其它事项 (一)你村委会应按照程序到嘉定区水务局划示规划河道蓝线。同时,填堵河道前,你村委会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嘉定区水务局审核后实施,以确保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请你村委会根据嘉定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落实新开河道的工程管理范围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规划道路穿越规划河道时应设置跨河桥梁,你村委会应根据河道蓝线及《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具体落实。 (三)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规定,你村委会应另行编制地块雨、污水排水方案并按程序批准后实施。   嘉定区马陆镇樊家村民委员会 78560715-1 张挺 2016-01-15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1-15
SHSX20152870 填堵河道的审批(其他河道) 普通 一、同意浦东新区水务局审核意见,即在满足防汛除涝安全的前提下,对浦东新区川沙新镇城南社区川黄路-虹桥港-明月路-华川西路-新开河-绣川西路-川沙路-川环南路围合的C03-C07地块范围内的19条段河道进行调整。 二、同意你镇按照《川沙新市镇城南社区C03-C06地块建设项目填堵河道论证报告》实施水系调整,在川沙新市镇城南社区C03-C06地块内及西侧疏拓杨家港(新开河~川黄路)965米、新开规划新开河(绣川西路~川周公路)890米,河道规模均为:河口宽为30米,河底宽为10米,河底高程为0米(上海吴淞高程,下同);疏拓结字盘港(华东路以东)544米,河口宽为20米,河底宽8米,河底高程为0.5米。新开挖水面积约44544平方米。 三、目前,疏拓结字盘港及杨家港新开河以东290米已实施完成,请你镇根据浦东新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抓紧完善各类手续和资料,并抓紧实施其余杨家港疏拓工程。按照“先开后填”的原则,新开(拓宽)河道工程需经过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完工验收,并在妥善落实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措施后,方可对地块范围内面积约44544平方米的现状水域实施填埋。 四、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河道填埋前,你镇应将填河施工方案报浦东新区水务局审核,办理施工审核手续。 五、其它事项 (一)你镇应尽快到浦东新区水务局划示规划河道蓝线,组织规划河道的实施。同时,你镇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浦东新区水务局审核后实施,以确保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请你镇根据浦东新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落实新开河道的工程管理责任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规划道路穿越规划河道时应设置跨河桥梁,并根据河道蓝线、《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具体落实。 (三)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规定,你镇应另行组织编制地块内雨、污水排水方案并按程序报批后实施。   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人民政府 78428645-6 谢根明 2016-01-14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1-14
SHSX20152871 填堵河道的审批(其他河道) 普通 一、同意浦东新区水务局审核意见,即在满足防汛除涝安全的前提下,对浦东新区川沙新镇城南社区华夏二路-杨家港-华东路-瞿家港围合的C01地块和河滨路-杨家港-曙光路瞿家港围合的C07地块范围内的11条段河道进行调整。 二、同意你镇按照《川沙新市镇城南社区C01、C07地块建设项目填堵河道论证报告》实施水系调整,在川沙新市镇城南社区C01地块内疏拓三新河(杨树港~瞿家港)600米,河口宽为30米,河底宽为10米,河底高程为0米(上海吴淞高程,下同);疏拓杨家港(华东路~新开河)384米,其中华东路至三新河段,河口宽为20米,河底宽8米,河底高程为0.5米;三新河至新开河段,河口宽为30米,河底宽10米,河底高程为0米。新开挖水面积约27589平方米。 三、目前,除杨家港三新河以东62米尚未新开外,其余河道疏拓工程均已完成,请你镇抓紧实施该段河道新开工程,打通河道输水瓶颈。已开的部分河道,请你镇根据浦东新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抓紧完善各类手续和资料。按照“先开后填”的原则,新开(拓宽)河道工程需经过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完工验收,并在妥善落实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措施后,方可对地块范围内面积约27589平方米的现状水域实施填埋。 四、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河道填埋前,你镇应将填河施工方案报浦东新区水务局审核,办理施工审核手续。 五、其它事项 (一)你镇应尽快到浦东新区水务局划示规划河道蓝线,组织规划河道的实施。同时,你镇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浦东新区水务局审核后实施,以确保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请你镇根据浦东新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落实新开河道的工程管理责任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规划道路穿越规划河道时应设置跨河桥梁,并根据河道蓝线、《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具体落实。 (三)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规定,你镇应另行组织编制地块内雨、污水排水方案并按程序报批后实施。   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人民政府 78428645-6 谢根明 2016-01-14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1-14
SHSX20152846 填堵河道的审批(其他河道) 普通 一、同意崇明县水务局审核意见,即在满足防汛除涝安全的前提下,对崇明县上实东滩启动区团旺河以东的CMS-0501单元D02-01、D03a-01、D04-01、D04-05商品住宅项目地块内2条河道进行调整。 二、同意你公司按照《东滩启动区CMS-0501单元D02-01、D03a-01、D04-01、D04-05地块商品住宅项目河道填堵论证方案》实施水系调整,在本项目地块中部疏拓清悠河(颐湖路以东)240米,河口宽为20米,河底宽为4米,河底高程为0.5米(上海吴淞高程)。新开挖河面积约1733平方米。 三、按照“先开后填”的原则,新开(拓宽)河道工程需经过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完工验收,并在妥善落实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措施后,方可对地块范围内面积约1636平方米的现状水域实施填埋。 四、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河道填埋前,你公司应将填河施工方案报崇明县水务局审核,办理施工审核手续。 五、其它事项 (一)请你公司尽快组织规划河道的实施,并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崇明县水务局审核后实施,以确保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请你公司根据崇明县水务局的指导意见,落实新开河道的工程管理责任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道路穿越规划河道时应设置跨河桥梁,请根据河道蓝线、本市跨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有关技术要求以及《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崇明岛域跨河桥梁梁底标高设置的复函》(沪水务〔2012〕401号)的要求具体落实,并按规定另行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施工方案的审批。 (三)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规定,你公司应另行组织编制地块内雨、污水排水方案并按程序报批后实施。   上海实业养老发展有限公司 08856697-2 何方毅 2016-01-14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1-14
SHSX20152651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核 普通 详见行政许可决定书 上海市堤防(泵闸)设施管理处 91310115631863961E 李树逊 2016-01-14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1-14
SHPX20160024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详见行政许可决定书 上海大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10112001074762 高云峰 2016-01-14 2021-01-24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