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SX20161152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核 |
普通 |
受理号:SHSX20161152
一、同意你处提出的新石洞水闸改造工程施工方案的申请。
二、本工程主要内容为:对新石洞水闸进行拆除重建,改造范围为水闸内河防冲槽至外河防冲槽,长约185.8m。主要工程内容有拆除原水闸及两侧部分管理用房和防汛墙;新建单孔净宽20m水闸一座,水闸设计最大排水流量为182m3/s、设计最大引水流量为155m3/s;新建管理用房约511m2以及防汛通道、绿化等附属工程;新建16m宽城-B级交通桥一座与规划五路顺接,桥梁一跨过河,跨径21.44m,梁底高程大于4.8m(上海吴淞零点,下同)。施工期间,沿施工区域外侧设置拦河围堰跨汛施工,内河围堰顶高程为4.5m,外河围堰顶高程为8.4m。
三、你处应严格按照上报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施工的技术要求也应严格遵守SHSX20160303建设项目许可决定书的相关要求。
四、你处在施工过程中应对工程范围及周边防汛墙、大堤等水利设施进行监测和保护,当设施位移、沉降日变化量及累计变化量超过警戒值时应立即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工程结束后出具监测报告。
五、你处在施工期间应承担施工区域内的防汛安全责任,落实好防汛预案,确保施工期间防汛安全。如遇突发情况须及时处理,并报市、区河道管理部门。
六、工程完成后,你处应按照法律规定,组织由河道管理部门参加的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本建设工程不得投入使用。通过验收后将竣工资料(包括电子版图纸)报送市、区河道管理部门及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备案。
七、本工程工期为自批复之日起至2017年7月30日,2017年5月20前完成围堰拆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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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堤防(泵闸)设施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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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40029479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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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虎 |
2016-06-24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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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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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GX20160352 |
建设项目节水设施设计方案的审核(新申请) |
普通 |
详见行政许可决定书 |
上海市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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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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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东 |
2016-06-23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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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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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GX20152783 |
建设项目节水设施设计方案的审核(新申请) |
普通 |
详见行政许可决定书 |
彩虹湾置业(上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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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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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怡 |
2016-06-23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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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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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0761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家合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37010861,有效期自2016年06月20日至2021年06月19日止)。
二、准予“上海家合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产生28立方米/日污水及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泰兴路城镇合流管道,最终纳入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你单位排水主体、排水许可内容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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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家合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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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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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JAMIN |
2016-06-22 |
2021-06-19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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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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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1252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延福大厦”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31010507号,有效期自2016年6月30日至2021年6月29日止)。
二、准予“延福大厦”项目产生的25立方米/日污水及项目内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北海路城镇合流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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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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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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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超 |
2016-06-22 |
2021-06-29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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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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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1243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虹欣实业公司(上海乔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23111850号,有效期自2016年6月30日至2021年6月29日止)。
二、准予“上海虹欣实业公司(上海乔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13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红松东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红松东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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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乔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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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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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祖鹏 |
2016-06-22 |
2021-06-29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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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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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1239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公交真南路停车场改建工程”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34071263号,有效期自2016年6月30日至2021年6月29日止)。
二、准予“公交真南路停车场改建工程”项目产生的72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真南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2个排放口排入真南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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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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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0000000801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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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北华 |
2016-06-22 |
2021-06-29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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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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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1240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你单位提出的“静安区54号地块华敏帝豪大厦二期”项目(位于静安区北京西路968号,东至四纬村、西至凯蒂克大厦、南至华敏帝豪一期、北至恒发大厦,拟建六栋地下二层、地上一至二层的独立建筑。)核发《排水许可证》(初审)的申请。
二、项目在《上海市污水处理系统专业规划》、《上海市城镇雨水排水系统专业规划》中属于雨、污水合流制地区,为昌平排水系统。同意项目产生的58立方米/日污水通过一期污水管道排入北京西路城镇合流管道,经合流污水一期工程管道,至竹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提交的《总体设计》和《排水方案》,并提出以下具体意见,请你单位予以落实:
(一)项目内部排水系统应按雨、污分流设计,施工时雨、污水管道不得混接。
(二)项目内污水排放设置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一期污水预留井,经一期污水管道及原排放口,排入北京西路城镇合流管道。
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项目应在污水排放口处设置排水专用检测井,排水专用检测井内应设置间距不大于15毫米的格栅。
(三)项目内雨水排放设置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一期雨水预留井,经一期雨水管道,与经过排水专用检测井的污水合并后排入北京西路城镇合流管道。
(四)项目内食堂餐饮污水须设置相应的除油处理设施,车库及车辆冲洗废水须设置隔油、沉砂处理设施,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
(五)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相关事项告知
(一)项目的性质、规模 、内容若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
(二)项目施工前,须在基地内设置沉淀池等设施,严禁施工泥浆水直排市政管道,以保护周边市政排水管网,并至静安区市政工程和配套管理局(延平路81号4楼)办理施工期间的《排水许可证》手续。
(三)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明确责任主体后,到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申领项目《排水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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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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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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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铁石 |
2016-06-22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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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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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1241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尼克(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23111558号,有效期自2016年6月30日至2021年6月29日止)。
二、准予“尼克(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36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虹松东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虹松东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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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克(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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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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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惠华 |
2016-06-22 |
2021-06-29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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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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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1192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杨浦区112街坊二期”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04101074号,有效期自2016年6月27日至2021年6月26日止)。
二、准予“杨浦区112街坊二期”项目产生的788立方米/日污水及项目内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河间路城镇合流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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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商房地产集团万阳(上海)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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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1100006054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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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骥谡 |
2016-06-22 |
2021-06-26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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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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