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PX20171164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XXXXX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11112561号,有效期自2017年X月X日至2022年X月X日止)。
二、准予“上海XXXXX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XX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XX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XXX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XX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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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企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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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2201605030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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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智先 |
2017-06-16 |
2022-06-22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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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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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71184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XXXXX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11112561号,有效期自2017年X月X日至2022年X月X日止)。
二、准予“上海XXXXX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XX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XX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XXX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XX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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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文其工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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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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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立勋 |
2017-06-16 |
2022-06-22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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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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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71186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新虹社区生服务中心”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502111655,有效期自2017年06月26日至2022年06月25日止)。
二、准予“新虹社区生服务中心”项目产生33.9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申滨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申滨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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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新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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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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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敏 |
2017-06-16 |
2022-06-25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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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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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71187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准予延续,有效期限自2017年2月20日至2022年2月19日(延续期限为5年)。相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准予你单位申报的污水(44立方米/日)从1个排放口排入红松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红松路城镇雨水管道。
二、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三、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四、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13040769号)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五、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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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平五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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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0000201609190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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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丽萍 |
2017-06-16 |
2022-06-25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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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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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71202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欧际流体动力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023120356,有效期自2017年06月26日至2022年06月25日止)。
二、准予“上海欧际流体动力有限公司”项目产生37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富联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石洞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富联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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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欧际流体动力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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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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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越南 |
2017-06-16 |
2021-08-18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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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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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71237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天衣实业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56125244号,有效期自2017年6月29日至2022年6月28日止)。
二、准予“上海天衣实业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1.55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长发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石洞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长发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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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天衣实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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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0000201703150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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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兆熊 |
2017-06-16 |
2022-06-28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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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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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70871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XXXXX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11112561号,有效期自2017年X月X日至2022年X月X日止)。
二、准予“上海XXXXX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XX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XX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XXX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XX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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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灿(上海)鞋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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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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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守仪 |
2017-06-16 |
2022-06-22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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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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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GX20170846 |
建设项目节水设施设计方案的审核(新申请) |
普通 |
详见行政许可决定书 |
上海极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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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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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龙彪 |
2017-06-16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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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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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GX20171177 |
建设项目节水设施设计方案的审核(新申请) |
普通 |
一、同意你单位提出的“南京政治学院上海校区第三期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节水设施设计方案。经评估,本项目在全部达到设计指标的情况下, 日用新水量为153.76立方米(其中自来水日用水量为145.71立方米,雨水日均用水量为8.05立方米)。
二、建设项目使用的用水设备和用水器具必须是国家认定的节水型产品。公共场所使用的水嘴、龙头内部建议设置限流配件。
三、项目竣工前应相应配备二、三级水表,二级水表装表率应达到97.5%以上,对绿化浇灌、道路冲洗等公用部位用水也均应安装计量水表。
四、绿化浇灌应采用高效节水灌溉方式,项目所有水池或水箱应设置溢流报警装置。
五、雨水利用应合理确定综合利用方式及设施规模,并做好相关安全保障。
六、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节水管理工作,制订施工期间相应的用水、节水管理制度。
七、你单位要严格按照节水设施设计方案和节水评估报告实施,加强与市水务局的沟通,及时进行信息反馈,市水务局相关部门将定期上门了解设计方案有关节水设施的施工落实情况,项目投入运营后将不定期检查节水设施使用情况。节水设施竣工后,相关资料应报送市水务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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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上海校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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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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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敏 |
2017-06-16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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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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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171232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核 |
普通 |
你公司于2017年6月9日向本机关提出延续龙腾大道(龙水南路~罗秀东路)道路工程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核(原受理号:SHSX20170142)的申请。经审查,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限自批准之日起至2017年7月15日。   |
上海徐汇滨江开发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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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15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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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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