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项目名称 审批类别 许可内容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许可决定日期 许可截止期 许可机关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备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代码 税务登记代码 居民身份证号
SHPX20161242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详见行政许可决定书 上海尼克针织制衣有限公司 袁惠华 2016-06-28 2021-06-29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6-28
SHPX20161244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嘉定区南翔镇新镇幼儿园”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03130596,有效期自2016年06月30日至2021年06月29日止)。 二、准予“嘉定区南翔镇新镇幼儿园”项目产生63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德园南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石洞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德园南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你单位排水主体、排水许可内容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 2016-06-28 2021-06-29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6-28
SHPX20161245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上海市嘉定区留云中学”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03130597,有效期自2016年06月30日至2021年06月29日止)。 二、准予“上海市嘉定区留云中学”项目产生172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云安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石洞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你单位排水主体、排水许可内容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 张玉利 2016-06-28 2021-06-29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6-28
SHPX20161246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详见行政许可决定书 上海城开(集团)有限公司 季岗 2016-06-28 2021-06-29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6-28
SHPX20161247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详见行政许可决定书 上海兆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张云霞 2016-06-28 2021-06-29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6-28
SHPX20161264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英顺达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宿舍”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11111463,有效期自2016年07月04日至2021年07月03日止)。 二、准予“英顺达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宿舍”项目产生201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昌林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从2个排放口排入昌林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你单位排水主体、排水许可内容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英顺达科技有限公司 巫永财 2016-06-28 2021-07-03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6-28
SHPX20161265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你单位提出的“宝山新城“紫辰院”三期”项目(位于宝山区江杨北路以西、湄浦路以南、紫辰苑一期以北,新建12栋28~32层高层住宅,总建筑面积166040平方米)核发《排水许可证》(初审)的申请。 二、项目在《上海市污水处理系统专业规划》、《上海市城镇雨水排水系统专业规划》中属于雨、污水分流制地区,为月浦(南)排水系统。同意项目产生的972立方米/日污水分别排入湄浦路城镇污水管道,经西干线管道,至石洞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提交的《初步设计》和《排水方案》,并提出以下具体意见,请你单位予以落实: (一)项目内部排水系统应按雨、污分流设计,施工时雨、污水管道不得混接。 (二)项目内污水排放设置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湄浦路城镇污水管道。 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项目应在污水排放口处设置排水专用检测井,排水专用检测井内应设置间距不大于15毫米的格栅。 (三)项目内雨水排放设置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湄浦路城镇雨水管道。 (四)项目内车库及车辆冲洗废水须设置隔油、沉砂处理设施,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本项目无餐饮污水排放(未申报)。 (五)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六)建设项目须与周边城镇排水设施建设同步实施,确保项目竣工后基地雨、污水排入城镇排水管网。 四、相关事项告知 (一)项目的性质、规模 、内容若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 (二)项目施工前,须在基地内设置沉淀池等设施,严禁施工泥浆水直排市政管道,以保护周边市政排水管网,并至宝山区水务局(密山路10号)办理施工期间的《排水许可证》手续。 (三)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明确责任主体后,到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申领项目《排水许可证》。   上海万业企业宝山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310113000548212 朱旭东 2016-06-28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6-28
SHPX20161266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上海华皓通信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01110141号,有效期自2016年7月4日至2021年7月3日止)。 二、准予“上海华皓通信工程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37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宏浦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宏浦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华皓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王宏宇 2016-06-28 2021-07-03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6-28
SHPX20161267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汇鑫国际大厦”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42040710号,有效期自2016年7月4日至2021年7月3日止)。 二、准予“汇鑫国际大厦”项目产生的62立方米/日污水及项目内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蒲汇塘路城镇合流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盛汇置业有限公司 张亚峰 2016-06-28 2021-07-03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6-28
SHPX20161268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雯婕商务楼”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02130002,有效期自2016年07月04日至2021年07月03日止)。 二、准予“雯婕商务楼”项目产生17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嘉怡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石洞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嘉怡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你单位排水主体、排水许可内容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雯婕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王少波 2016-06-28 2021-07-03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