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PX20170204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你单位提出的“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新建生产厂房与辅助用房”(位于闵行区江川路2005弄58号,占地面积23866平方米,新建生产厂房与辅助用房,总建筑面积21124平方米)核发《排水许可证》(初审)的申请。
二、项目在《上海市污水处理系统专业规划》、《上海市城镇雨水排水系统专业规划》中属于雨、污水分流制地区,为临松圩区排水系统。同意项目产生的25立方米/日生活污水排入彭江路城镇污水管道,经吴闵污水外排工程管道,至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三、我局同意你单位提交的《设计文本》和《排水方案》,并提出以下具体意见,请你单位予以落实:
(一)项目内部排水系统应按雨、污分流设计,施工时雨、污水管道不得混接。
(二)项目内生活污水排放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彭江路城镇污水管道。
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项目应在污水排放口处设置排水专用检测井,排水专用检测井内应设置间距不大于15毫米的格栅。
(三)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根据申报资料,项目内无生产污水、食堂餐饮污水排放。
(五)项目内雨水排入河道,至闵行区水务局办理相关手续。
四、相关事项告知
(一)项目的性质、规模、内容若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
(二)项目施工前,须在基地内设置沉淀池等设施,严禁施工泥浆水直排城镇排水管道,以保护周边城镇排水管网,并至闵行区水务局(庙泾路88号)办理施工期间《排水许可证》手续。
(三)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明确责任主体后,到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申领项目《排水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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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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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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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文洁 |
2017-02-14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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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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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70197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普旭真空技术(上海)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07110862号,有效期自2017年2月17日至2022年2月16日止)。
二、准予“普旭真空技术(上海)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4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紫星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紫星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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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旭真空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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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1011257410954X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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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yhan Busch |
2017-02-14 |
2022-02-16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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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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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70190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顺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业务管理用房”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43110845号,有效期自2017年2月16日至2022年2月15日止)。
二、准予“上海顺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业务管理用房”项目产生的3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梅陇西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梅陇西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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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顺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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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10112752450143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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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伟炯 |
2017-02-14 |
2022-02-15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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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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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70191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中国航空器材华东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41051139号,有效期自2017年2月16日至2022年2月15日止)。
二、准予“中国航空器材华东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6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沪青平公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迎宾三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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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空器材华东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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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1400000120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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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红新 |
2017-02-14 |
2022-02-15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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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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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70177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绿地宝山真陈路一期住宅”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59120876号,有效期自2017年2月10日至2022年2月9日止)。
二、准予“绿地宝山真陈路一期住宅”项目产生的480立方米/日污水从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市台路和城银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从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市台路和城银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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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绿地宝山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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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113000707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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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军 |
2017-02-14 |
2022-02-09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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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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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70178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你单位于2016年08月03日提出的“上海泰普科贸有限公司”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并颁发《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18125081号,有效期为2016年8月19日至2021年8月18日止)。
二、准予该项目产生的16.29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春和路市政污水管道;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春和路市政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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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乾溪置业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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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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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红兵 |
2017-02-14 |
2022-02-12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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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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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70179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市西郊学校”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64050779号,有效期自2017年2月10日至2022年2月9日止)。
二、准予“上海市西郊学校”项目产生的104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新泾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新泾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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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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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10000132206289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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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良 |
2017-02-14 |
2022-02-09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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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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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70180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樱源晶舍”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11050804,有效期自2017年02月15日至2022年02月14日止)。
二、准予“樱源晶舍”项目产生326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福泉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天山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福泉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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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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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10000132206289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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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良 |
2017-02-14 |
2022-02-14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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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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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70175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宝山劲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17120614号,有效期自2017年2月15日至2022年2月14日止)。
二、准予“上海宝山劲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4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共祥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共祥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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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山劲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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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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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秀娟 |
2017-02-13 |
2022-02-14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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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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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70176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绿地丰翔新城二期”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59120937,有效期自2017年02月15日至2022年02月14日止)。
二、准予“绿地丰翔新城二期”项目产生460立方米/日污水从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市台路、城银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石洞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从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市台路、城银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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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绿地宝山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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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113000707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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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军 |
2017-02-13 |
2022-02-14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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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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