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GX20161876 |
核发《取水许可证》(地下水) |
普通 |
详见行政许可决定书 |
上海市宝山区民防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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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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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东寒 |
2016-09-07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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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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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GX20161877 |
核发《取水许可证》(地下水) |
普通 |
详见行政许可决定书 |
上海市宝山区民防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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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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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林声 |
2016-09-07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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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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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1924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你单位于2016年08月03日提出的“上海泰普科贸有限公司”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并颁发《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18125081号,有效期为2016年8月19日至2021年8月18日止)。
二、准予该项目产生的16.29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春和路市政污水管道;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春和路市政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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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领军酒店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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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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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宏兵 |
2016-09-06 |
2021-09-15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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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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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1929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你(单位)于2015年07月27日提出的“上海市第二中学(梅陇校区)”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初审)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 《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你单位提出的“上海市第二中学(梅陇校区)”( 项目位于闵行新城MCH1062单元02-01A-04地块,东至规划路,南至银都路,西至02-01A-03地块边界、北近春申塘。主要建设内容:教学楼、综合楼,图书信息中心、行政楼、报告厅、体育馆、运动场、食堂、学生宿舍、地下停车库以及门卫、垃圾房等配套辅助用房,建筑面积35662平方米。)核发《排水许可证》(初审)的申请。
二、项目在《上海市污水处理系统专业规划》、《上海市城镇雨水排水系统专业规划》中为雨、污水分流制地区,属曹行区域排水系统。同意项目内雨水及产生的211立方米/日污(废)水排入规划一路市政污水管道,至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三、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提交的《扩初设计》和《排水方案》,并提出以下具体意见,请你单位予以落实:
(一)项目内部排水系统应按雨、污分流设计,施工时雨、污水管道不得混接。
(二)项目内污水排放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规划一路市政污水管道
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项目应在污水排放口处设置排水专用检测井,排水专用检测井内应设置间距不大于15毫米的格栅。
(三)项目内雨水排放设置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规划一路城镇雨水管道和周边河道。
(四)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五)餐饮废水须设置相应的除油处理设施,实验室废水设置预处理设施,车库及车辆冲洗废水须设置隔油、沉砂处理设施,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
四、相关事项告知
(一)项目的性质、规模 、内容若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
(二)项目施工前,须在基地内设置沉淀池等设施,严禁施工泥浆水直排市政管道,以保护周边市政排水管网,并至闵行区水务局(庙泾路88号)办理施工期间的《排水许可证》手续。
(三)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明确责任主体后,到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申领项目《排水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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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市区供电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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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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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维强 |
2016-09-06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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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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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1958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你单位于2016年08月03日提出的“上海泰普科贸有限公司”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并颁发《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18125081号,有效期为2016年8月19日至2021年8月18日止)。
二、准予该项目产生的16.29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春和路市政污水管道;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春和路市政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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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祥和古浪房地产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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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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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桂玲 |
2016-09-06 |
2021-10-15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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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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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1961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你单位于2016年08月03日提出的“上海泰普科贸有限公司”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并颁发《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18125081号,有效期为2016年8月19日至2021年8月18日止)。
二、准予该项目产生的16.29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春和路市政污水管道;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春和路市政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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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工业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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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000201602220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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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为民 |
2016-09-06 |
2021-09-15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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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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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161867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核 (非排污口事项) |
普通 |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来文所附设计图纸,实施张马泵站新建工程。工程拟在张马套闸南侧约80m、新开河道入东泖河河口处新建张马泵站,包括泵站主体、防汛通道及辅助用房等内容。工程等别为Ⅱ等,主要建筑物(泵房、外河翼墙等)为2级水工建筑物,次要建筑物(内河翼墙等)为3级水工建筑物,临时性建筑物为4级水工建筑物。主要内容有:
1、新建双向引排水泵站一座,站身采用整体式C30钢筋砼坞式结构,尺寸为40×30m,基础采用350×350@3000mm钢筋砼方桩,桩长均为13.0m。泵站内部平行布设4台15m3/s竖井贯流泵,泵中心标高为-2.00m(上海吴淞零点,下同)。
2、外河侧新建进出水池两侧翼墙共约160m。其中半径为7.45m的圆弧过渡段上部采用L型挡墙结构,顶高程为5.30m,基础采用双排300×400方桩,桩长14m;36.8m的海漫段采用无桩基础的L型挡墙结构,顶高程为5.30m;河口段上部采用L型挡墙结构,基础采用双排300×400方桩,桩长14m,交通桥内侧部分墙顶高程5.30m,外侧部分墙顶高程4.80m;与现状东泖河连接段采用无桩基础的L型挡墙结构,顶高程为4.80m。外河侧翼墙后方均设置5.0m宽绿化带及5.0m宽防汛道路。
3、内河侧新建进出水池两侧翼墙共约173m。其中半径为7.20m的圆弧过渡段上部采用L型挡墙结构,顶高程为4.20m,基础采用双排300×400方桩,桩长14m;其余海漫段采用无桩基础的L型挡墙结构,顶高程为4.20m。内河侧翼墙后方均设置3.6m宽绿化带及5.0m宽防汛道路。内、外河圆弧过渡段及海漫段翼墙墙前均采用细石砼灌砌块护坡及护底,坡比为1:2.5,底高程为-1.50m。
4、在外河侧东泖河河口处新建跨径组合为13+18+13m,宽6.60m的交通桥一座,以连接两侧现状东泖河防汛通道,梁底标高不低于5.30m。紧邻交通桥外侧设一道粗格拦污栅,顶标高为4.50m。
二、在施工过程中,须加强对周边河道护岸的监测和保护,如有异常情况应即报青浦区和市河道管理部门,防汛墙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
三、你单位须落实该工程施工期间的防汛责任,落实防汛抢险措施,确保施工期防汛排水安全。
四、工程动工前,应到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另行办理施工许可审批手续。工程竣工后,请及时组织验收,并将有关竣工资料送该中心及市河道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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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堤防(泵闸)设施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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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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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烨 |
2016-09-06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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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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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161865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核 (非排污口事项) |
普通 |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嘉盛东路(澄浏路—沪太路)道路改建工程的申请。工程拟跨越规划罗蕰河,罗蕰河规划河口宽度96.0m,河底宽度60.0m,河道底标高-3.26m(上海吴淞高程,下同);新建罗蕰河桥梁一跨过河,跨径为116.0m,桥宽42.5m,梁底高程不低于10.8m。
二、桥梁新建过程中,须按来文所附设计图纸对桥梁垂直投影面及上下游30.0m范围内的罗蕰河两岸防汛墙按规划要求进行同步改造,共改造防汛墙约206.0m,防汛墙顶高程为4.5m(采用钢筋混凝土L型墙身、下部前板桩后方桩的结构型式),并按规划断面对这段范围内的河道进行同步疏浚。
三、在施工过程中,须加强对周边河道护岸的监测和保护,如有异常情况应即报嘉定区和市河道管理部门,河道护岸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
四、你单位须落实该工程施工期间的防汛责任,落实防汛抢险措施,确保施工期防汛排水安全。
五、工程动工前,你单位应到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另行办理施工许可审批手续。工程竣工后,请及时组织行政许可验收,并将有关竣工资料送该中心及市和嘉定区河道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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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嘉定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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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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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雅芳 |
2016-09-05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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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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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161708 |
防汛工程设施废除的审批 |
普通 |
一、因新建友谊河泵闸,同意你单位按照来文所附设计方案,拆除闵行区友谊河套闸(闸门宽6.0m),拆除工程于2017年5月31日前完成。
二、你处在组织实施闵行区友谊河套闸拆除工程时,应组织制定完善有关防汛应急预案,备足防汛储备物资,建立防汛抢险队伍,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期间防汛安全。
三、有关闵行区友谊河套闸拆除工程的施工方案,由你处在实施前报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和闵行区水务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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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堤防(泵闸)设施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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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3613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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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欣 |
2016-09-05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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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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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1989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详见行政许可决定书 |
上海昊元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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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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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建国 |
2016-09-05 |
2021-09-22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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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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